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拉着秦风走出胡同,走进胡同外一辆劳斯莱斯车里。
启动了秦风脖颈上的炸弹。
倒数正式开始,六十秒。
陈思梵眼神平静的看了看他,带着大家向远处走去。
秦风也是个拆弹高手,如果是戴在手腕上、脚腕上或者绑在身上,他很容易拆除。
戴在脖颈上,难度极高,他根本看不见。
他心里慌的不行。
眼看着陈思梵一群人走远,双眼几乎喷火。
他突然一眼瞥见后视镜,赶紧掰了后视镜,对准自己的脖颈,看见只剩下四十多秒了。
拆弹,难不到他!
他眼中露出狂热,摘下手上戴着的一枚宝石戒指,将戒尾掰了掰,用两根手指揉了揉,做成简易螺丝刀的形状。
看见镜子中倒数只剩下十几秒了,将戒指做成的螺丝刀在脖子上的炸弹项圈用力捅。
咔的一声。
倒数到三秒时,项圈开了,炸弹读秒停止。
秦风赶紧打开车窗,扔掉了炸弹。
此时满身大汗,衣服湿透。
他隐隐从后视镜中看见车后座上放着一把自动步枪,转过身子,看见车后座上果然放着枪。
看见陈思梵一群人越走越远,大家似乎有说有笑。
心里恨得要命。
陈思梵地位越来越高,势力越来越大,这些年不止收获了钱、权力、势力和朋友,还有很多份爱情。
而他除了钱什么都没有了。
后半辈子要像一条丧家之犬一样,躲着陈思梵。
他不甘心!
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