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Ctrl+D )
当前位置:书香世家>历史军事>北宋大法官> 第三百八十七章 张博士

第三百八十七章 张博士(1 / 2)

呼...。</p>

当曹太后与赵顼离开后,这在场的大臣是不约而同地松得一口气。</p>

倒不是说聊得有些真实,其实宋朝还好,因为文人比较强势,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聊得,范仲淹、王安石他们说得可还要露骨一些。</p>

只不过范仲淹、王安石他们的理念,是自古有之,虽然王安石的理念是有些超前,还是继承桑弘羊他们大部分思想,人人心里都有底,这不管好坏,都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自己的利益会又出现怎样的变化。</p>

但是这个法制之法,他们虽然是听明白了,但一时半会也无法理解透彻,就还是那个原因,即便是他们这些士大夫,也是极度缺乏个人意识,只有家国思想。</p>

哪怕是再自私的人,也是如此。</p>

因为自私是性格问题,而个人权益是一种思想。</p>

就不是一回事。</p>

听着是有利有弊。</p>

这抬头一看,张斐那小子也已经不见人影,而那些学生则是如以前一样,围着那块木板激烈地讨论起来。</p>

他们是悄悄离开大堂,可出得大堂,一些大臣就围着文彦博、司马光他们。</p>

“这可千万不能尝试,且不说张三说得是否有道理,但此法必定颠覆当下的礼法制度,若有闪失,遗祸无穷啊!”</p>

“我也觉得这听得怪玄乎的。”</p>

“礼乃法之本,但若依张三所言,这礼法必然要分离,且礼只是作为参考,这必然是不行的。”</p>

......</p>

他们是你一言,我一语,语气中是充满着担忧。</p>

他们虽然没有理解透彻,但是有一个理念,他们是理解的非常明白。</p>

就是个人权益作为入罪原则,德礼则是作为出罪的参考依据,换而言之,违礼就不一定违法。</p>

礼成为一个不是强制性的教条,从这一点来看,显然是要削弱礼制。</p>

这些老夫子自然是不愿意见到。</p>

文彦博与司马光左右看了看。</p>

富弼呢?</p>

关于这个理念,富弼了解的比他们更加清楚,但是找了一会儿,并未看见富弼的身影。</p>

司马光向文彦博使了使眼色,好似说,这里全都是老头,跟你一般年纪,我只是晚辈,还是你来说吧。</p>

文彦博不爽地瞥了眼司马光,又沉吟半响,道:“话虽如此,但是目前朝廷主要谈得就是利,而非是礼。”</p>

大家一听这话,不免又面面相觑。</p>

文彦博虽然说得非常委婉,但他指得就是王安石的新政。</p>

礼能够给他们带来利益,但能不能保护他们的利益?</p>

这是一个相对关系。</p>

当面对皇帝的时候,礼是保护不了的,因为皇帝最大。</p>

可话又说回来,除皇帝外,他们又是处于优势。</p>

而就时政而言,新政是他们目前最为害怕的。</p>

捍卫个人正当权益,对于他们这些既得利益者,也不算是坏事。</p>

文彦博又道:“所以,我倒是觉得可以去尝试一下,但是得看看最终礼法是如何结合,如果礼在法之上,倒也不是不行,但一定要慎重,若官家轻易决断,那我们自然也不会答应的。”</p>

他这么一说,那些人又点点头。</p>

如果一方面能够保护我们的权益,不被皇帝轻易夺走,同时维持礼教,那倒是可行的。</p>

其实文彦博并不是非常支持,但是富弼是非常支持的,故此他还是相信富弼。</p>

而富弼此时正急急赶往侧门。</p>

只见张斐与许止倩这两口与富弼的书童正站在侧门,原来富弼吩咐书童赶紧去追张斐,让张斐先等一会儿,毕竟他腿脚不太利索。</p>

“抱歉,让你们久等了。”</p>

来到侧门,富弼向张斐是连连拱手。</p>

许止倩赶紧行得一礼,富弼可算是爷爷级别的。</p>

张斐也是诚惶诚恐道:“不敢,不敢,不知富公有何指教?”</p>

富弼呵呵笑道:“是老拙要想你请教,还有两个问题,老拙未有弄明白。”</p>

许止倩对此已经是见惯不怪,当初张斐一堂课下来,他爹都想凭借关系,套一点内容出来。</p>

张斐忙道:“富公请说。”</p>

富弼道:“首先,若德主法辅,必然会增加官府的工作,需要耗费不少的财政,这如何解决?其次,刑罚可改,宗法、族法,这又如何应对?”</p>

根据当下的律例,妻子一般情况是不可能去告官的,但修改的话,这方面的诉讼,必然是会增加的,官府的工作也会变多,而就目前朝廷的财政,根本是支撑不了。</p>

说得好,做不到,那就等于是没用的。</p>

另外,真正的礼教,是在乡村的宗法和族法里面。</p>

自顾皇权不下县,这乡村怎么管理的,就是乡绅凭借礼教在管理,宗法、族法都是儒家礼教延伸出来的。</p>

为什么儒家根深蒂固,就是这个原因,你可以改国法,但没法改乡法,皇帝都改不了。</p>

其实之前富弼也意识到二者的矛盾,但是他也清楚张斐为何一直以法家之法做例子,就不想去引发法制之法和儒家之法的矛盾。</p>

但并不妨碍修法,富弼当时是想,先将法一分为二,将一些律例以保护利益为主,而不以刑罚终结。</p>

可惜,最终还是没有敷衍过去,这堂课张斐彻底讲清楚法制之法和儒家之法的关系,这自然又延伸出新的问题来。</p>

张斐不答反问道:“富公可知我朝为何要修改亲邻法和继承法。”</p>

富弼立刻道:“这是因为我朝不抑商,不抑兼并,导致城镇繁荣,许多人是远离家乡,远离亲人,导致原有的亲邻法和继承法都不可用。”</p>

亲邻法主要是涉及到房屋、田地的买卖,依法首先要问亲人买不买,但如在汴京城,许多市民的亲戚都是在千里之外,跑那么远,问一句买不买,这成本太高了。</p>

继承法也是如此,商人若客死他乡,身边的财物怎么继承,关键还有西夏和辽国的商人,如果死在大宋,又该怎么算。</p>

说完之后,富弼突然反应过来,问道:“你的意思是,只在城镇实行法制之法?”</p>

张斐点点头:“因为这乡村人家,一般都是各扫门前雪,相互之间的利益纠葛比较少,而且他们居住的又是非常分散的,设司法成本非常高,但能得到的利益又非常少。</p>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