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半,瓯医同济楼215教室。
秦风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认真地听讲台上那位年近四十的英语老师分析课本上的一句短语。
他的英语水平其实不算太好,虽然口语发音相当能唬人,但本质上还是一个只能勉强踩线考过六级的渣渣,跟那些动辄抱着蓝本字典背的牛人相比,如同萤火虫对手电筒,分分钟能被人折磨致死。现在重生回来上大学,秦风不得不继续经受英语课的摧残,因为无论怎么说,抛开苦逼的六级不谈,他至少总该努努力把四级过了,不然拿不到学位证书。
而如果连学位证书都拿不到——拜托,那特么还不如不要来学校了。
单手托着下巴,边上有几个经管一班的小姑娘正在偷瞄秦风。
入学半个月,秦风现在已经是系里的风云人物了——长期旷课、女友妖娆、家里有钱,这三点加起来,足以支撑起一台偶像剧,更不用说,秦风重生之后因为生活滋润,长相也莫名朝着花样美男的方向在发展,已经从原本的班草,成长为了现在的“准系草”,之所以有个“准”,是因为还没经过全系投票表决。当然了,这种投票表决,估计是永远都不会出现了。
但不管怎么说,秦风基本上已经在全系女生心中,被誉为了本系最帅男青年。
换在十年后,就是优质约炮对象。
“喂。”小姑娘轻声喊了秦风一句。
秦风转头看看,那姑娘笑着问道:“你的车子,多少钱买的?我也想买一辆。”
来东瓯市医学院学经管的,半数都是中产阶级的孩子。三个班90来号人,有钱阶级起码占50,然后是30出头的平民阶级,以及应该不到20的穷娃娃。
对方能问出这种问题,秦风丝毫不觉得奇怪,微笑着比划出两个指头,还恶意卖萌地弯了两下。
“哇,这么贵啊,我还以为十来万就够了……”小姑娘表示有点吃不消,又接着问道,“你家里做什么的?”
秦风不想聊天,在纸上写了几个字,扔了过去:“好好学习,不要说话。”
“诶,你看,他的字写得好漂亮!”小姑娘拿着小纸条,兴奋地跟同桌说道。
这动静不免有点大,讲台上的老师听见,笑着朝这边的方向走过来,笑着说道:“说什么呢,老师的课讲得很无聊吗?”
英语老师长得不漂亮,但常年熏陶出来的气质,和她略显丰腴的体型,却能给人很强烈的好感。
她走到两个小姑娘身边,拿过她们的小纸条,打开一看,不禁点了点头,说道:“哪个帅哥写的?”
“他!他!那个帅哥!”小姑娘很欢乐地指了指秦风。
英语老师转头望向秦风,不由地也跟着乐了,直起身子,对全班道:“现在‘帅哥’啊‘美女’啊,这些词都泛滥了,不过这个‘帅哥’名副其实。”
班里发出一阵笑声,女生们大多笑得很真心,男生就笑得勉强得多。
然而秦风这厮不要脸已经开始进入化境,张口就道:“老师,不要声张,我其实还是比较倾向于靠才华吃饭,当偶像压力太大了。”
班里立马响起一片“我艹”。
闹腾了一阵,总算消停下来。
英语老师回到讲台上,接着把刚才的语法分析说完。
眼见快下课了,她看了眼手表,忽然对秦风道:“那位打算靠才华吃饭的帅哥同学,请你把课文的最后一段读一下!”
秦风眉毛一扬。
班里的众多牲口开始幸灾乐祸。
在秦风成长的年代,对于绝大多数口语教育集体缺失的中国学生而言,基本上谁读英语课文,都相当于变相丢脸。
秦风慢吞吞地站起来,慢吞吞地翻开课本。
淡定地先安静了半分钟,就在英语老师打算催促的时候,秦风忽然开口了。
教材还是上辈子的教材,秦风曾经为了拿奖学金,甚至整篇背诵过,所以现在读起来,很溜。
3分钟后,下课铃声响起,秦风也读完了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