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你的呢大傻瓜”白皓雪好笑的拍了霁寒煜一下,随即又挽着他的手臂,“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夫唱妇随,我当然是支持你的啊。”
毫无疑问,这个时候选择明哲保身和不参与是最明智的。
那样的话,不管最后成功的是陆修御还是厉溟墨,他们都只会拉拢霁寒煜,甚至会因为地位不稳,从而给霁寒煜开出最有利的条件。
可如果霁寒煜选择了站队厉溟墨,厉溟墨又输聊话,那么陆修御表面上暂时是不会动厉溟墨的。
可霁寒煜就危险了。
那个时候的霁寒煜,绝对不是陆修御的对手。
这和古代支持那一个皇子当皇帝,最后输的那边的人绝对会被皇帝给赶尽杀绝其实是一样的道理。
但是,如果霁寒煜真选择视而不见,明哲保身,那就不是霁寒煜了。
霁寒煜是个重感情的人。
他和厉溟墨是一起在那个地狱般的基地生活多年,更是一起从血腥中走过来的兄弟。
他们的兄弟情,绝对是可以为对方肝胆相照,出生入死的那种。
在这个时代,像这样热血又过命的兄弟情,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厉溟墨不也多次为霁寒煜出生入死吗
白皓雪很庆幸自己的丈夫有这样的好兄弟,也很骄傲自己的丈夫情深友于。
霁寒煜纠正,“我不是鸡,也不是狗。”
白皓雪“”
“这是重点吗”白皓雪没好气的咬了一下霁寒煜的下巴,“现在的重点难道不是,你应该好好感谢一下你这么通情达理的老婆大人吗”
“嗯,谢谢老婆大人。”霁寒煜抱起白皓雪,亲了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