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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凡事皆找老先生(2 / 2)

孙惠娘摇了摇头:“这些产业到底是陆家的,就算去了官府,官老爷岂会给我们孤儿寡母做主?”

周氏略一琢磨,也觉得不太可能,幽幽叹息了一声。

沈溪却道:“娘,姨,姨父去世了,而且又没有父母兄弟,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姨父这一房算是户绝了。根据我大明律令,凡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者,所生亲女承分,无女者入官。”

“这也就是说,曦儿拥有姨父财产的天然继承权,而姨您则拥有对这财产的监护权。另外,这份产业是姨父通过自己努力得来的,并不算是陆家祖产,就算那些人也姓陆,但并不是姨父这一户的,根本就没有理由要铺子……只要姨带着女儿没改嫁,没有人可以霸占属于曦儿的家产。”

周氏听了眼睛一亮,抓着沈溪的手,问道:“憨娃儿,这些话你从哪里听来的?”

“我……我自己想的。”

沈溪知道以他的年岁不该说出这等话来,但这时候为了帮惠娘,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沈溪非常清楚明朝的法律,大明各个时代都有争产的案例,丈夫死了留下产业被同姓人所夺,这种事屡见不鲜。

《大明令》中规定:“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夫分,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其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嫁妆,并听前夫之家为主。”这一规定明确地把寡妇接管其亡夫的财产与立继联接在一起。这样一来,寡妻不再有权继承其亡夫的财产,并且在法律上有义务为亡夫立继。

这条法律,正是陆家人敢于找上门来讨要财产的主要仗恃。

但是,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现在陆少博这一房虽然户绝,但还有陆曦儿这个亲女继承财产。同时,宁化县城的药铺和房产,是陆少博自己在外打拼创下的,算不算是祖产也存在争议,关键是看判案的县令怎么理解。

“你个臭小子,你才多大年岁,岂会说出这等文绉绉的话来?我问你,是不是教你识字的那位老先生又回来了?”

周氏瞪了沈溪一眼,然后对惠娘道:“妹妹,要是有那个神通广大的老先生帮忙的话,你的官司就有指望了……那位老先生算无遗策,我们一家人全靠他老人家帮衬,日子才终于安定下来。”

听了周氏的话,惠娘苍白的脸上有了几丝血色,看向沈溪的眼里满是希冀。

人心中一定要有希望,本来惠娘都已经俯首认命,现在听说有人能帮她打赢官司,终于又有了抗争的勇气。

周氏拧起沈溪的耳朵:“快说,是不是老先生回来了?”

沈溪努力挣脱,一边揉耳朵一边道:“老先生本来就没走好不好。”

“真的?”

周氏脸上满是欣慰的笑容,“那还不快带娘去叩谢老先生?咱一家子可受他恩惠不少……现在还得求他老人家帮你姨争铺子,你可别说不知道他老人家在哪儿。”

沈溪这下为难了。

老先生压根儿就不存在,怎么带周氏去见?

不过沈溪脑子转得很快,马上道:“老先生之前让我告诉你们说他去省城了,就是不想人打搅他,扰他老人家修行。老先生告诉我说,要是有什么事情,他自然会来找我。”

“刚才我放学回家,老先生突然出现,他说陆家族人不顾孤儿寡妇,蛮横地前来抢夺家产,简直是天理难容,所以老先生教给我一番话,让我说给娘和姨听,让你们放心。”

“老先生还说,只要这官司告上县衙,依照现在的证据,咱们赢定了,说不定到时候老先生还会亲自出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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