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你要是可以让林婉和我离婚,便尽可以让刘洋去尝试。
如果真的可以的话,我倒是还轻松不少。
至于说什么地位不地位的。
我和林婉的关系,不过就是名存实亡。
早就没什么地位可言。
不过刘洋确实受宠,这一点我无法否认。
可惜的是,人是会变的。
林婉之前可以只宠爱你的儿子,后面也一样有可能会看上别人。
比如说最近的新宠,清风。
尽管我并不知道,算不算新宠。
我也不清楚,他们进展到了那一步。
可就看着清风那眉眼飞扬的样子,我就知道绝不可能只是单纯的上下级关系,最起码也是一方有意。
而这样的事情,想来以后也会是常有的事情。
一个女人可以对第一个人不忠,就可以再找第二个,第三个。
都只是早晚的事情。
刘洋与我,与清风,对于林婉而言,都只是路上随意碰见的消遣罢了。
真想让她另眼相看,几乎绝无可能。
可刘母却将林婉一时对刘洋的宠爱,当做是一种筹码。
显然,还没有开始就已经输了。
宠爱是别人给的。
而不是自己生来就有的。
我此时看其眉飞色舞,犹如曾经自己,在林婉面前自信飞扬。
怎知现在的我,未尝不是未来的他。
谁又能比谁更让林婉心动?!
幸好,我在死前还看透了这一点。
而林婉对于刘洋平日里的照顾,几乎可以说是事无巨细。
许多工作上的客户资源,以及相关的处理都没有背着刘洋。
只要刘洋的心思稍微正一点,而不是整日将自己的成功挂在林婉身上,我都会对他高看一眼。
只是可惜的是,再多的帮助与照顾,对于刘洋而言,只是林婉重视他的一种体现。
于是越发的得寸进尺,骄阳肆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