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森从来不曾高调地肆意宣扬过这段经历,但一直到多年之后,蓝礼还是经常前来茱莉亚音乐学院拜访约翰森,并且邀请约翰森参与了他后来几张个人专辑的鼓点录音工作,他们不能算是朋友,却比工作伙伴更加熟稔一些。
偶尔,学生意外捕捉到了蓝礼的身影之后,忍不住好奇,询问后来已经成为茱莉亚音乐学院老师的约翰森,“蓝礼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一个疯子。但我喜欢。”这就是约翰森的回答,没有太多的形容词修饰,也没有太多天花乱坠的赞扬。所有一切都很简单:我喜欢。
于是,“爆裂鼓手”杀青之后,蓝礼的生活就变得简单而纯粹起来。
又是一个下午的练习结束,蓝礼离开了纽约大学音乐学院的校区,一路踩着滑板回到了公寓,虽然当初第一天学习架子鼓的时候迷路了,但现在蓝礼却已经驾轻就熟了,所有街景和街道都变得熟悉起来。
拉开公寓大门,蓝礼就坚定不移地扬声说道,“看,我就说过,我不是路痴,今天只花费了不到十分钟就回来了!”
马修-邓洛普坐在办公桌前忙碌着,听到那没头没脑的话语,根本不用抬头,他就知道来人是谁了,“还说不是路痴?就连自己家门都找错的家伙。”这里明明是三楼,不是二楼,但蓝礼进进出出却仿佛自己家一样。
但蓝礼没有回答。
紧接着耳边就传来了一系列琐碎的声响:打开冰箱,寻找水果,打开橱柜,寻找茶具……诸如此类等等。
马修坐在原地,忍了又忍,但想到蓝礼在厨房之中的强大破坏力,终究还是没有忍住,站立了起来,“塞巴斯蒂安,你现在是不是太过熟悉这里了?完全把这里当做自己家了?”
“谁说的?我现在还是找不到水壶放在哪里,老实说,你这里是不是有暗格什么的?”
“……你在你家也同样找不到。”
“这样说也是,那就是公寓的设计不合理。这不能责怪我。”
“……你还是到客厅坐着吧,这些事情就交给我了。”
“真的?你确定?我还是可以帮一些忙的……不用翻白眼,现在像我如此善良的朋友,着实不多见了,我是真心想要帮忙的。好好好,好,我现在就离开。上帝,不就是上次打碎了你一个碗吗,那还是我赠送给你的呢,下次我出行的时候,再给你背回来就是了。”
“……”面对如此情况,马修选择沉默。
一个碗?只是一个碗吗?他难道忘记了上次加热一块披萨都差点把整个厨房烧掉的事吗?
在这方面,蓝礼的脑容量真是低得惊人,马修已经懒得吐槽了。
放假期间选择留在纽约,这也意味着,蓝礼的三餐问题需要解决,每天都召唤外卖,这是绝对不合适的;而考虑到蓝礼在厨房之中的破坏力,自己下厨也是不实际的。幸运的是,马修还是保留了在自己家下厨的习惯,不是每天,但一周还是有三天或者四天左右,选择在家进餐。
于是,没有人领养的“流浪猫”就把自己的基地从二楼挪到了三楼,为了避免饿死而努力着。
“马修,今天晚餐的菜单是什么?我觉得,上次的红酒煎小羊排十分不错;不过,最近对于鳕鱼又有点嘴馋了,不然,我们专程到超市里买一些材料,回来准备准备?我可以帮忙记一个材料清单的,怎么样?”
“咦,还没有问你,今天怎么在家办公?上次你和我谈起的那个客户,事情解决的怎么样了?她真的是撒谎吗?用我说的办法,不会真的成功了吧?以表演的方式来对付骗子,这不是电视剧才出现的情节吗?”
坐在客厅里,蓝礼絮絮叨叨地说道;站在厨房里,马修手脚麻利地洗干净了芒果,并且准备好了下午茶。没有对话也没有交流,却也丝毫不显得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