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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书香世家>科幻灵异>女配一心脱贫> 207、霸道村姑成壕路11

207、霸道村姑成壕路11(1 / 2)

十几块的其中一半是胖阿姨贡献的, 剩下的都是在她之后的人陆陆续续过来, 你买一点我买一点的积攒而成。

直到饭时过去,竹篮子里的小包子已经卖完,还剩下一些猫耳朵和油撒子。

这两样毕竟用的油多, 定价比较贵点, 所以相对而言, 路过的大人们一般都会选择买便宜些的包子, 最后将它们剩下了。

钱宝芳看看天色, 转头去了县高中那边。

时隔多日, 她又重新回到学校门口。

那些原本模仿她卖小饰品的摊主见到她人过来还有些警惕, 稍后就发现她改成卖吃食了,味道还香的馋人, 他们也忍不住过去买了点尝尝。

当然这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点,钱宝芳的主要客户群还是那些不想吃学校食堂、跑出来溜达着打牙祭的学生。

她趁着这个空档在校门外晃悠了片刻,顺利将余下的那点油炸料卖光。

或许是味道确实好, 临走时, 她还被认出她的女学生拉着问明儿个来不来。

钱宝芳当然点头说来,但是明确表示不再卖小饰品了, 现在改卖吃食, 他们有什么想吃的都可以和她说说, 像之前的小零食也是可以带的。

馋嘴的学生欢呼一声,让她有啥好吃的做来拿来就是,到时他们绝对捧场。

实在是学校食堂的饭菜都吃腻了呀,清汤寡水的一点油花都不见, 也不知道大厨子他们到底克扣了多少去。

因为受欢迎,第二天再过来的时候,钱宝芳多加了一个篮子,两手一边挎一只。

照样还是荤素小包子和猫耳朵油撒子,她先趁着饭时卖给学生们,等到卖不完了才去医院门口转转,如果还有剩的话就到附近的街头吆喝几声,卖光就回去,不多做停留。

接下来秋末的一段时间里,她做的都是这样的吃食小买卖。

钱爸钱妈觉得县城生活花销不低,日常都不敢多吃喝,能省则省,但钱宝芳还记得出院时医生的嘱咐,因此卖吃食的同时也趁机让父母蹭点好吃的,变相给他们补身子增加营养。

对于闺女的孝敬,或者说美其名曰是尝味儿的举动,二老推辞不得地收下,心里美滋滋。

不到小半月的功夫,他们的气色就以肉眼可见地好起来,比在乡下时那般黝黑干巴的瘦模样强太多。

钱宝芳自己也胖了点,人也养白了些,觉得卖吃食果然是不错的,不光赚钱还能惠及一家子。

期间因为小吃生意很受欢迎,就像之前她卖小饰品那样,瞧着是能得利的法子,所以难免再次引起一部分人的注意,没多久他们也开始跟风卖起了吃的。

但这次可和上回不一样了。

上次的小饰品什么的,人家想跟风的话,只要把钱宝芳做的小物件买回去研究一下,心灵手巧很快能做出类似的东西,不愁仿不出来。

然而钱宝芳这回做的是小吃,即便想跟风的人知道她具体卖的什么,回去也能做出来,但味道总归不一样,涉及到手艺问题,不是想仿就能仿出来的,单看谁做的更香更好吃,更吸引学生们肚里的馋虫了。

这么个情况下,一段时间后,学校门口多了几个她的同行。

大家都是卖小吃的,互相是竞争关系,生意多少都会受到点影响。

钱宝芳这边也不可避免地遭遇冲击,但因为她做的吃食味道不错,而且因为年龄和态度上更有优势,所以学生们还挺捧场的,小生意的影响不算太大。

再说她又不是只靠学校门口一个地方,医院大门和附近街头也有不少回头客。

因而每天下来的收入并没有减少,因租房购买生活物品和食材而干瘪下来的荷包渐渐变得充盈。

手里有钱,心中不慌。

对于从后世而来的钱宝芳来说,钱财比粮食更能让她安心。

因此做吃食买卖的时候,她首先用掉的是之前从乡下家里拉过来的那些口粮,直到用完后才从粮站那边订购。

钱爸钱妈是从大饥荒走过来的,对粮食十分看重。

起初他们见闺女折腾自家口粮还心疼的睡不着觉,但随后见她拿它赚了钱,能买回更多的粮食,也不怕搁在那久了泛潮,就像家属院里人家城里职工那样吃多少买多少,吃完再买,于是也不再说什么了,全让闺女自个儿做主。

钱宝芳天天忙着赚小钱钱,并不知道二老在此过程中的心理变化,不过现在家里她当家,即使知道了估计也不会为此妥协,只会劝说下父母,然后继续我行我素。

或许正是赚钱招人眼了,上次被人撵赶的情况再次出现。

只不过上次是在县初中门口,这次是在县高中。

钱宝芳对此早有提防,当骤然看到一伙流里流气的小混混朝她包围过来的时候,她立马让正买小吃的学生们散开,然后默默从竹篮子底部摸出一把刀来。

亮闪闪,银光光,正是那把她之前砍人、吓唬过人的菜刀。

找回来那晚,钱宝芳趁着洗刷锅碗瓢盆的空档将其在青石上磨得程光瓦亮,刀口锋利无比。

现在明显有人想来闹事,她就将其拿出来放在盖篮子的白棉布上。

阳光下,菜刀刀身寒光灼人。

来啊,互相伤害啊,谁胆怯谁就是孙子。

意图找茬的混混们因为这个意外半道停下,瞄一眼钱宝芳篮子里的那把一看就不凡的菜刀,再瞅瞅他们手里的家伙:总共两根木棍子!

草,武器都不在一个水平上,找毛个茬子啊,回去回去,别丢人现眼了。

钱宝芳将人吓唬走,手心出汗地硬撑着又呆了一会儿,将篮子里的吃食卖的差不多才走人。

不管如何,阵势不能输,不然她下次就别想再来这边了。

这年头在街上游混的小青年大多都是欺软怕硬的家伙,她不硬起来,往后怕是要单等着被人欺负。

刚才她也考虑好了,真吓唬不主的话,闹起来她就逮住带头那个乱砍一气,然后大家一块进局子去,她有理有据也不怕在那里蹲几天,反正迟早能放出来,大不了挨上一顿训罚点款再写写保证书。

钱宝芳以防万一提前打听过,这个时候闹事的人只要不出人命官司或者做太过,基本都是以维稳和谐为主,教训一下关上几天就没事了。

因此街头混混才那么肆无忌惮,而她也可以抓住这种空子,借此反击回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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