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夜市出来,李云霄先把苏千羽送回了镇妖司的馆所。
这地方毕竟是镇妖司总司的馆所,比地方上气派不少。
楼房临湖而建,有长廊相连,有卧波栈道,有红灯长明。
卧室舒适整洁,一尘不染,每日有专门的小吏打扫。
推开窗子,便可以看到月光之下,湖光粼粼,令人心旷神怡。
锦衣使平日未出公差的,都要住在馆所内,以便上头随时发派任务。
若有家室,可以向上司告假回家小住。
李云霄家在长安,但入了镇妖司后,大多时候还是得住在馆所这。
翁大头今天拿了赏钱,心情正好,约了三两狐朋狗友,去怡芳院观花赏月了。
苏千羽今天吃了不少美食,还喝了一点西域葡萄酒,醉醺醺的。
李云霄将她扶上了床,细心地盖好了被子。
苏千羽把被子一踢,醉眼盯着李云霄道:“霄哥哥,我不睡,我还要吃。”
李云霄拍了拍她的小肚子:“都撑成这样了,还吃。”
“我不管,我就要吃。”苏千羽任性起来,摇着李云霄的手臂。
李云霄开玩笑:“你现在要吃只能吃黄粱丹,吃完好好睡大觉。”
“好主意!黄粱丹好吃,我最爱吃黄粱丹!”
说着苏千羽真的从百宝囊里掏出一颗黄粱丹,张开嘴巴,“啊呜”一声吞服下去。
李云霄:……
“霄哥哥,我的头怎么这么晕?”
这黄粱丹还真是有效,吃完之后,苏千羽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立马乖乖躺下睡了过去。
李云霄叹了口气,又给她重新盖好被子。
他看着苏千羽红扑扑的小脸,娇美可爱,帮她理了理额头前凌乱的发丝。
苏千羽睡得还不安稳,口中小声地梦呓着什么。
李云霄把耳朵凑了上去,细细一听,只听她道:“师傅,我到长安啦。长安真好,有好多好多吃的。”
这个小吃货。
“霄哥哥,头爷,都对我很好。我好开心,好开心……”
傻丫头。
李云霄拉上床帘,出了房间,把门轻轻关上。
……
李云霄的家住在长安城西关公庙一带。
那里比较偏僻,属于贫苦百姓聚集的地方。
大昭这些年逐渐兴盛,便有不少胡人来长安做生意,这里的房子最便宜,所以渐渐地也有不少胡人在此处落脚。
胡人能歌善舞,李云霄的姐姐李嫣儿也跟着学了一点。
不想她很有天赋,不出两年,胡旋舞跳得居然比很多胡人女子还要好。
加上她身材高挑,苗条灵动,神态妩媚,肤若琼脂,便到酒楼里做舞姬,聊赚一点银子。
她生性好动,对这事倒是上心,做得很起劲。
只是常常要半夜三更才回家,这让李云霄有点担心。
李云霄推进门,小屋里陈设简单,衣衫丢得到处都是。
这个姐姐,真是有点大大略略的。
以后不知道哪个倒霉汉子,要把她娶回家。
李云霄当锦衣使之后,便常住馆所,难得回来一趟,把衣衫稍微整了一整。
他刚整好那些凌乱的衣衫,准备躺在床榻上睡一会儿,便觉得后边有点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