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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敬酒(1 / 2)

程赫坐下还没吃上几口,又有人过来向他敬酒,他连忙站起来。

他并不知道,自从下午野猪被拖回来后,他在村民心中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垒灶台时在谈他;烧锅搭台的时候在谈他,切肉炖菜的时候也在谈他。

他们看看猪的致命伤,再结合一起抬野猪回来的人的说法,都觉得程赫用木棍的那一刺,真是太惊险了。

要是野猪咬断了那根棍子,他怎么办?还跑得了吗?

唯一可以下的结论,那就是他胆识过人,勇武过人。

谁也没有亲眼见到他杀野猪,所以杀猪的过程一传十、十传百,传得神乎其神。

他们想起了书里武松打虎的故事。

武松喝了十八碗酒,上了山打死了老虎,也是用的棍子。野猪没有虎那个可怕,但也足以让普通人闻之色变了。

所以,来向程赫敬酒的人络绎不绝。

他们不是想整他,单纯只是想表达敬意而已。事实上一般山里人很少有上辈敬下辈,除非那位下辈非常出众。

江予桐看不断有人给程赫敬酒,并且都面带尊敬,打趣道:“你可以啊!现在成了村里的红人了。”

程赫谦虚地摆摆手,赶紧吃块肉。

一杯酒下去,再来块热热的红烧肉,美滋滋。

到底是野猪肉啊,吃起来跟家猪就是不一样。更香,更酥嫩,更美味。

红烧猪蹄,青椒爆猪肝,熏笋扣肉,小炒拆骨肉,香干肉丝,卤头皮,爆腰花……每一样都让人食指大动。

江予桐自己也夹了一块干笋爆猪蹄,地道的柴火炒菜,不一样的香味,干笋特有的风味,比大酒店里几百块一盘的菜都不差。

何况这满满几大张长桌子上全是的!

这样的宴席,搁到城市里也能称得上豪奢啊!

此时有人在外面点起了篝火,立即有人端着酒杯绕着篝火唱起了山歌、跳起了舞。他们恣意的唱着,喝着,享受着属于他们的生活。

江予柚饶有兴致的看着,就着他们的歌舞又吃了一口菜,忍不住感慨道:“这里真好!我要是桃花村人就好了,天天过这么舒心的日子!”

“想当桃花村人?那还不容易!嫁过来给桃花村人当媳妇,你就是桃花村人了。”程赫嘴里嚼着一块爆猪心,说道。

程实赶紧凑了过来:“是啊,我们桃花村人很好的,既诚实,又老实,非常可靠。”

“噗……”江予桐笑了,然后又夹了一块不知道什么名字的菜吃了。

反正闭着眼睛夹的菜,都好吃。有一些她根本不认识的部位,但是那又怎样?别人能吃,她就能吃!

今天这一次全猪宴,真没有白来!

程赫记不得自己喝了多少。七杯?八杯?

山村里的酒杯,是用竹筒削成的,粗犷而豪迈,一杯能装二两多。

山村里的酒,是自酿的米酒。三十多度,喝着很顺口,口感绵长,但后劲非常大。

程赫接连喝了这么多,虽然现在还不太显醉意,但他知道,不能再喝了。再喝他就可能要被抬回去——孩子怎么办?

只是,来敬酒的基本都是长辈,人家一个个笑脸而来,他能找到什么理由拒绝?再说了,长辈给他敬酒了,他能甘心受着,不敬回去?

但是,他真的不能再喝了,程心心没有人管,他喝醉了,孩子谁照顾?

“不能再喝了”这个念头刚起,他就感觉到自己体内起了变化。金星动了动,里面的水流开始加快,程赫感觉自己身体的某些酒醉感觉消失了。

刚刚还觉得胃里有些难受,脑袋有些发懵的,现在情形逐渐在好转。甚至略有些发僵的四肢,也已经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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