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痞笑骂“小兔崽子,这句才是最想说的吧”一挥手,人马列队进城。
烟雨城中,极尽繁华。这里常年坐镇的势力,是一处老牌的风月场所烟雨阁。
何为风月,往好听了说,叫青楼;说难听点,就是妓院。凭栏烟雨,靡靡入骨,也正是因为这里的风花雪月、软玉温香,才令此城闻名遐迩。
千金买醉者众,过往留情的多,留种儿的更不少。这些年,也不知迷倒了多少英雄好汉、翘楚豪杰。
烟雨阁,立阁至今已有三百余年的历史。
通俗一点讲,早已脱离了当年的低级趣味,不谈,只说风雅。亦不侍奉常人显贵,只接待修为精湛的武者,卖艺而不卖身。
没有人敢小看她们。
此地离东北地区太远,各方势力盘杂,犬牙交错,与更南边的几个宗师正统都有不浅的瓜葛。甚至有不少阁中女子都嫁入了名门。
那些名门里的子弟,最喜欢的事情便是结伴到此访花问柳,寻欢作乐。大抵是漂亮女人总有优势,又或许是女人一旦有了实力,更加能赢得尊重,三百年岁月,一直都没有被其他门派吞并。
一百多年前,烟雨阁最鼎盛之时,好像还出过一位女性宗师
初次听说时,柳书竹直翻白眼,大骂贼老天不公。青楼都能开到这种地步,让那些既不老实又没本事的男人颜面何存
入城后,柳书竹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倍感新鲜,东瞧瞧西看看。
大街两侧,酒肆喧嚣,春楼座座,风尘女子们站在小轩窗后,衣着暴露,纷纷挥舞着手绢,燕雀莺啼,强盗们一个个都在狂咽口水,却没有人敢擅自离队。
“一帮胭脂俗粉而已,有点出息,口水都他娘湿鞋了”
“胭脂俗粉好歹也是擦了粉,大当家的,你流鼻血了”
在天痞的引领下,众人于城中找了间繁华的客栈下榻,出手阔绰,包下了大厅上房,连同几个宽敞独院。
鹿角斑纹兽姿态威武,路上引起了一番轰动,行人纷纷避让侧目。
这样规模的护送队伍,平时也算少见。而且,队伍中的大汉们看上去都十分另类,不像是常年护送走镖的武者,倒更像是一帮抢劫断路的强贼。
别说,还真猜中了
最引人注目的,仍旧是天痞。
很多人在惊诧的同时,估计也都在暗自纳闷,像如此伟岸的身段,究竟是用什么喂大的。刀疤脸背上的牛角巨弓、白羽长箭,也让路人相继骇然
多日未换洗衣物,仆一落脚,柳书竹便命人准备了热腾腾的洗澡水,木桶摆在院中,痛痛快快泡了个澡。
小雪初降,院内梅花半开,他自幼在山中野惯了,也不惧寒冷,洗过之后,顿感浑身舒畅。然后,又急忙选了件花哨的衣服穿上,自认为风度翩翩,火烧屁股似的去前厅找天痞。
正撞见天痞出门,可无论柳书竹在后面怎么喊,他都装作听不见,一眨眼就消失在街道转角处。柳书竹追了一段,没能追上,当街一阵叫骂。
回来时,见刀疤脸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子,表情郑重,似是在上面记录了几句。
柳书竹好奇“还以为你只会磨刀,难得竟会写字,写的什么”
上前一看,写的原来是第xx日,入烟雨城,携三颗百年灵芝,五株兰花瑞草,两颗豪猪兽丹,鬼鬼祟祟,入城即跑,不让随行。
柳书竹看了一会儿,才嘿然道“看你对大老爹忠心耿耿,鞍前马后多年,没想到居然是二娘派来的卧底。”
“二当家的临行前有吩咐,说这烟雨城乌烟瘴气,妖精太多,大当家的要是有什么怪异举动,都要一一记下,回去好如实上报。大爷这是公事公办,不因情徇私。”然后抬头斜了柳书竹一眼,“你小子不会告密吧”
“嘿,他都不带小爷一起去,回去二娘把他清蒸了才好。”
柳书竹说着,抢过笔又在不让随行后面加了一句夜,未归。
刀疤脸这才知道什么叫真小人,满脸地庆幸“幸亏你他娘要走了。”卸下弓羽大箭,又从包袱中掏出一块磨刀石,坐在厅前雪地中开始磨刀。
剩余的悍匪则分作两班,轮流看守大车上的灵粹。
虽然人人都想出去快活,但这十几辆大车上,几乎是响马镇全部的家当,此地不比自己的地盘,也不敢太过大意。
远处,楼宇飞檐间,丝竹悾悾,古琴绕耳,笙歌管弦不断,与空气中弥漫的胭脂味儿相和相融,让人心痒难耐。
“刀疤脸,”柳书竹认真道,“你说小爷万一要是被这里的女阁主和全城的姑娘们看上了,死活都要倒贴,强留我在这里当姑爷,到时候该怎么办”
刀疤脸自顾磨刀,浑然不理。
“哎,几多风花无烟雨,更少红颜弄卿衣啊。”
柳书竹学着萧拂衣的神态,作温文尔雅状。他胸中也算有点学识,都是被萧拂衣硬揍出来的。
不经意间,一转头,发现院门处不知何时站了一位芳华女子,朱唇粉黛,皓齿明眸,蛾眉螓首,不由得一愣。
漂亮,太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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