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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九十三 在军校里过日子可还舒服?(1 / 2)

军事学院的伙食不比宫里面臣子吃的要差。

首先,从早餐开始就是蛋和牛乳,加上馒头包子烧卖等等,几乎吃的和萧如薰一样好。

中午一般吃猪肉和羊肉,或者是鸡肉,又肥又腻的肉是这些小伙子们最喜欢的,人人敞开肚子吃,吃得那叫一个欢快。

晚上就相对要好一点,一般是吃鱼,也有肉,但是没有中午那么油。

吃得好,练得多,八个月过去了,不说从军队里面进入军校的,就是曾经最为消瘦的一帮考进来的学子,现在他们的身上都是硬梆梆结结实实的腱子肉。

刚进军校的时候是和建筑工人一起盖房子搭校舍,上学以后也是长期在大太阳底下暴晒苦练,一个个的皮肤都是古铜色的,远远望去总是能让萧如薰回想起深埋在记忆深处的职业健美先生,看上去相当健康。

抛开其他的因素不谈,他也很愿意和那些年轻人一起相处,总能感觉很快乐,很舒服,仿佛回到了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当中,忘却了一切烦恼。

今日也是一样,萧如薰谁都没喊,自己带了一队人就去了军校,还拉上了好几大车的鸡和好几车的羊,打算拉过去给小伙子加加餐,叫他们把鸡肉羊肉烤了吃。

萧如薰进入军校是有专门的腰牌的,每个人进入军校的要塞城堡都要有腰牌,而且是独一无二刻了名字的,丢掉的话是很严重的问题,轻则杖责,重则赶出军校削除学籍。

守门的也是学生,军校学子是学生也是士兵,轮流守城,一千人分做二十个班,每班五十人,一班一天轮流守卫,今日是第八班,萧如薰对这个班比较熟悉,因为这个班里面有几个人他的印象很深刻。

一个叫做马晓义,是白虎营选出来的优秀年轻人,缅甸参军,当年才十六岁,北伐战争中立了功劳被提拔成队官,识字两千一百零七个,是整个白虎营的文盲士兵里识字最多的,非常聪明。

不仅聪明,而且力气很大,军校里的人都给他起外号叫饭桶,这家伙一个人能吃三个人的饭,一个人也有三个人的力气,拼力气搏斗,军校教官都不是他的对手。

要知道,军校里的教官都是萧如薰从自己的卫队里挑选出来的,皇帝亲卫,那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那都是全军选拔出来的精英,个个身手不凡,对皇帝忠心耿耿。

这小子愣是可以以一敌二。

若仅仅如此,他也就是个普通的力士,可他偏偏脑子好使,是那种看着粗鄙,实则一肚子坏水的那种。

军校里的大家都说,这家伙憨厚老实的外表下掩藏着一颗鬼精的心,要小心和他打交道。

萧如薰笑着说这是咱们大秦的薛仁贵。

另一个给萧如薰留下深刻印象的人叫做沈维城,表字子义,是前明秀才,学历比毛文龙高,大军北伐途中,他在襄阳入伍,只是运气没有毛文龙那么好,一直到选拔军校生的时候才崭露头角。

这个人为人严谨,思维清晰,和一般的野路子出身的人完全不同,做事很有章法,据他自己说非常喜欢兵法,苦于无处求学,到军校里面才算是如鱼得水。

萧如薰试了他几次,发现他是个不错的学兵法的苗子,以后即使不能上战场,也是个好的参谋人选。

到了军校大门口萧如薰隔着一段距离就下马了,步行走上前,虽然看门的学子们都认识他,但是他还是要按照规矩来,军校里面,规矩比皇帝大。

出示腰牌,经过认证,学子们单膝下跪行礼。

“院长!”

“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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