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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四十节 除旧布新(三)(1 / 2)

沈睿明这会心里已经有了谱,刘翔点名他马上站起身来,刘翔摆摆手道:“你坐着说吧。都是同志嘛。”

“我初来乍到,对地方上的情况知道不多……”沈睿明先谦虚了一下,“单就司法领域的话,我也打算遵循‘一分为二,区别对待’的原则。”

他这时候已经把腹稿全部打好,说话也流畅起来:“我这里的一分为二,是把上层和下层分开进行司法处置。

“具体来说,对关帝庙人马的中上层,抓几个大案、近案,做到人证物证齐全,司法手续完备,公审公判,办成程序证据都无懈可击的铁案;对于下层人马,采用马锡武审判法,在了解事实真相的前提下,依据社会舆论来进行简易审判。”

这话从一个法学会成员口中说出来,让元老们都不大适应。因为法学口的基调是“依法治国”,对舆论操纵、影响审判向来是深恶痛绝的。

沈睿明见大家有些不理解,解释道:“所谓马锡五审判方式,一是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了解案情;二是要尊重群众意见,也就是考虑社会舆论;第三是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第四是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公正

“第一和第四点自不必说,所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第二点重点在于‘尊重群众意见’;第三点则着重于诉讼程序的简化。

“大家都很清楚,我们现在是‘打天下’阶段,缺少合格的法律人才,如果关帝庙人马的案子要完全按照正规的司法流程走,这么多人的案子仅仅在搜集证据这个环节就要花费无数的人力物力,审判流程更是到猴年马月也审不完,而且这里面的许多犯罪行为按照法律实际上够不上量刑的标准。最多算是治安处罚的范畴……”

他这话立刻得到了慕敏的点头。

“但是,显而易见的是关帝庙人马多年来骚扰勒索广州市民,影响十分恶劣,如果我们因为法律条款的限制,对这部分人不能绳之以法,明正典刑的话,就很难收到审判的宣传效果。”

说到底,这次审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宣传”,如果不能出一个简单明确又让群众满意的结果,宣传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所以我们对关帝庙人马下层的司法程序,不需要死抠法律流程,可以采用简易流程,采用类似群众大会的模式。在大会上让受害群众踊跃上台揭发诉苦,然后再进行审判。这个做法第一顺应舆论,第二,在狂热的气氛下使得许多过去不敢说,有疑虑的受害者也会站出来揭发,可以使得许多陈年旧案被翻出来,确保有血案民愤的人不漏网――如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走得话,这些案件只能石沉大海了。”

沈睿明之所以主张引入马锡五审判法,并非心血来潮。实际司法口在巡回法庭的审讯中也运用这一审判法的某些原则。以眼下的社会环境来说,元老院空有完善的法律条文和法学理念,却缺少有能干贯彻的这些理念的法律人才。完善的法制等于是纸上谈兵。

所以他们在司法实践中尽量运用那些最简单易懂的法律,将条款简化以及在部分案件中使用“情理”而不是“法理”。刘邦约法三章的能够成功的道理也在于此,战乱过后,资源匮乏,人心未定,游戏规则最好明快迅速。

再次,本时空的政治经济文化水平比较落后,老百姓的文化素质和诉讼能力很低。将诉讼模式简化,有利于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有利于减少他们畏惧打官司的情绪。

刘翔听了频频点头,这套论调对了他们这批搞行政的人的胃口。大家对这位突然来到广州要插手几桩大案的法学口元老顿时有了好感,觉得他“和马甲他们不是一回事”。会议结束之后,刘翔便把沈睿明单独留下了谈话。

刘翔先恭喜一下沈睿明升任总检察长。随后把话题引向了公事,沈睿明也很知趣,直夸广州在刘市长治下,“焕然一新,城内城外都有长足进步。”

客套结束,转入正题。刘翔谈话的内容是要他设法把缙绅和巫蛊案联系起来。

“……可以说巫蛊案和广州的不少缙绅是有联系的。然而警察局掌握的线索大多只能联系到关帝庙人马上,如何把这条线再联系到缙绅们身上,你作为检察长,是不是拿一个方案出来?”

沈睿明脖子后面暗暗出冷汗:这刘市长是要兴大狱啊!

不过,他倒也认同通过这个泼天大案狠狠的整治一下缙绅们,毕竟巫蛊这种案子,元老院是占有道德高地,在这个案子里翻了船的缙绅,可以说是永世不得翻身,只要证据确凿,再过多少年都没法洗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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