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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年代文里的真爱(1 / 2)

“云云, 起床了,太阳都快晒屁股了。”

“我起来了。”清脆的少女声音响起,没多久扎着马尾穿着简单白色棉麻衬衫的女孩就从房间里出来了。

家里住的是两室一厅,房屋家具一应都比较陈旧整洁,带着时代的落后感。

林母有些讶异, 闺女今天起床倒挺利索的, 没等她掀被子。

林家也就一儿一女, 大儿子长年在部队, 女儿年纪小又陪在父母身边难免娇宠了些。

早饭是豆浆油条。

萧函小口慢慢的喝着还烫热的豆浆,查看着原身的记忆。

原身叫林云,现在是华国八十年代的首都一名中学学生,十六岁,家里人口简单, 只有一个哥哥林华,在部队从军, 现在担任团长军衔, 以他才二十八岁的年纪来说,可以说是年轻有为, 前途坦荡了。

林父也是一个小干部,从军队转业出来的, 现在在事业单位任职, 一边吃着早饭, 一边戴着眼镜认真地审视首都报纸上的每一条国家大事, 这几乎是他的日常习惯了。

林母在区妇联那边工作当二把手, 性子温厚不失爽直,为人能干,无论工作还是家庭都打理得井井有条,年轻时候还评过先进模范。林家也算是干部家庭了,想想普通工人住的都还是筒子楼,林家就已经住进了有暖气的两室一厅住房,条件放在这个时代也是中上了。

女儿成绩一般,活泼外向但也还算乖巧,儿子从军前途大好,但这个本该幸福顺遂的家庭在半年后蒙上了阴影。

系统9526传输给萧函的是一篇年代爱情文,

男主陈希,出身大院子弟,爷爷是将军级别的人物,从小受家人宠爱,在同辈人中出了名的小霸王,闯了不少祸,为了压压他的野性,家里让他进大学当个插班生,受点文化熏陶。结果他对大学老师秦秋一见钟情,不在乎她比他大了两岁,也不在乎她是老师的身份,就展开了热烈追求。

秦秋家境良好,年轻美丽,性格清高孤傲,唯一的问题,她是有夫之妇。

但陈希才不管这些,他喜欢秦秋,就要和她在一起。不顾她是单身还是结婚,也不顾他是学生,她是老师,用尽了百般手段大胆追求。

烈女怕缠郎,秦秋被陈希所表现出来的炙热感情所打动了,接受了他的表白,并且很快离了婚。

尽管后来有陈家和秦秋父母两方的阻扰,但因为陈希坚持要和秦秋在一起,非她不娶,最终赢得了所有人的祝福同意,这场轰轰烈烈的爱情突破世俗得到了圆满的he结局。

林云在这本爱情小说里根本没有出现过,而林家则是这段动人爱情中的路人存在。

因为她的大哥林华,就是秦秋那个在文中没什么存在感,性子沉闷冷淡一直待在部队的前夫。

作者大概为了淡化婚外恋这一点,对林华以及林家一笔带过,只说秦秋和长年在部队的军官丈夫没有什么感情,只是父母之命下的包办婚姻,秦秋在爱上陈希后就选择了离婚,之后林家人也没出现过。

故事里没有提及,但在林云的记忆里,离婚后不久林华回到部队,在一次边境执行危险任务中牺牲。

离婚的事对林家如果说只是影响,那么林华的牺牲便是巨大的打击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伤痛,林家父母多年都没有走出来过,林云也从生活的无忧无虑的天真小女孩迅速成长,支撑着这个家。

委托人林云的心愿,就是希望不要让哥哥英年早逝。

林云对秦秋和陈希是有怨的,如果不是因为离婚,为了避免给秦秋的新生活带去风言风语的困扰,林华也不会立刻返回部队,主动去执行那么危险的任务,至少秦秋是要负一部分责任。

当然她在委托里也没有要求报复秦秋和陈希,只是希望大哥能好好活着。

不过任务目标林华现在还在部队,一般没事都不方便回来,萧函也不容易接触。

林母盛了碗咸豆腐脑,上面还浇了卤汁,“中午小秋过来,我今天也休息,正好去买条鱼,小秋喜欢吃蒸鱼。”

她又看了一眼乖巧喝豆浆的女儿,想着女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再买点一斤排骨,云云不成天想吃红烧排骨吗”

林母口中的小秋正是女主秦秋。秦秋虽然是军人家属,但没有随军,平时也没有和林家住在一起,而是住在大学老师宿舍。只有在周末的时候会过来陪公婆吃个饭。

“嗯,你看着买就好。”林父依旧看着报纸,头也没抬一下,谈不上大男子主义,但家里许多事务都是由林母作主,他则放手不管。

林母又看向萧函,“云云,放假你也别玩的太疯了,小心回学校功课跟不上。还有你嫂子今天过来,你出去玩中午也记得早点回来。”

十六岁的林云正是爱玩的年纪,一到放假没少和同学出去爬山游玩,滑冰看电影之类的。林家虽没有富养女穷养儿的观念,但长子早早就上了军校进部队,一直不用他们操心,对小女儿也就投入的关心照顾也就更多些,算得上是娇惯了。

“我知道了,这几天会好好复习课本的。”萧函点点头,又想起了什么,“我去京城大学找嫂子,和她一起过来吧。”

萧函毕竟不是林云,对她这个年纪喜欢玩的东西没什么兴趣,她也想知道故事发展到什么地步了。无论是小说剧情里还是林云的记忆,林家人其实对秦秋婚外恋的事情知道的很晚,甚至内情了解的也不甚清楚,知道的时候差不多是两人离婚了。

林母皱了皱眉,“京城大学那么远,你跑那去干嘛,这天气还挺晒的呢。”

“我还没去过京城大学呢,听说那的风景也不错,还有个很大的图书馆呢。”萧函用着原身的俏皮口吻道,果然还狐疑的林母眉头就松开了。她就知道除了玩,闺女哪里会想别的正事,不过是找个借口正当玩罢了。

林母也不挑毛病,只叨了一句,“玩归玩,别给你嫂子添乱。”

林父更没插话。

萧函吃完早饭回到原身的房间,墙上贴着几张这个时代的明星海报,桌上就是一些课本,还有原身抱着玩的心态收集的邮票。林云就读第一中学,成绩不算好,也不算太坏,尤其是父母对她还没什么要求下。

出门的时候,林母还给了萧函十块钱,坐公交肯定用不了这么多,无非是多给点零花钱让女儿去玩。

京城大学离林家住的地方挺远的,光是公交车就坐了一个多小时,还转了两趟。林家父母没怎么来过,林云年纪小嫌麻烦也不会跑这么远来。

而且她和嫂子秦秋的关系平平,算不上亲热,平日也不亲近。秦秋和林华结婚三年了,但聚少离多,感情淡淡的,秦秋和林家人又不住在一起,林云对嫂子秦秋的态度也一向是敬着的。

因为这门婚事,算是林家高攀了。

林家虽然根正苗红,又是干部家庭,但和秦家还是没的比的,要不是林华实在有出息,军校第一名成绩毕业在部队又表现出众,受秦秋父亲赏识看中,定下了这门亲事。而在结婚前,林华和秦秋仅仅相亲见了一面,不是时下人崇尚的自由恋爱,换句话说,不是秦秋看中了林华这个丈夫,而是秦父看中了这个女婿,觉得很不错。

这似乎挺让人不解的,但在这个时代实属常见。

秦父欣赏认可林华的能力,林家也重视秦秋这个儿媳妇,不说把她当菩萨一样供着,但像是婆媳问题这样的磕磕碰碰在林云记忆中从未出现过。

公交在京城大学门口停了停,萧函下车。学校的门卫大叔看了一下萧函的学生证,就让她进去了。

京城大学的环境还是不错的,湖波荡漾,微风伴着蝉鸣。还有坐在长椅上看书的,也有在树林亭子里学英语的,还有三三两两骑着自行车在校园里逛的。

能看的出来不止学风自由浓厚,还有这个时代蓬勃向上的朝气。

时间还早,萧函也不急着找秦秋,先在校园里转了一圈,玩的差不多了,才寻了个同学问中文系在哪,

那位留着齐肩短发的女同学声音爽利,直接问道,“你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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