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非军的哨兵正在哨塔上打盹,刚非人认为在防御上面无懈可击,海岸方向都是瞭望哨,如果猎鹰帝选择从海岸突入,必然会引起岗哨方面的警报,没有人会认猎鹰军选择了绕过岗哨,
如果从天空瞭望下方辽阔大地,就会看见身穿灰褐色轻甲的胡伦族战士,完全与下方灰黄色的荒草融为一体,移动时晃动的荒草如同被大手抚过,一直逼近城墙一百米的距离,上面的刚非人还一无所觉,
胡伦西苏嘴角露出一抹狞笑,低声命令“前锐刀手上!”
前排的一千名胡伦战士整齐的拔出了胡伦刀,弯腰躬身,如猎豹一般弓着腰在城外齐人腰高的荒草掩护下朝着城墙方向靠近,这时一阵风刮过,风声呼啸,原野草叶乱飞。胡伦族战士手中弯刀握得死紧,呼吸猛烈的急促起来。脸上显得既严肃又冷酷。这种弯刀非常锋利,而且刀身较薄,在阳光下容易反射阳光,所以作为突击部队的矛头部队在靠近突击范围后才会拔刀,现在风吹草散,被暴露的可能性一下增大
“攻击!”关键时刻,后面的胡伦西苏果断从乱草中站起身,高举起手中胡伦刀,哗”刀光犹如刮过城外荒野的风,滑亮的刀身震动的微颤,犹如嗜血狂热的野兽嚎叫,
“什么情况?又一个可笑的疯子?”
城墙上的刚非哨兵看着下方草丛里的胡伦西苏,没有敲响警钟,而是哈哈大笑,这种情况在这里见太多了,刚非军肆掠普套北部,血债累累,自然也有一些有血气的普套人跑到这里来孤身复仇,虽然刚非军的战斗力不强。但是对上一般人还是占据优势,而且城内还有五百人的轻骑兵,一旦遭遇扎手的情况,五百轻骑兵就会出动,这些轻骑兵最擅长追踪吗,他们会像追捕猎物一般将目标追的上气不接下气,
当然也有个人战力特别突出的,但是对手是真正的军队,个人勇武有什么用,就拿五天前的一个猎物为例。一人砍死了五名追击的骑兵,甚至连将军都说此人相当不错,但是在疯狂报复的的轻骑兵集群面前,还不是被用拇指粗的麻绳套住两只脚像拖死狗一样在满是碎石的城下拖行五圈,整个背部肉都磨碎掉了,全身骨头都碎了,完全看不出还是人的样子,最后如同碎肉麻袋一样丢给了夜晚在城外徘徊的野狗,最近死的人多。隔三差五总是有尸体,城外的野狗吃的肥嘟嘟的,说是野狗,其实就是城内的狗。眼睛发绿,那是吃人肉的狗,
“快,通知那些骑兵。把那个蠢货抓过来玩玩!”在哨兵兵们如雷的嘲笑声中,下方的乱草面上飞出了一个个挂着绳索的三角铁钩,
“这是?”哨兵们愣了一下。这些挂钩就这样在哨兵骇然的目光下,从下方的乱草中朝着上方抛过来,数量之多,就像是无数的花朵在眼前绽放,那种诡异的狞厉反光,甚至令哨兵们根本无法反应,下方的胡伦刀手猛力回拉,都是海上接舷战的高手,手法熟练异常,只见挂钩抓住并不高大的城垣响起了一阵阵让人浑身发软的炸裂声,所有的哨兵刚刚一个愣神,一排胡伦族战士已经如灵猴般,几步就攀上三米城头,
”杀!“哨兵们还没缓过神来,顷刻间刀光如电,有人发现自己的咽喉已经被削断了。不是一个,而是成百上千百敌人,可怕的剧变!刚非人只感到眼前一花,一群身手敏捷的不像话身穿灰褐色铠甲的轻装步兵已经跳过了所在城垣,
”敌。。。敌袭!快敲钟!“站在高处的哨兵切尔德看着下方的突变,脸色立刻变成了煞白,他慌乱的转身往警钟所在的塔楼跑,还没到达位置,就看见塔楼方面已经是一片血泊,
二十几个身负双刀的敌人正在那里大杀特杀,塔楼的尸体从门口铺开,这些敌人手中的弯刀滴着血,耀花人眼。表情冷静而从容,缠着黑布的鞋子踩入下方的血凝中,任由血水从他们的额角滑落。犹如嗜血妖魔,
”哦,这里还有一个“领头地那个敌人,身体彪悍而修长,从嘴里吐出了一块半红色的肉块,看起来像是从人体的那个部位撕扯下来的,肉已经被吮空了。就剩下一张皮,看见后面吓傻了的哨兵,转身走过来,
“果然还是不适应,这样的肉还是搁点烈酒味道才更好啊。”这名强壮的敌人用不怎么地道的欧巴罗通用语叽咕了一句,吸了吸而恐怖的鼻腔“不知道这个新猎物地味道怎么样。”
”别怕,我会好好疼你的!“壮汉咧嘴一笑,铡刀状的门齿里一簇白嫩的肉。
”人肉,这家伙是吃人肉的恶鬼!“这个细节让这名哨兵遍体生寒,无论是谁,面对一个吃人肉的大怪物只会感觉自己身材的渺小和无力抵抗,对方看着已经完全傻掉了的目标,微微撇了撇嘴,
”没意思,就没有一个可堪一战的吗?“壮汉手中弯刀一挥,看着哨兵满是惊愕的头颅飞上半空,鲜红的血柱从无头的胸腔喷到半空中,舔了舔溅射到嘴边的血,壮汉不满的撇了撇嘴,
负责突击警戒塔的是胡伦族的刀锋猎手,是胡伦族真正令人闻风丧胆的杀人魔鬼,他们是胡伦族最具有突击性和威慑性的兵种,整个胡伦族也不过五百米刀锋猎手,胡伦族的一大半凶名就来自于他们身上,
这些胡伦刀锋猎手可以身穿轻甲在海中漫游漂浮二十里,可以在夜晚突然降临停靠的商船,出手狠辣,不留活口,不少船队直到天亮才发觉自己的一艘船遭到了屠杀,
而这次为了保证开内海的优势,特别将一百人的刀锋猎手塞入了胡伦舰队,
而这名壮汉就是这一百刀锋猎手的队长,食人兽胡伦贾斯,
这个家伙最喜欢以人肉蘸酒,就算是在海盗胡伦族里边也是赫赫有名的凶兽,最近几年胡伦族已经不干海盗的行当。杀性难耐的胡伦贾斯有过一次单人血洗商船的劣迹,差的一点就让海军部抓去砍了人头,行为才算是收敛了许多,
这次被派到战场上,故态萌发的厉害,他最喜欢看见猎物被吓死的样子,他的脑海里还深深记得那次被帝国海军部通缉最终抓获的经历,那次他一个人杀了一船人,不是为了财物,就是想想见见人血。想要重新闻到那能够刺激自己的人血味道,这一暴行终于惊动了帝国海军部,在得到族里也无法保自己的消息后,胡伦贾斯选择了逃亡,但是在连续逃亡了七天后,他被一群海军部的高手堵住了
听说带队的一名帝国舰队军官,胡伦贾斯一开始并没有在意,但是当他看见那张有几分依稀熟悉的黄色大胡子脸从对面晃出来,就知道遭了。碰铁板了!长着大胡子的人不少,特别是在海上的水手,但长着满脸黄胡子的人只有一个,黄胡子。是一个人的外号,也是一个传奇,胡伦族的前身是海盗,而最凶猛的南海海盗却不是胡伦族。而是一个叫黄胡子的疯子,就算是胡伦族也不愿招惹这个疯子,
”哦。哦,看看这是谁啊,好像捕到了一条不得了的家伙,胡伦贾斯!“黄胡子竟然穿着一身帝国海军制服,手舞足蹈的对着自己转了几圈。那种目光就像在看待一个落入蜘蛛网的猎物
”黄胡子,你想要干什么,难怪前几年不见了,原来是混进了帝国海军啊!“胡伦贾斯大声怒吼,眼睛眨都不敢眨,如果自己是因为吃人肉和嗜杀被判定为变态,那么黄胡子就是以其疯狂而成为变态,这个家伙有那船只撞沉目标的嗜好,偏偏每次都还能够成功,有一次在四艘胡伦族战舰的包围下,直接撞碎了胡伦族的旗舰而扬长而去,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什么黄胡子黑胡子的,我不认识“对面的黄胡子一脸平静的摇了摇头,打死不认,说道”我只是奉命来抓人的,胡伦贾斯因为杀人罪奉命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