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承禄的队伍就像气吹一样的在不断的发展,出兵时候的2000人马,不过短短的三天时间,就已经发展壮大到了7000,而随军的家属竟然也有两万。这样的速度简直让人咂舌,原先那些小旗都已经当了总旗,把总当了副千总,以此类推,大家各个转眼之间就升了官。
这时候七营营头宋鹏举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来到毛承禄的面前提醒他:“我们这次的目的,招兵扩军是一方面,搜集物资也是重中之重,你怎么能够舍本求末”
毛承禄看着这个焦急的样子,不由得哈哈大笑,然后一指广场上那黑压压的部下信心十足的说道:“磨刀不误砍柴工,现在我已经有了7000将士,有了2万多他们的家属,在我面前的任何敌人城堡,还不是我的囊中之物吗”然后霍然起身,对着手下的众将大声吩咐:“现在将百姓安置到安全的地方,全部将士儿郎,跟着我,目标旋城。我们抢钱抢粮去呀。”
旋城不大,但周围也有三里,用二百个建奴守卫,即便是会分身术,那也是十步才能平均上一个人,守卫起来真的是处处漏风,处处漏洞。
早已经在百姓中获得情报的毛承禄,带着他的七千将士气势汹汹的到了城前,简单的打造了云梯之后,将自己的手下分成十股,从四个方向,开始全面进攻。
好在毛承禄并没有丧心病狂真让那些刚刚加入的百姓士兵第一个冲锋陷阵,将自己带过来的2000老兵作为攻击的主力,让五千新加入的士兵摇旗呐喊。
战斗任务分配完毕之后,毛承禄大步的走到了阵前,一把撕碎身上的服装,露出自己伤痕累累的身躯,将手中的大刀指向了敌人,对着身后的将士大吼:“是个爷们,就跟着我蹬城杀奴。”然后义无反顾的第一个冲向了旋城。
毛承禄就是一只疯虎,那么他带着的即便是绵羊,这时候也都变成了一群群饿狼,他们嚎叫着,随着那只疯虎冲向了高大的城墙。
毛承禄在脑袋上挨了一块石头,肩膀上中了两箭之后,他第一个登上了城头,旋城,转眼之间就被已经疯了的毛承禄拿下。
“首先告诉那些跟着我们的父老,敞开了吃,拼命的揣,揣不下之后就是我们的战利品。”
宋鹏举就担心的提醒:“咱们家大帅可是说了,一切缴获要归公,你这么做,可是违反了军规的。”
毛承禄就毫不在意的摇摇头:“跟着我有肉吃,这就是我的规矩,不让大家吃饱喝足,谁还跟着我拼命你现在看一看那些刚刚还不情不愿的百姓,你看看那些刚刚还不情不愿加入我的队伍的士兵,现在他们一个个那种开心的样子,要不你去试试,你现在就是撵他们走,他们也绝对不走了。”
宋鹏举看一看城下那些欢天喜地的百姓和新兵,真的就无话可说了。
毛承禄就一把扳住他的肩膀,对着他笑嘻嘻的道:“老宋,人这个东西就这么怪,要想让他听你的,甘心情愿的为你卖命,只有两个办法,一个办法就是你对他动刀子,让他怕了你,还有一个办法,你就是喂饱他,让他知道,跟着你干,有前途有肉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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