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这天,农小妹突然想起镇上认识的朋友莫雯雯来。
之前她还大着肚子的时候,有一次去镇上买家用,曾到她家找她玩过一下,然后直到现在,都没时间去找过她了。
而且任达兵也认识莫雯雯的老公张振山,刚好还可以,让他们知道任达兵现在能走路的事,所以她便对任达兵建议。
“老公,不如我们带着茵茵,去镇上找莫雯雯一家玩玩吧?你能重新走路的事,振山大哥他们还不知道呢。要是他们知道了,肯定高兴得不得了。而且我们生了女儿,他们也还不知道。”
“今天是大年初二,我们还是先回你娘家吧?”
任达兵想起,去年因为他刚刚断掉脚回来时,曾想跟农小妹离婚,所以不曾陪她回娘家,今年想补偿她,于是主动提出要先陪她回娘家。
哪知道现在的农小妹,反而不稀罕回娘家了。
因为她知道,农母始终不待见任达兵,尽管他现在可以走走路了,但毕竟比不了完整时的他。
“我的娘家不急着回,不久前三明过来看我和茵茵时,我曾经跟他说过,今年初二的时候,叫大明和二明他们先回娘家。毕竟二明还是头一次回娘家,让他能早点回。”
农二明结婚时没请吃喜饭,就直接把秦媚静带回家的,所以就没有三天回门之说。现在是他们头一次回娘家,早点回去也是应该的。
于是农小妹便背着女儿,任达兵右手轻轻拄着个拐杖,左手提着两条晒得半干的腊鱼,跟回娘家差不多,他们一路有说有笑往镇上去。
任茵茵是第一次被带到镇上去,一路上可好奇了,两个小眼睛机灵地左看右看,任达兵不时逗她一下,他们倒很快走到莫雯雯家门口。
莫雯雯听到敲门声,抱着一岁多的儿子张俊恒出来开门,见到是农小妹他们时,她又惊又喜。
“哎哟喂!真真?你终于舍得来找我了!你再不来,我就要叫我老公带着我,去你们村里登门拜访了!”
又领会到她背着个小女孩,只愣了两秒,便喜笑颜开,“真真,你生了个女儿呀?她都长这么大了吗?”
“嗯嗯,我生的是女儿,因为她早产了两个多月,我们希望她像小草一样顽强,所以给她取名叫任茵茵,她现在已经快九个月大了。”
两人说了好一会儿话,莫雯雯抬起头来,看向跟在农小妹身后的任达兵,想跟他打招呼时,这才发现他有点不一样。
“达兵哥的脚……这是装了假肢吗?你这个假肢倒是有点特别,看起来不是很正规,是为了省钱吧?”
莫雯雯毕竟是镇上的人,她还是比村里的人有见识,还能知道有假肢这种东西,也知道这个东西不便宜。
任达兵先对着莫雯雯笑着点了点头,还没来得及答话,农小妹便抿嘴笑了笑,然后替他作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