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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三五章 申冤事,衙门见(2 / 2)

沈溪到广州府本来是个秘密,现在经此一张扬,相信要不了多久就会传遍广州城。

那汉子继续声泪俱下:“沈大人,您不知道我们广东百姓的苦啊……近来匪寇猖獗,百姓民不聊生,我等商贾出海,未及数里便被人劫持,若非草民拼死搏杀,根本就无法回来跟大人申冤。沿海百姓都盼着您这位青天大老爷为我等百姓做主啊!”

他身后的人跟着磕头:“是啊,求大人做主。”

在他们的引领下,官驿前面跪在地上的百姓,齐齐央求沈溪做主,场面宏大,就好像是万民请愿一般。

沈溪对于这汉子说的什么遇到盗匪,拼死搏杀才逃命来的事压根儿就不信,分明又是地方官府搞的鬼,布政使司是幕后指使者的可能最大,也不排除是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找的人。

或许这几个人根本就是与倭寇暗中勾连,故意给他施压,逼得他必须尽快作出一点“政绩”,向朝廷交待。

身为三省督抚,处理剿匪事务越是急迫,越是容易犯错。

匪寇说是在海上,但其实各自有小岛或者岸边的据点,沈溪没有准备,匆忙带兵围剿,能有什么好下场?

到头来必须跟地方官府狼狈为奸,作出一副已经剿匪成功的假象。到那个时候,就不是剿匪了,而是为了跟朝廷交待,不得不谎报战功,以捞取政绩。

如此一来,沈溪这个督抚,反倒要受到地方控制。

沈溪抬起双手:“本官本为东宫讲师,履任地方为的便是平息匪寇,如今沿海之地匪寇猖獗,本官深感焦虑。来人啊,去南海县衙给本官借个公堂,本官要亲自督办此案,定不能让我大明百姓被匪寇洗劫而无处申冤!”

来告状的汉子一听傻眼了,你的衙所在梧州,居然要在广州府“借”公堂审案?你这是唱的哪出?

不是说好了只要我们申冤,把百姓的情绪鼓动一下,就可以回去了?

马九喝道:“得令!你们,起来随我到南海县衙!”

贼眉鼠眼的汉子当即被人缚住双手反剪背后,他连忙叫道:“沈大人,我们是来申冤的,不是犯人哪。”

沈溪道:“这位乡民,请不要误解,没人当你是囚犯,但为了鼎证匪寇罪行,诸位可都是证人。若本官捉拿行凶的匪寇来,少了诸位当人证,岂不令贼寇逍遥法外?诸位乡亲,你们说是不是?”

百姓哪里懂这些,都是随大流。

不过听沈溪说的合情合理,这些人来状告匪寇劫持他们的货船,现在官府“请”他们回去当“证人”,没什么不妥。

但变相来说,这些“证人”需要在牢房里待上几天,何时抓到匪寇何时才会放他们回去,如果抓的不是劫持他们的那批,他们还要继续在牢房里等着。

你们不是犯人,但暂时需要被衙门看管,形同犯人!

“督抚大人,我们冤枉啊!”

这些来告状的人显然明白沈溪的花头,这年头老百姓都知道官司不好打,被告可能不用坐牢,告状的人倒先要进牢房里住几天。如果遇到民告官的事,那就更惨,当官的有权有势,有各种方法能整到你家破人亡。

这些人明显低估了沈溪为官处事的手段。沈溪笑道:“诸位先到南海县衙稍候,本官这就过去为你们申冤做主!”

让人把这些前来闹事的家伙送去南海县衙,沈溪抬手道:“诸位乡亲放心,本官到地方之后,一定会为老百姓福祉考虑,绝不会让匪寇逍遥法外,诸位请回吧。”

百姓没热闹可瞧,各自起来散去。

沈溪进到驿馆内,唐寅从照壁后出现:“沈中丞好手段,将人押去县衙,这是准备将他们当成囚犯对待?”

沈溪反问:“本官何时有说过他们是囚犯?”

唐寅因为昨日被迷晕的事感到窝火,但想到有人要利用他来坑害沈溪,若非沈溪及时派人相救,他指不定会出何等意外,当下神色尴尬地问道:“沈中丞准备如何审理此案?”

沈溪道:“本官意见无关紧要,图穷匕见,总会有人跳出来现身说法……不信,咱们走着瞧!”

他昨晚没回来,原本打算送谢韵儿出城,现在已然跟布政使司衙门扯破脸皮,若将谢韵儿等女眷送出城时被人跟踪,反倒可能被人劫持,到时候束手束脚不说,还会被布政使司推到倭寇身上。

现在城里驿馆暂时还是安全的,布政使司的人再混蛋,也不敢到驿馆这样的官方所在来实施绑架,至于会不会来一次“放火烧人”的伎俩,那就难说了。

“为本官更衣,本官要亲自往南海县衙走一趟!审理此案!”沈溪这会儿穿的是便装,他要换上大红的官服,好好逞一把正三品督抚大员的威风。

ps:等下还有一章,请大家多多支持,越是困难的时候,天子越离不开大家的帮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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