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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混吃混喝 夜不归宿(2 / 2)

一顿饭下来,朱一宇和十三娘不仅尝到了地道的手把肉,烤羊背,灌血肠。

还知道了这个叫做蒙根都拉克,翻译过来就是叫做银甲的部落,他们的祖先是百十年前跟随大庆朝康顺帝时期的耀王爷,从京城来到草原的。

当年跟着耀王爷的还是一群半大的小伙子,随着不断地发展壮大,这群小伙子分散在了草原各处,逐渐成为了一个又一个的小部落,他们部落的名字有的叫做刀有的叫做剑还有金盔和银甲,反正都是本着护卫的心思在草原扎下了根。

所以这位格日顺血统里依稀还有些汉人的成分在影响着他的相貌。而且为了不忘使命,部落里有规矩那就是都要学汉话,因此这个部落里不论男女老幼都可以顺畅的和朱一宇十三娘沟通。

格日顺边说,十三娘和朱一宇边吃边听,倒也不枯燥。等到俩人吃饱了,格日顺也说完了。

格日顺见两个年轻人脸上没有一丝的不耐烦,反而是兴致勃勃地样子,更觉得对脾气了。

“年轻人,过几天就是我们的大猎了,今晚上我们部落有篝火晚会,你们别走了!留在这里好好热闹热闹!”

这夜不归宿的事儿朱一宇可不敢瞎下决定,他询问的看向了十三娘。

十三娘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痛快的点了头,朱一宇这才答应了格日顺。

格日顺摸着他的山羊胡嘲笑朱一宇:“小伙子!我们在草原上待久了!不知道现在汉人都这么怕媳妇了?”

朱一宇嘿嘿地笑着也不解释,十三娘干脆装没听懂盯着桌子上的羊排数肋骨。

“哈哈哈!好了,吃饱喝足了也别陪我这个老家伙了,朱娃娃你带着你的姑娘出去转转吧,累了就去刚才那个蒙古包休息!今晚上你们就住那!等到太阳落山我们篝火晚会就开始了,到时候你再来喝酒!去吧去吧!”

格日顺挥了挥手把俩人轰出了帐篷,看着两个人走远了,自己往自家蒙古包走去,嘴里还念叨着:“哎哟,这年轻人真好。老伴儿哟,来!我给你讲故事!”

多喝了几杯的格日顺说完这句话自个到乐得不成,哼着小曲就到了家门口,一进蒙古包,哎哟老婆子不在。

“老伴?老伴?”

格日顺的老妻正在蒙古包后面的火堆上熬解酒的奶茶呢。听到了自家老头子的声音转了出来,一看他那样就知道是喝多了。这个依稀能看出当年美貌的老妇人上来就拽了格日顺的山羊胡:“你个老家伙啊!说了陪客人你自己又喝多了!走!和我进屋!”

“唉,唉,你别拽,本来也没几根了……”

朱一宇和十三娘老远的都听到了老部落长夫妇的声音,两个人站在河边暗自好笑,就这样的还嘲笑我们!

“咱们不回去真的可以么?”朱一宇有点担心的问十三娘。

十三娘看着波湖光粼粼的河面,语气都不由得轻柔了起来:“听说草原的落日很美,既然来了我想看看。还有一个时辰就天黑了,万一咱们回去赶上了宵禁不也麻烦。明天一大早咱们就往回赶,我会和兰夫人解释的!”

朱一宇想了想也是,既来之则安之,回去的事儿回去再说吧!

“好!那你想不想骑马跑几圈?”

“好啊!”

既然来了草原,哪有不痛痛快快骑马的道理,俩人达成了共识,就转身前去牵马。

他们俩原本拴在敖包那座山下的马,早已经被人拉到了那个分给他们的蒙古包旁边,正被好吃好喝的招待着呢。朱一宇他们一走进,就有一个小姑娘跑了过来,给他们指了指另外两匹马。

“大哥哥,额布格说了叫你俩骑那个马,你们的马不好!我们的好!去吧去吧。”小女孩五六岁的样子,说话还不太流利,好歹连比划带说,算是把意思传达到了。

“塔拉日哈拉!”朱一宇朝小女孩笑了笑,又道了谢,小女孩就跑开了。

“她说了啥?你有说了啥?”十三娘满脑门子的问号。

朱一宇很自然的拉着十三娘的手转到了另一个马圈:“小姑娘说爷爷,应该就是格日顺大叔,他嫌弃咱俩的马不好,特意给咱俩准备了马,叫咱俩骑呢。我说的塔拉日哈拉是谢谢的意思。”

十三娘不禁想要为博学的朱一宇鼓掌,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手在人家手里攥着呢。

十三娘懵圈了,什么时候拉上的?

她正想着呢,朱一宇却松开了,因为马圈到了。

朱一宇顺利的牵出了两匹马,倒不陌生,两匹马一棕一黑,黑马正是刚才他套白马时候骑的,棕色的马明显比较温顺。

俩人和马交流了下感情,就顺利的上了马,先是小跑了几步,不得不承认倒是真的比他们原先的马好。

“咱们比赛吧!”十三娘提议。

“好啊!有彩头么?”

“输的要送赢的礼物!怎么样?”

“好!不过你可欠我好几样礼物了啊!看到前面的箭靶了么?咱们就到那怎么样。”

“债多了不愁!欠着吧!”十三娘看清了方向,一挥鞭子就冲了出去。

朱一宇还没反应过来呢:“哎!我还没喊开始呢!不算啊!”

作者有话要说:  千斤语言小课堂,开讲啦

赛汗——漂亮姑娘

我们十三娘要撒开手好好的玩耍一番了

就看小朱朱能不能适应得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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