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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三节 协商(2)(2 / 2)

“今青州、徐州、扬州,数以百万之众之人民,没有土地,流亡于市井,于是生出盗匪之事,十几万盗匪,流连在州郡之中,甚至有盗匪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的行走于市集甚至官衙之前!”

“陛下的‘沈命法’,竟如一纸空文!”

所谓的‘沈命法’,是当今天子在天汉二年,针对当时齐鲁一带的盗匪肆虐而颁布的一个严苛法令。

根据这条法律规定: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

简直就是杀气腾腾,简单粗暴!

治下有盗匪,而官员没有发现的,发现了没有去剿灭的,以及虽然剿灭了盗匪,但所捕杀盗匪没有达标的,自两千石以下到地方小吏,统统连坐论死!

毋庸置疑,这是从商君的成功经验上学到的。

商君时代的秦,也是这么对付盗匪和那些剿匪不力的官员。

可惜,时代终究不同了。

而且,齐鲁的盗匪,本来就是地方上的地主贵族扶持起来的。

是有心人放纵的结果。

故而,这条律令其实根本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甚至,这条法律葬送了汉家对青徐扬地区最后的有效控制。

在这条法律之前,可能地方上的官员,或多或少,还肯打击盗匪。

但这条法律颁布之后,为了小命,已经没有人肯再去管盗匪了。

从上到下,对于盗匪,都装作看不见。

这也是今天齐鲁盗匪肆虐的根本原因。

地方官员,不敢管,不肯管,不愿管。

因为,谁知道这股盗匪是新出现的还是现在才出现的?

谁又知道,管了他们,会不会让自己掉脑袋呢?

反正,就是在齐郡、胶东和淄川这样的地方,出了城市,到了野外,没有人烟的地方,随时都可能出现盗匪。

这些盗匪甚至能公开的进入城市,在官衙之前,招摇过市。

这些事情,张越从回溯的史料里见到过,也亲自从王豫等人的口里问了出来。

简直是触目惊心,让人毛骨悚然。

而且,张越现在也终于确认了自己之前的猜测——齐鲁的盗匪,果然反噬了扶持他们的人。

那些曾经以为可以控制这些盗匪的人,现在已经自食其果,彻底失去了对他们的控制,甚至还有好几个官员、贵族,被他们曾经扶持的盗匪头子杀了。

这些事情,青州、徐州、扬州的地方官员,根本不敢报告,只好谎称这些人暴毙。

而私底下,所有人都是战战兢兢。

因为,在青州已经出现了数量超过一万的大盗匪!

这股名为‘巨野盗’的盗匪,甚至控制了两个县城,在县城里收税、审案。

更让人恐惧的是,他们居然比之前的汉室官府要廉洁和高效!

他们收取的赋税,甚至只有原先的一半!

这简直就是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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