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 您的当前订阅率未达标哦,请耐心等待。 不过,每家每户会有一小块的自留地, 供社员们自己种点蔬菜水果, 以备公社分的粮食不够吃的时候,调剂生活。
为了促进生产,把山全变成田, 整个公社的果树全砍了。
就只有老宋家的自留地里有一棵梨树,而这梨树上结着的,甜美可口的早酥梨,在这大热的天儿,那一个社员走过去,都要馋的直流口水。
可是宋老太不准任何一个人那怕吃上一颗。
宋老太每天都会数, 树上共有72棵梨, 而这72棵梨, 那是要给自己的小闺女,苏向晚的小姑子宋青玉治咳嗽用的。
小狗蛋儿因为见妈妈一直睡着不醒来, 嘴唇又干的厉害,就悄悄儿的, 从自家的自留地边上摘了一颗梨回来。
岂不知这颗梨,立刻就又引发了一场家庭大战。
“狗蛋,你居然敢偷奶的梨, 你知不知道你小姑有哮喘, 全靠这些梨来润喉咙, 活命”
说时迟,那时快。
宋老太拿着只笤帚从门外窜进来,一见狗蛋儿手里捧着颗梨,正从井台畔往西屋跑着,笤帚一倒,对着小家伙的屁股就抽了起来。
苏向晚向来最恨的就是有人打孩子,更何况,这宋老太下手极狠。
小狗蛋儿才不过六岁,因为穷,没布添衣服,穿的还是开裆裤,屁股上一笤帚就是一个血印儿,刷刷的,几个血印儿就起来了。
下炕冲过去,苏向晚一把就把这老太太给捞住了“你再动我儿子一下试试”
“就是你,整日的好吃懒作,还给娃们惯个偷东西的病,你等着,我早晚把你赶出家门。”老太太疯了一样,笤帚对着苏向晚,就打过来了。
要说这宋老太,根据原身的记忆,那才叫一个真极品。
就比如说,当初原身要嫁过来的时候,其实最开始说的就是宋老二,因为俩人同龄,又还一起上过几天小学嘛,免免强强还算同学。
原身愿意嫁,原身的父亲也看上宋老二,财礼都没要多少就答应了婚事。
结果到了娶亲的那一天,原身才发现斯文秀气宋老二变成了相对来说高大结实,温默内敛的宋老大。
而这宋老太自来并不偏疼宋老大和宋老二,她偏的是宋老三和小女儿宋青玉。
宋老三是她的小儿子,如今在家守着,夫妻俩最会偷奸耍滑,但也最会哄老太太开心。
至于老四宋青玉,十五岁就嫁人,死了丈夫之后,带着亡夫的孩子就回了老宋家,一直在家里找主儿准备要再嫁。
老太太为着女儿年纪轻轻就受了苦,更是偏疼的不得了。
苏向晚抓过笤帚,不但刷了老太太两把,还一把,就给扔到院子外头了。
到底她年青力气大,俩人真上了手,老太太居然只有给她拎着打转的份儿。
而那颗梨摔到地上,半边都给砸烂了。
“妈,好端端儿的,你咋又跟我大嫂吵上了,她才上完吊,你就给她吃颗梨又能怎么样。”小姑子正在鼓捣午饭,看这婆媳两人又打上了,拉开窗子就说。
“是,每天不是寻死就是觅活,社里的工分也不好好挣,昨天才给我挣来个八分工,我恨不得她今天上吊一下吊死了轻省了,你看看,次次都是装的,这不又没死,还怂勇着孩子偷上得梨了。好吃懒作的东西。”老太太虽然嘴里在叫嚣,但突然发现今天儿媳妇似乎力气特别的大,怕自己吃亏,不敢再打了。
但嘴里,依旧没个停的骂着了。
不就是吵架嘛,苏向晚很在行。
“妈,凭啥我不能吃梨”她看老太太想出门,转身就给拦住了。
“那梨是给青玉治咳嗽用的,青玉有哮喘,你也有吗”
“我只知道,真是哮喘就应该去吃药,要是真的吃梨能治哮喘,那还要医生干啥用,那治药厂还治的啥药,大家全去种梨树不就完了吗”
说着,苏向晚就从地上捡起梨来,走到水井畔洗干净了,一口递给了小狗蛋儿“来,咬一口,妈和你一起吃。”
“我看你敢动我的梨。”
“我咋就不敢了,这梨树是我嫁进来的那一年自己种的,一回回浇水是我自己在浇,公社来砍树的时候,也是我极力争取才没给砍走的,凭啥青玉能吃,我的娃就不能吃。”
一口咬开破了薄脆的皮儿,一口甜甜的梨汁儿立刻就蔓延在了舌尖上。
吃惯了快餐盒饭,打蜡水果的苏向晚,可是头一回吃到这么甜的梨。
在原身的回忆里,宋青玉压根儿就没什么哮喘,只不过是馋吃梨,整天假装咳嗽,就只为把一树的梨,全骗来给她和自家遗腹子小金贵吃。
“好吃。”苏向晚喀茬咯嚓的咬着,把梨递给了儿子“狗蛋儿,来,咬一大口。”
“你,你个好吃懒作的泼妇,你还有理了你,我告诉你,我要让生产队主持着,把你赶出我们宋家庄。你也甭想再见我的老二一面。”这是老太太最厉害的威胁。
毕竟原身,就是因为宋老二,才赖在家里,不肯再嫁的啊。
“赶啊,正好也让大队的领导们看看,你是怎么虐待烈士家属的。”苏向晚说着,故意咔嚓,把个梨咬了一大口。
宋老大其实也是个军人,不过身份比较特殊,活着的时候并不穿军装,死了,那也是部队发过烈士函的。
打儿媳妇这事儿真传出去,要叫乡上的干部们知道虐待烈士家属,老太太确实,得吃不了兜着走。
这不,老太太猛的,就闭嘴了。
苏向晚笑的两只眼睛都弯了,极温柔的弯下腰来,就把那枚香酥可口的梨凑到了狗蛋跟前儿“吃呀,狗蛋,你咋不吃了”
狗蛋儿顺着妈刚才咬破的缺口舔了舔,娃长到六岁上头一回吃梨,由衷的就说了一句“妈,梨可真甜。”
“是,梨是甜,去,把你大哥找来,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起吃梨。”
“可是,我小姑说一个梨不能两人吃,因为分离分离,分了梨就得分别,所以小姑总是一个人吃梨,妈,还是你一个人吃吧。”
“既然不能分梨,那咱们就切吧,把梨切开了吃就不会分离了,是不是”
大概原主这两年太歇斯底里,总是非打即骂的,小狗蛋儿还有些怕呢。
直到苏向晚从厨房里找到菜刀,把梨分成三瓣儿了,狗蛋才跟只小狗娃子似的,呼嗤呼嗤的,就跑着去找大哥驴蛋去了。
“妈,妈,你喊我吗”闻声,一个圆头圆脑的小男孩儿跑进门来了。
这孩子皮肤微黑,但看得出来底子很白,属于稍微养一养,就能养白的那种。
尤其是一双眼睛,薄皮儿凤眼,哟,两道精气,甭提有多好看了。
小家伙肩上还扛着根棍子呢,棍子一竖,他高声的说“奶,这颗梨就算我买啦,让我妈一人吃,我挣工分还你的债,谁也不准跟她抢。”
哟呵,威风凛凛的男友力啊,虽然孩子不大,但你看那虎头虎脑的劲儿,可真是够帅气的。
这,就是原书中的男主角了。
身残志坚,甫一入公安局,就给坏人设计砍掉两条小腿,但能凭借自己的毅志力站起来,然后成为共和国破案率最高的刑警的,宋东海。
照书中的说法,这孩子心地里其实非常爱母亲的,可是原身卖掉弟弟和妹妹之后,他就恨上原身了。
而就在苏向晚看的那最后一章的章尾,苏小南就透露说,这孩子心里其实一直在筹谋,准备要把恶毒的母亲给送到监狱里去,叫她在监狱里了此残生。
不过,那事儿目前还没有发生了,她当然也不会去操心。
她只是,瞬间给这小家伙苏到了呢。
可以说,虽然看了那么多的小说,但要不是真穿越过来,看着站在地上的俩个小毛头,苏向晚对于六七十年代的生活,是没有那么切身的体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