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之前那相机被老板一路看到上部局,他整个人就不好了。
张毕没想到自己老板头一回开窍居然看上了名花有主的姑娘,还是自己表弟的女朋友。
张毕:……那还不如不开窍呢!!
尽管内心已经慌成了狗,但是他表面上还是一脸淡定:“没什么事要汇报给您的。”
员工手册第二十八条:在老板的爱情中,你只能当帮手而不能当敌人。
所以老板…等我跨过这道坎,我就帮你追人!!
程时景:………不明所以。
拿起一旁的西装外套,程时景抬手看一下时间:“等一下有个饭局,你把资料准备好。”
张毕敛了敛心神:“好的。”
车上,程时景墨眸半垂,白暂修长的手指一张张地滑过从相机里导出来的照片。
薄唇勾起了不易被人察觉的弧度。
明明整个人都是冰冰冷冷的,但他就是越看越欢喜。
又想起她那回眸一笑,在人群里,瞬间夺走了他所有的目光。
半晌,眉目温柔的男人低低笑了出来。
真可爱。
此时,被他在心里夸可爱的女孩正单脚踩着一个混混,因带着病心情不好而生出来的戾气遍布全身。
她指间依旧玩着把短刀,刀刅上已不复之前那样的白洁干净了。
丹非斯被明岑一脚踹到了车门上,喉咙猛地涌上一阵血腥味,疼得脸都扭曲了。
好不容易缓了点气,还没站直身,那把被玩成了花儿似的刀竟直径狠狠地插到距离他撑着车门面的手不足三寸之外的地方。
袭入时,车身一震,玻璃却未碎。
擅用短刀又能把力道控制得如此出神入化的人…
丹非斯冷不丁地打了个颤,难道……是她?!
未等他作出反应,那个让他为之一颤的女孩已经悄然而至。
微微俯下身,附耳道:“程时景,他是我的猎物。”
丹非斯瞳孔骤缩,脸色倏地一白,那慑人的威压扑天盖地袭来。
是、是arthur!
这个女孩居然真的是arthur?!
他们今早才把玫瑰送出来,晚上arthur就找上门了??
丹非斯的骨节泛白,紧紧地盯着往后退了几步的arthur。
怪不得老大对她那手黑客技术忌惮不已,只不过数小时,arthur居然就能查到自己的行踪追了过来。
那真的…过分逆天了。
明岑将刀收了回来后,掏出随身带着的手帕反复地擦了几回,直到上面再无杂色:“回去告诉尔德克,手别伸得这么长。”
女孩侧目看他,扬起一分冷意:“否则,你们会死在程时景之前。”
很好,成功扮演入计的arthur。
明岑环视了一番被打晕了的十几个人:……
这荒郊野外的,她怎么回去??
明岑车技不怎么样,熟练程度不及她打人的十分之一,更何况她现在整个人都昏沉得厉害,自己开车八成会祸害到别人。
再次环视了一圈后,明岑将目光锁定在了现场唯一还能动的“司机”身上。
感受到那道如狼似虎的视线,可怜的丹非斯身躯一震。
…
二十分钟后,方格子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