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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钟之前,陈旭刚逃进废墟楼内。
一帮观众立刻担心起来,毕竟,这又是一把突击步枪。
但他却毫不担心,“大家放心吧,突击步枪最不擅长近距离战斗,如果他胆敢追过来,我绝对让他有去无回!”
一边说着,他一边嘿嘿一笑,旋即躲在墙内侧,举起钢筋撬棍,等待着那名黑人男子过来。
几秒钟后,他并没有听到脚步声。
奇怪,为什么没有这小子的脚步声,难道他知道我会埋伏,所以换了进攻路线?
于是,他立刻快速扫视了楼内的环境。
除了二楼完好无损,倒是三楼被炮弹打了一个大坑,以那小子的实力,会从爬上三楼攻进来?
他怎么也不相信。
又等了一分钟,甚至连直播间的观众都有些不耐烦了:
“尼玛,这傻逼到底打不打了,怎么还不来?”
“怂了!绝对是怂了!”
“我有些不能理解,那个黑人拿着突击步枪,竟然不敢进来跟一个撬棍打?”
“哈哈,估计是看到旭爷的王八之气,被吓住了!”
说实话,陈旭也有些无奈,“算了,不管他了,也许那小子直接进警局警备库找武器了,我们先离开再说!”
话落,他立刻顺着楼梯上楼。
来到三楼后,他从那个被炮弹轰碎的洞口朝外一看。
嚯!竟然有一些电缆!
而且还是直通对面的三层小楼上的!
陈旭立刻抓着电缆拽了几下,点点头道:“我们可以顺着这个快速爬到对面去,但是单独一根很容易断裂,我们必须把几根抓在一起才行!”
于是,他立刻跳到电缆上,双手一抓,然后两脚一夹,就像上次在非洲塞伦盖蒂大草原爬钢丝一样,迅速地朝着楼对面爬去。
因为哈达亚已经荒废,所以他根本就不担心电缆会有电。
而且,电缆的外层有胶皮保护,几根加在一起又很粗,握起来可比钢丝舒服太多了,也好爬太多了。
不到十米的距离,陈旭只用了七八秒就爬了过去。
到了对面的楼顶,他立刻朝着前方跑去。
前方是一栋四层高的楼,他直接一个助跑,脚尖一点墙面,便翻了上去。
也多亏了这是贫民区,各种各样的楼群扎堆地建在一起。
接下来,陈旭就像是一个跑酷大师一样,在这片楼群之内,不断飞檐走壁。
十分钟之后,那黑人走进他消失的废墟楼内,可他本人,则早就跑到了800多米开外了。
又一栋废墟楼内,陈旭找了一间空房间,钻进去,坐在地上休息。
此时已经是下午了,他忙活了大半天,在警局,楼上楼下地收集着纸章、垃圾,而且还搬了许多文件柜,耗费了很多体力。
也幸亏他的徒步、跑步技能变成了紫色稀有的负重越野穿越,大大提高了他赶路的持久性。
随后,他从背包里拿出仅剩的那盒牛肉罐头。
撕开,香醇的味道。
陈旭吃上一大口,感觉整个人都像飘起来一样。
三下五除二,一盒罐头就被他消灭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