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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书香世家>女生耽美>女主病,炮灰命[快穿]> 畅销书作家X年轻霸总

畅销书作家X年轻霸总(1 / 2)

今天晚上七点,唐元就要过来了。

下午三点, 陆之韵开始准备食材。

四点半洗澡。

五点, 她提前吃了药, 在卫生间忍过一阵不适和疼痛, 便坐在梳妆台前化妆。

她病发得晚, 身体刚出现不适就去医院检查, 一检查就是癌症晚期。

她还没怎么经过病痛的折磨, 面色尚佳, 心态亦因着绝境中突然焕发的生命力而显得极好。是以,她未到枯瘦如柴的境地, 甚至没有瘦, 肌肤仍旧因为近几年保养得体而显得十分水润, 五官精致且分明,轮廓稍稍有些立体。

她有一副与生俱来的好长相

微微一笑, 便显得自信大方;眉尖一蹙,便是个充满故事的忧郁美人;眼眉斜挑,便成了风情万种;睫羽低垂, 便诠释出美人含羞;神情一敛, 便恰似高岭之花的冷若冰霜。

她对着镜子,做了几个表情。

想对唐元显得自信大方,这不够特别,又显示不出她在生气。若要做个有故事的忧郁美人,又考虑到唐元是个绝对理性的理工男出身,不一定能t到这种文艺的美, 指不定心里还要吐槽她无病呻吟。如果展示出风情万种,倒显得她很chee且久经沙场,难免令他误会自己水性杨花。倘或要含羞带怯,又没有个含羞带怯的因由,倒像是在勾引他。

最后,只剩下了面无表情。

她越喜欢他,就越不能令他看出来。假如被他知道她喜欢他,仿佛就陷入了劣势,也太过难为情。

如果她真心喜欢一个人,那么,当别人提及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贬低对方,从而证明自己对对方毫无感觉。

否则便会收获旁人不怀好意的、看热闹的、调侃的目光,让自己成为一个笑话。另外,从小到大,周围人仿佛都在传递这样一种讯息女孩子不应该和男孩子走得太近,还是学生时也不应该谈恋爱。

仿佛稍有违背,就是被一群人怪声怪气地取笑。那不仅会令她成为一个笑话,同时会成为大人眼中不听话、不懂事的人。

如果哪个女生和男生发生了点什么,比如拉手接吻上床,便成了成年人眼中的堕落,是不应该。

没有人正确地引导什么是合理健康的恋爱观和性观念,成年人在孩子面前对性总是讳莫如深,甚至把这件事看成一件肮脏的事,一件绝对的错事,甚至连学校开设的性教育课程发放的相关书籍都要反对,认为那是教坏小孩子。

仿佛一个人倘或和别人发生了性方面的事,就一定是品德败坏了,会招致唾弃和鄙夷。

而陆之韵从小就跟着奶奶生活的。

从小,她听得最多的就是

“你爸爸妈妈都不在身边,都各有各的家庭了,你一定要听奶奶的话,要懂事,要做个乖孩子。”

“如果你表现得好,也许他们就把你接进城里了。”

“别人都有父母管着,你没有。所以你一定要自觉,你奶奶年纪大了,你一定要懂事,不要让她怄气,不要让她操心。”

“你奶奶不容易,你一定不能令她失望。”

“你爸妈都不要你,你一定要争气,你不能自己放弃自己。”

“你小莲姐初二就早恋,父母不同意她就直接跳楼,还和那男娃租房同居,你一定不要学。他们肯定做过那事了,女生这样不自爱,将来怎么嫁人”

邻居、七大姑八大姨等等,几乎都这么讲。

如是。

她养成了好强的性格,力求做到别人眼中的完美,力求不要成为被群体排斥、唾弃的那类人。要懂事、要有好成绩,要展示出自己的优秀,表示自己并不是因为不够乖不够听话才成为一个没有人要的孩子,她也不可以成为别人眼中堕落的人,不可以和男生恋爱约会。

假如她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展示出不喜欢。

否则就是做了错事,要受千夫所指。

时间一天天过去,一年年过去,她从不敢和男生接触,就算接触也仅限于学习交流,唯恐被人看出一点暧昧。

一旦单独相处,就一定会不自在,怕别人说点什么,也怕对方讨厌自己。

以至于,哪怕到了能谈恋爱的大学,她依然尽量避免和男生接触。每一次被表白时,她都不胜惶恐,耳边仿佛又响起了从前听过的那些声音

“你要懂事。”

“你要乖。”

“你一定要做一个听话的孩子,本来你父母就不管你,你自己一定要争气,千万不要堕落不要和男生厮混”

也正因为如此,哪怕她再喜欢唐元,从不敢令他发现,更不敢让别人看出来,甚至在同学说起他时,她还要故意贬低他两句,说他是不好相处的唐耳朵,高傲且自恋,一点都不好相处。并表明她不是一个看长相这样肤浅的人,大家都喜欢唐元,但她就不喜欢。

哪怕她打从心底反对那一套把性看成是很不应该、很脏的观念,从小到大潜移默化受到的影响却无法磨灭。

哪怕她现在认为性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学生也有约会谈恋爱的权利但前提是要有家长的正确引导不能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且懂得做好保护措施,不应当以有没有和人发生过性关系为标准来评价一个女生是否自爱,只要在每一段关系中都是一对一且忠诚的,哪怕没有走到最后,都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女生不应该因为曾经和男朋友做过而遭受鄙夷和蔑视,但大环境下的禁止早恋仿佛是在阉割人性,而她仿佛早已被阉割,在这方面只是一个残障人士。

观念改不了她在这二十多年的环境中塑造出来的本能和自我防御机制。

她已经二十七岁了。

她喜欢了唐元很多年。

她从不敢跨出那一步,直到现在,她都不敢让唐元知道自己喜欢他,不敢接近他,也无法想象如果自己的生活中突然多了一个人会是什么样。

直到她知道自己的生命只剩下三个月。

到今天,她的生命剩下两个月。

这是她和唐颂交往的第三十一天,连拉个小手她都会不自在一直在努力克制不让自己表现出排斥和异样的第三十一天。

拍水、拍精华乳、上妆前乳、拍霜,然后描两抹柳叶眉,涂一张胭脂唇,镜子里的人亮闪闪的瞳眸仿佛昭示着她的兴奋。

她轻轻地颤栗着,手一抖,口红就涂歪了,在她唇角留下一抹红,仿佛吸了血一样。她轻轻地,一下一下地将那抹血一样的红擦去,最后换上一套金色的v领外袍,只腰间一根系带,里面是成套的nei衣裤。

看上去像是穿了一条宽松v领裙,披散着长卷发,精致的锁骨、颈下一片雪白的肌肤、微微的隆起、浅浅的阴影,都昭示着她的心机。

确定服饰和妆容都没什么问题后,她才去厨房下厨。

当四菜一汤端上餐桌时。

“叮铃”

“叮铃”

“叮铃”

门铃声一声接一声响起,一共响了三声便停下。

陆之韵知道是唐元,他有强迫症。

她最后对着镜子补了补口红,在下一个三声门铃响起前走向门口时,脚踩的那双精致的夏天式样的毛毛拖鞋衬得她脚踝骨玲珑精致,光洁白皙的小腿弧线修长流畅,走动间,在金色的袍摆下格外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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