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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为鹰或是为鸡(1 / 1)

感谢夕风夜雨,沧恨,凤山之下以及其他书友的厚赏,人太多了,请恕我不能一一列举,也感谢攻讦书友的金玉良言,我一定会努力来弥补自己的短板的 公孙长明推开房门,打着哈欠伸着懒腰,一脸的疲惫之色走出了房门,不是他想这么早起来,而是不得不起来了。他是一个标准的夜猫子,可以忙活到凌晨才睡,但早上一般不到日上三竿是绝对不起来的。 他没好气地看着院子之中的李泽。 天还蒙蒙亮,这家伙就开始折腾了。跑步,煅体,打熬力气,一边忙活还一边嗷嗷地鬼叫,这让公孙长明如何还能睡得着,勉强在床上赖到天色放亮,便实在是受不了只能爬起来了。 而这个时候,李泽已经完成了早课的全部内容,只穿了一条短裤,正自扎着马步,而一边的屠立春正将一大桶水从他的头上给兜头淋了下来,水珠顺着结实的肌肉骨碌碌地滚了下来砸落在了地上,一层淡淡的白雾从李泽的身上浮起。 拿着毛巾的夏荷忙不迭地跑了过去,使劲地擦拭着李泽身上的水珠。 片刻之后,浑身肌肉微微泛红的李泽走到了公孙长明的面前,上身微微前俯,微笑地对公孙长明道“先生怎么不多睡一会儿?昨天半夜奔波,应是累着了。” 公孙长明有些羡慕地盯着李泽那结实而轮廓分明的肌肉,再想想自己身上那些明显松驰了的,便更是恼火了。 “我倒想多睡一会儿呢,你大早上的鬼哭狼嚎,别说是我了,只怕整个宅子里的人都被惊着了吧?” 李泽哈哈一笑“倒是没有想着这一层,扰着先生了,不过左右也是起来了,先生却先去洗潄,呆会儿我们一起吃早饭吧。” “你有必要这么辛苦吗?”公孙长明哼道“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你啊,这一辈子,就算不会治人,但也不会治于人,你自己又是一个没志向的,那何不让自己轻松一些?干嘛要活得这么辛苦?” “这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自己。”李泽微笑着道“先生恐怕不知,我自八岁以后,便没有再请过郎中。身体是本钱嘛,有个好身体,干嘛都行,你说是不是?即便是逃命,也跑得比别人快些,久些。再说了,这天下的事情,谁说得准呢!” 公孙长明看着龙行虎步而去的李泽的背影,拈须微笑“好小子,原以为你当真是什么都不争的,敢情也还是心有怨气的啊!” 他对李泽是相当欣赏的,在公孙长明看来,李安国的这个小儿子,比起大儿子李澈来,要更优秀一些。治政方面先不说,李泽没有这个舞台,不过单看性子,李泽的坚忍,自律,便已经远远地超过了李澈,更重要的是,李泽的城府之深,便是公孙长明,也有些发怵。 城府深用来形容一般人,或者不算一个褒义词,但如果用在身居高位者身上,那意义就不太一样了。现在的李澈,当真如他的名字一样,性子还是太清澈了,一眼便能让人看到底儿,这大概就是与生长环境有关了。从小便是前呼后拥,爹爹疼,娘亲爱,纵然在教育之上李安国从来没有放松过,文武两道,李澈都是上上之选,但太过顺遂的环境,也让李澈稍嫌浮浪了一些,英气有余,沉稳不足。 或者他的这种性子,会随着年岁的增长而被现实慢慢地重新塑造,但就现在而言,李泽实在是要胜出太多了。李泽这种性子如果是与同龄人在一起,必然是不讨喜而会被孤立的,只可惜李泽从小就没有朋友,身边除了护卫仆从丫环再无旁人了。而公孙长明自然又不是一般人,了解了李泽之后,他与李泽在一起,便不自觉地将其与自己平等对待,浑然忘了对方还是一个不满十五岁的少年。 而李泽的表现,也压根儿与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不沾边儿。 与李泽呆在一起,公孙长明其实是有压力的。自从两人达成协议之后,每每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便如同一块海绵一样,在不停地吸食着公孙长明的学识,那种恐怖的理解能力让公孙长明每每都惊叹不已。 常说英才举一返三,眼前这位倒好,举一返十还差不多。有时候分析起时事来,比公孙长明还要入骨三分。公孙长明之所以逃出卢龙,是发现卢龙节度使有造反的迹象了,但他认为,纵然卢龙节度使能一时逞威,但在往后,必然会迎来惨痛的失败,大唐朝虽然如今颓势明显,但远远还没有到倾覆的时节。 但李泽却恰恰持相反的意见,在李泽看来,卢龙如果真反,那就是掀开了乱世开启的新篇章,而大唐王朝也必然会在这乱世之中轰然坍塌。 两人为此辩论了很久,但最终,公孙长明还是不得不承认,李泽说得更有道理,即便是他现在避祸的所在,成德节度使李安国不也是在厉兵秣马吗?李安国倒不是想干出一番多大的事业来,他只不过是为了自保而已。 乱世若至,你不犯人,人也要犯你啊! 在李泽身边,公孙长明有时候觉得真得有些心力交萃,唯一能让他感到安慰的是,自从他与李泽达成和解之后,在伙食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改善,铭书苑的厨子,比起他墨香居的厨子,高明了可不止是一两个档次。在每次心灵受到打击之后,也只有美食,才能聊以安慰他受伤的心了。 就像眼前的油条豆桨再配上几样小菜的早餐,看似随意,却让公孙长明吃的眉开眼笑,油条这种做法,在此时还没有出现,也就只有李泽的庄子上才有这玩意儿,外面压根儿就吃不到,公孙长明吃过一次之后,就彻底地爱上了这种美食。 饭后百步走,是公孙长明的养生之术,用过早饭之后,李泽便陪着他在园子散步,顺便也把这一次义兴堂的事情,跟他说细地介绍了一遍,昨日褚晟也只是跟他提起了翼州别驾公子,其它的,褚晟可就弄不明白了。 “王温舒啊,我是认识的,他的二儿子我就不知道了,或者他认识我?我记得当初来翼州的时候,曹信请我吃了一顿饭,纯私人性质的,作陪的好像就是他的大舅子一家,也不知这个王明义来了没有?”公孙长明道。 “他认不认识你不重要,只消知道你就足够了。这一次,我要扯你的大旗作虎皮了。”李泽笑道。 “让他们误会你的事情是镇州节度使那里的事情?”公孙长明一笑“模模糊糊,让他们惊疑不定,你就不怕他们去求证?” “那也要他们敢!”李泽哼了一声“他们敢去求证,就证明他们打过义兴堂的主意,万一是真的呢?他们敢承担这个后果?” “你小子,倒也真是敢做,万一碰到一个头脑简单的,你这一番心思,可就白费要弄巧成拙了。” “那王明义是翼州商界的首脑人物,这样的人如果头脑简单,那这世上,只怕都是蠢猪了。”李泽道。 “行吧,我便随你走一趟。”公孙长明点了点头。“吓唬吓唬他们一下。” “多谢先生,回去之后,我就把梁晗放出来。”李泽一拱手,道。 公孙长明大笑几声,有时候他还真欣赏李泽的这种作派,让你做了一件事情,必然会给予回报,绝不会让人白辛苦。 “好大的一只鹰!”落后他们几步跟在后头的夏荷突然惊叫起来。前面两人抬头,只见天空之上,一只巨大的老鹰张开双翅正在空中滑翔,绕着县城盘旋几圈之后,突然收敛双翅,箭一般的扎了下来,一个俯冲之后再度掠起重新出现在两人的视野之中的时候,利爪之上已经抓住了一个东西。 “是只鸡!”李泽眼尖,道。 老鹰很是得意洋洋地空中飞行,偶尔还会故意松开爪子让那鸡直向下坠来,下坠一段距离之后,它又俯冲而下再度将其抓起来,如是表演了一番之后,这才振翅向着远方飞去。 鹰走了,李泽却还在出神地看着天空。 “公孙先生,你说这一生,当是为鹰还是为鸡呢?” “这还用说吗?” “那先生,你我算是鹰还是鸡呢?” 公孙长明顿时被噎住了,自己算是鹰吗?对一部人来说是,但对另一些人来说,自己大概也会是那只。 他便有些怔忡了,学着李泽的样子,仰头看着早已经空荡荡的天空,让后面赶过来的夏荷莫名其妙。 直到屠立春匆匆地赶了过来才算结束了这次尴尬的仰视。 “公子,武邑县令杨开下帖子请您过府叙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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