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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初露端倪(四)(1 / 2)

那天肖建强在陶龙飞办公室讨债双方发生激烈冲突时,双沟县法院执行局年轻的、外号叫“大儒”的副局长苏北,正带着执行员刘浩泉和申请执行人双沟县腾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经理走进上塘县住建局档案室。进屋后,刘浩泉迅速趴到一边的空桌子上,拿出纸笔准备做笔录。

看见他们,女档案员立即站起来,笑眯眯地说“你们好。”

苏北瞄一眼女档案员胸口吊着的一张胸牌,上面有她的照片和姓名。她叫曹翠芬。

苏北拿出证件递到女档案员面前,笑眯眯地说“你好,叫你小曹可以吧”

“当然可以。”

“小曹,我们是双沟县法院执行局的,我叫苏北。”

曹翠芬接过证件看看,边递还给苏北边问“请问你们要查哪个单位的房产登记”

苏北接过证件,边装起来边说“天盛公司的。”

“你们来得真巧,他们有栋十层的新楼房刚办的房屋所有权证,因为欠两三千块钱的办证费用,证件暂时还没取走。”

曹翠芬的回答大出他们三个人的意料。他们到这来,说白了,其实就是来碰碰运气的,即使何经理听说有这栋新楼房后立即转告苏北和刘浩泉,他们三个也都是同样的态度将信将疑。因为作为长期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按照通常的做法,对于固定资产,能处理的早已被处理完毕;即使暂时不便处理的,也早已被设定为真假难辨的抵押物了,绝不会给申请执行人和执行局留下半点希望的。

苏北心中暗喜,不动声色地问道“那肯定还没有抵押喽”

“还没有。”

苏北心中激动,脸上却风平浪静,他缓慢地说“小曹,楼房我们先查封,所有权证暂扣在这里,即使费用交齐了也不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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