99公司召集会议。</p>
全是社区部的管理层和骨干,但大家来了之后,意外发现屋里还坐着几个陌生人。</p>
“军哥,那几位谁啊?”有人悄悄问。</p>
吴军辨认了一下,不确定道:“好像是法务部的吧?”</p>
“法务部来干什么?”</p>
“你说能干什么!”</p>
哦!</p>
问话的人明白了,一个传一个,都知道那几位是法务部的。公司当然有法务部了,平时不显山露水,众人还挺新奇。</p>
过了一小会,姚远大步进来,坐下没废话,直接亮大屏幕,上面正是QQ空间!</p>
“这是QQ刚推出不久的一款产品,简单说,他们想做社区了。我们先看看这个东西,用QQ登录,点开,就会出现这个……”</p>
面。姚远操作着电脑,大屏幕上显示出一个熟悉又陌生的页说它熟悉,因为跟麦窝社区的个人空间非常像;说它陌生,因为做了些微创新,比如页面设计不一样,功能更多。</p>
包括换肤、日志、相册、留言板、音乐盒、互动、个人档等10多个功能。</p>
比麦窝多了三四个,齐全的不得了!</p>
这还不算完,姚远继续操作,连一些细节设置,比如“仅好友可见/公开”、“好友动态、点赞”等功能,也是做了微创新。</p>
“忒不要脸了!”</p>
“换个皮就当是它的了?”</p>
“创意不要钱啊,恶心!恶心到家了!”</p>
这不能忍,一时间群口骂街,姚远敲敲桌子,止住杂音,道:“只要眼睛不瞎,都能看出来,但到底能不能认定抄袭,麻烦法务部的解答一下?”</p>
“咳咳!”</p>
法务部的咳了两声,道:“互联网产品的抄袭认证比较难,一般来说,思想上的东西,就是创意、玩法、规则这些,不会认定为抄袭。</p>
相对实质上的,比如页面设计、内容编排、虚拟道具、商品外观等,这些可以认定为抄袭。</p>
这个QQ空间显然找了懂行的人指点,踩着抄袭的边缘横跳,明眼人一看就是我们的东西,但偏偏他们还有所谓的创新……”</p>
有人不耐烦,道:“你说能不能赢就完了!”</p>
“呃,比较困难。”</p>
淦!</p>
那你说个粑粑!</p>
众人愈发躁动,QQ抄袭的名声在外,《QQ堂》推出的时候就惹得一波痛骂,但轮到自己了,却发现如此憋屈,对方踩着规则干脏活。</p>
吴军问:“姚司令,我们到底怎么做?”</p>
“当然起诉了!”</p>
“可赢面不是很大啊……”</p>
“赢面不大就不起诉了?”</p>
姚远笑了笑,道:“我们不仅要起诉,还要光明正大热热闹闹的起诉,最好让全体网民、全体媒体都知道,让大家全力去唾弃它!</p>
同时加快麦麦空间的优化更新,隔几个月就更新一次,QQ抄一次,我们起诉一次。不要小看舆论,舆论大了可以影响政策的,最起码我们也要把QQ牢牢钉在耻辱柱上!”</p>
“但你怎么知道QQ会跟着我们的步调走?”</p>
“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