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蒙心念一动,收回逼人的眼波,也稍微放缓了语气“我姓林。”
“林姑娘,某为快刀秦英。”
林蒙实话实说道“其实我要找的是王怜花王老前辈,我想找他学艺。”
秦英忽然激动起来“啊,难道林姑娘竟是小李飞刀李寻欢的表妹吗秦某听说王大侠临走前,是有拜托小李飞刀为他寻觅弟子。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秦某就可放下心来了。”
林蒙半垂下眼“那你是愿意告诉我,他们去了哪儿。”
“快刀”秦英哈哈一笑“秦某有说过什么诃陵国吗”
林蒙一拱手“多谢。”
说罢,她就要转身离开。
秦英又叫住了她“着实是秦某该叩谢林姑娘手下留情,也望林姑娘能代我向令师问好,当年若不是没有梅二先生妙手回春,也就没有我秦英的今天。”
林蒙半侧过头来“我会的。”
等林蒙离开这小巷,回到了客栈,左右再无二人后,林蒙才收敛了所有表情,变得面无表情起来。之后,她收拾了好了行李,退房离开了此城,毕竟她已经得到地址了,不是吗
纵然对李园的人人物物有千般不舍,梅花草堂那边她也对梅大先生,和梅二先生有愧,但林蒙仍旧高效地处理好了一切,坐上了离港出海的大船。
林蒙乘坐的是一支商队的大船,这也是退一步的选择。要是照她以往的作风,她必然自己买下一艘船,连船员都要自己挑选的,但那太耽误时间了,尽管这支商队她也有事先好好了解过。
乘坐这样的大船,其实也有不少好处。就林蒙乘坐的这艘,在船壳结构上,采用搭接法,形成鱼鳞式结构,从而使得船壳板连接紧密严实,整体强度高,且不容易漏水。载重量也很不低,人居环境已是此时最佳,做到了生活设施齐全,设有幽雅客房,备有充裕的食物,甚至船上还能种菜、酿酒等。
林蒙分到了一间单人客房,三餐会有专人配送,也有负责打扫清洁的船员。
绝对是一分价钱一分货。
大海茫茫,大船要行驶到吕宋,也需要好一段时间,林蒙就在客房里钻研怜花宝鉴。
这本书中关于武功的部分,林蒙只是粗略地看了一便,并没有打算练,她有她自己的剑法就足够用了。
不过让林蒙说,王怜花王前辈会的武功,确实不少,其中就有不少是林蒙知道的,乃江湖上各门派的绝学,还有一些,林蒙连听说都没有听说过。
挺有趣的一点是,王前辈在记录这些明显来路不正的武功时,他往往还带着批判,以及恨铁不成钢的态度,说人家正儿八经的拥有者十有七八,都是榆木、朽木,好好的绝学让他们练得乱七八糟,乃明珠暗投,他十分为他们感到羞愧。
林蒙心道“所以到您手中,才是真正的宝马配英雄吗”
啧啧。
武功篇后,林蒙的目光转向了易容篇。林蒙如今已经知道王怜花王前辈,昔日人称“千面公子”,就是说他在易容术上的造诣非常之高。
林蒙以前少有接触过易容,对这种神乎其神的易容术,有着不小的兴趣。等真正看进去,才发现它听起来似乎很容易学会,但实际上操作起来无比的繁复,更不用说王前辈本人,能达到“川剧变脸”的效果,几可一键换“脸”。
这样操作起来就更难了,可人家写自己心得时,无不透露着“哎呀,这我行,我信手拈来”的惬意自如感。
林蒙“嘛”
林蒙反正是看着,也觉得心情变得舒畅起来,她还试图从她所更熟悉的科学角度,来解释其中的原理,意外发现一些地方还真有相通处。
在易容篇后,林蒙又着重翻阅了医术篇。在医术篇中,王前辈提出了不少奇思妙想,当然了,在当下看来,简直是异想天开。
但林蒙却知道其中有一些,还真不是异想天开,是能行得通的,可正因为如此,才显得他的才思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旅程中,林蒙几乎完全沉浸在怜花宝鉴中,三餐基本都是船上后勤工送过来的。因为每次都是同一个人,林蒙也有多看了对方一眼,见他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无论穿着、打扮还是长相都再普通不过,林蒙就没有再多加关注。
商船途中在琉球停了两天,补充补给,同时和当地人进行交易。
之后,商船继续朝着下一站驶去。
林蒙继续钻研她的怜花宝鉴,她自己还做了不少笔记,还有受它启发画的机械图。一次,林蒙忽然又有了灵感,她去翻之前废弃的草稿,翻找个遍都没有找到,最后看到被清扫过的房舍,一拍脑门,她拉铃叫来了人。
就是之前为她送餐的年轻人,他一见林蒙竟然在其他时间叫他来,表现地十分拘谨。
林蒙问“之前是你打扫的屋子,对吧”
“是、是的。是出什么岔子了吗小的什么都没碰,小的也把手洗地十分干净了。”他看起来不像是惊惧,反而更像是心有余悸,显然之前必然发生过什么令他难堪的事。
林蒙本就没有为难他的意思,便尽量温和道“没,我只是想问我扔到桌角旁木篓里的纸。”
“那不是您不要的吗”
林蒙往下压着手掌,让他不要像个惊弓之鸟一样。
他渐渐冷静了下来,说他以为木篓里的都是不要的,之前的时候他也是得到林蒙同意后才收拾的,且因为这次是十分珍贵的纸张,所以他没有同其他垃圾一并处理了,而是想收起来送给他老家的弟妹。如果林蒙要的话,他这就给拿过来。
林蒙刚才想起了她要的那版草稿,加上草稿只有她自己能看懂,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于是就说不用了,然后得到了这个叫李茂的年轻人的千恩万谢。
等李茂离开,林蒙直松了口气,见他那么郑重其事,林蒙都想骂一句这该死的阶级差距了,唉。
这个小插曲过后没多久,商船靠近了吕宋国的对外港口,林蒙带着自己不怎么多的行李下了船。
吕宋因为海上贸易往来,自前朝就有天朝人移民而来,所以国内有不少不同国家的人,这一对外港口人来人往地也比较热闹。林蒙站在船上时,就看到了不少同样的面孔,所以也没有多少来到异乡的陌生感。
等林蒙下了船,码头上陆续有脚夫过来,为商船搬运货物。林蒙自己完全能拿得动自己的行李,所以就避开了来往的脚夫。更有林蒙上辈子就来过这儿,因而也能称得上熟门熟路,尽管那都是多年前的事了,她还是绞尽脑汁地回忆,才从记忆深处把当年的那段往事,给挖了出来。
又林蒙为了方便,做了男装打扮,青莲色半袖长衣,袖口乃箭袖,头戴黄金冠,腰上束着同为青莲色的腰带,刨除脸外,她现在怎么看都像是个大家公子。当然了,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来,她就是个女扮男装的。
不过这一点都不妨碍林蒙在异国他乡,撞上地痞流氓欺负良家弱女子的事。
那良家弱女子身边还跟着年迈的老父亲,欺负他们父女的地痞流氓好像大家都认识,周围几个脚夫都在义愤填膺,只是畏惧地痞流氓人多势众,只敢嚷嚷着,想慑走他们,没敢真正上前。
这时那良家弱女子看见了林蒙,她朝她投来求救的目光,可很快就发现林蒙也弱不拉几的,眼中的希冀就黯淡下去。这良家弱女子虽说身穿糙衣,脸上也没有抹脂粉,可却有着天然去雕饰的清秀美,看长相也像是国人。
林蒙冷眼看着这一幕,内心毫无波澜,甚至还有点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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