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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自食其果(1 / 2)

左撇子,在古代又称之“左利手”,西方视之为不祥,中国虽然也觉得右手才是“正手”,但对左利手也没有过分歧视。

现如今,黑夫是左利手这一事实,使得湖阳亭长、商贾鲍等人的供词不攻自破。

主审官喜当然没有轻易相信,他还特地让黑夫上前,在一块木牍上写下自己的名。

说来你可能不信,一直以来被说成”愚民“的秦国,却是战国七雄里识字率最高的国度。虽然商君把诗、书之类的东西都烧了个干净,却设置了“学室”培训专门的法律从业者,这相当于是高等教育。

此外,乡里小吏也被要求识字,若是亭长、里民不识字、数,如何为国家统计户口,编排徭役?在此基础上,又有“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商鞅曾说:“吏民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要求官吏必须向民众普法。眼前的喜,年轻时就是做这工作的,每日接待前来上访问法的人。百姓问完以后,法官还得把所问之事写在木板上,剖成两半,一半存档为《法律答问》,一半让百姓作为凭证带回去。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不但律法深入人心,一些聪明点的人,也有了渠道认字。

黑夫认识的篆字不算多,会写的只有几百,他左手持笔跪坐在地上,一笔一划、方方正正地在木板上写下“黑夫无罪”四个秦小篆。此事便不再存疑,如果他是右利手,这字早就歪斜到不知何处去了。

刚才还信口雌黄的商贾鲍一下就垮掉了,他面如死灰地一屁股坐倒在地,好似一滩烂泥。

之后,在喜尖锐反复的诘问下,商贾鲍连连稽首,承认了和湖阳亭长串供做伪证的事实。

在他这里打开缺口后,喜又连续攻陷了那三名亭卒,他们都招供,说自己只是受亭长、求盗所逼,才说谎的。

最后,求盗买也供认不讳,只剩下湖阳亭长一个人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输在左手、右手这简单的区别上。

这时候再翻供,已经晚了。

至此,这两起案件的真相水落石出,喜在和属吏们略一合计后,便开始当堂“读鞫(ju)”,也就是宣读判决书。

这一下,黑夫再次见识到了秦律的缜密,几乎每一种罪名,都有对应的刑罚。

首先被定罪的,是三名盗贼。

虬髯盗贼潘,他犯下的是逃避戍役的“亡人罪”,以及多次抢劫杀人的“盗杀人罪”,单凭后者,他就是板上钉钉的死刑。二罪并罚,潘将被处以磔(zhé)刑,等送回籍贯所在的竟陵县确认所有罪行后,再当众处死,分裂尸体后砍头,悬首张尸示众……光想一想那场景,黑夫就头皮发麻。

其余两名楚盗则运气较好,他们刚好不满足五人及以上为盗的“群盗罪”,又因为不是秦人,官府无法确定他们之前的身份、罪行,二人也说自己从未杀过人。所以按照普通的“他邦亡人”和“盗罪”论处,黥为城旦。可以想见,在南郡的土木工程中,又多了两个刑徒,而且赎买为庶民的机会不大。

这之后,就轮到给湖阳亭众人论罪了。

“湖阳亭长贞,身为官府斗食之吏,本该持二尺木牍,向治下百姓宣扬律令,却知法犯法,欲夺盗骗赏,并诬告士伍黑夫伤人。三罪并处,当髡、黥,戍边!但念其有爵,削除三级爵位抵罪,改为髡、赎黥,服鬼薪之刑。”

湖阳亭长贞跪在地上,呆呆地听着自己的判决书。

他刚成年就继承父亲的爵位,成了一个受人尊敬的“簪袅”,可依旧心心念念,想要再升一级,到达第4级“不更”,那样的话,就可以永远免除每年一个月的更卒之役……

所以前些日子,他在湖阳亭大肆训练亭卒,外出缉拿盗贼,却总是没有成果。直到那天,听闻商贾鲍来报案后,他大喜过望,不想却被两个小士伍捷足先登,让他很不甘心。

也是贞急功近利,一时糊涂,听了求盗的怂恿,便打算夺功骗赏。不想却给自己挖了个大坑,卷入了官司,审案的还是铁面无私的喜。

事发后,家里也悄悄替他打点张罗,但在秦国,至少在明面上,无人敢公然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秦律黑白分明地写着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无数位从小受律法熏陶的秦吏也盯着呢!

但最后,还是被他们觅到了一丝缝隙:买通送饭小吏,传递信息,对商贾鲍威逼利诱,让他配合着翻供作伪。只要矢口否认自己有夺功骗赏的行为,再坐实黑夫有殴打官吏之罪,这场审判就能赢!

但谁曾想,还不等喜细细严查,他们这群人编造的谎言,就在黑夫巧妙的诘问中败下阵来。

一向自傲的贞,居然在一个低贱士伍黔首手里翻了船!

如今,喜宣读的每一个字,听在贞耳朵里,都像是末日丧钟!

髡,就是剃光头发,黥是面上刺字,赎黥则是可以用钱赎买此罪。鬼薪,则是进山打柴,也是一种苦役……

对于才二十多岁,人生本来一片坦途的亭长贞而言,这是无法接受的结果!

“我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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