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确实是劫富济贫,自己就是那个“贫”自己孤身一人来到这个古怪的小世界,身上的灵石金叶子全都用不出去,霄儿劫了小混混的银票,又大方地请自己吃烧烤,这不是劫富济贫,还能是什么
这个时候,秋雨桐已经全然忘了,他昨天是怎么批评小徒弟的。
校长和李老师还在发愣,刘局长看了他俩一眼,十分热情地开始解释“徐校长,我昨天路过你们学校后街,正好看到这位同学在见义勇为,年轻人能有这份勇气,实在是难能可贵对了,你们学校的管理也要加强了,怎么能让小混混骚扰学生呢”
“是是是,一定加强管理,一定加强管理。”校长赔笑道。
“刘局长啊,您真是慧眼识英才,这位陆霄同学,是我们班的优秀学生,从来都是品学兼优,不但成绩优秀,而且特别有礼貌,特别爱帮助同学”胖女人笑得简直要满脸开花。
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陆霄瞪着口沫横飞的胖女人,一脸懵逼。
难得看到小徒弟懵逼的样子,秋雨桐紧紧抿着唇,强忍着不笑出声。
刘局长又跟陆霄寒暄了一通,校长和胖女人站在旁边,把陆霄夸得简直是天上有地上无,陆霄从“没有家教的小流氓”,一跃而成了一朵品学兼优,毫无瑕疵,饱受欺压,楚楚可怜的清纯小白莲。
两人离开办公楼的时候,秋雨桐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霄儿,我怎么觉得他们说的那个人,不像是你呢哈哈哈”
“很好笑”陆霄无语地瞥了他一眼,又沉吟道,“这件事情,我总觉得有点古怪。”
“咳咳,没什么古怪的。”秋雨桐赶紧忍住笑,正色道,“虽然人家刘局长夸你见义勇为,但你以后可不许做这种事情了,那些小混混万一带了刀,伤着你怎么办以后看见这种事情,你可以报官咳咳,报警,也不要再拿别人的银钱了。”
陆霄沉默了片刻,忽然道“你这是在担心我”
“我当然担心你啊。”秋雨桐疑惑地看了小徒弟一眼,“你听见我方才说的话了吗以后不许打架了,也不许拿别人的东西。”
陆霄垂眸看着他,眼神非常复杂,过了许久,终于低低“嗯”了一声。
“这才对嘛。”小徒弟如此听话,秋雨桐一时间简直心满意足,忍不住顺手摸了摸陆霄的头发,小徒弟这一世是短发,手感痒酥酥的。
忽然被摸头,陆霄明显愣了愣,眼神几乎是恍惚了一瞬。
秋雨桐眨了眨眼睛,想起自己“远房表哥”的身份,似乎不应该做这种亲昵的事情,赶紧把手缩了回来“呃,抱歉,一时手痒”
陆霄垂下眼帘,也没说什么,只轻声道“这都第四节课了,上午的课也不用上了,我带你逛逛学校吧。”
于是这天上午,陆霄便带着秋雨桐逛了逛学校,中午又带着他吃了食堂的营养餐,还吃出一条煮熟的胖虫子。
到了下午,陆霄回去上课,秋雨桐便坐在楼梯间玩手机,他玩了一会儿手机,又好奇地跑到教室窗外,偷看小徒弟上课的样子,窗边的同学还以为年级主任来巡堂了,差点吓个半死。
之后过了两周,倒也平安无事,陆霄没再打架,又考了两次年级第一,黄毛见了法拉利之后,收敛了许多,不再故意挑衅,学校也没再找陆霄麻烦。
这段日子,秋雨桐白天窝在那个小小的家里,要么玩手机要么看电视,晚上等着陆霄回家做饭,吃完晚饭就一起出门逛夜市,小日子过得十分滋润。他也想通了,不急着给陆霄输送灵气,只是耐心地等待合适的时机。
这天早晨,他正睡得迷迷糊糊,忽然感觉有人扔了件衣服在他脸上“雨桐哥,起床了。”
“唔霄儿,几点了,你不去上课吗”秋雨桐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长发,揉着眼睛,慢吞吞地坐了起来。
“今天是周末,我上周打工存了一点钱,今天带你出去玩儿。”
“去哪儿玩儿”秋雨桐立刻来了精神,一边问,一边把身上当做睡衣的旧t恤脱了下来,扒拉着穿衣服。
陆霄有些不自在地别开眼睛,淡淡道“就是上次电视里新开的那个游乐场。我也不是专程带你去,只是抢到了团购票,不去怪可惜的。你到底去不去啊”
“去去去”秋雨桐大喜,立刻爬了起来。
两人简单洗漱之后,又吃了陆霄做的手工小笼包,便乘坐地铁来到了游乐园。
今天正是周末,游乐园里的游客非常多,其乐融融的一家三口、呼朋唤友的学生、亲密的小情侣到处都是飘扬的气球、挤挤挨挨的兔耳朵,一片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排队玩了两个小项目之后,阳光渐渐强烈起来,两人便坐在树荫下的长凳上休息。
“你别走,我去买个东西。”陆霄叮嘱了一句,便起身往旁边走去,不一会儿,拿了个奇怪的东西回来。
秋雨桐疑惑地看着陆霄手里的怪东西,这是什么玩意儿黑乎乎的,还在冒着白烟,看起来很烫。
“巧克力脆皮冰淇淋,我觉得你应该喜欢这个口味。”陆霄把怪东西递给他。
“吃的只有一个吗你呢”
“太贵了”陆霄顿了顿,改口道,“我不爱吃。”
秋雨桐盯着那黑乎乎的玩意儿看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舔了一口,而后眼睛陡然睁大了。
不是烫的,是冰的,而且好吃
陆霄看着他小心翼翼地伸着舌尖,一点点地舔着冰淇淋,渐渐有种坐立难安的感觉,忍不住哑声道“你,你别这样吃。”
“啊那怎么吃”秋雨桐不明所以望向他,嘴角粘了一点融化的巧克力,嘴唇泛着淡淡的水色,“霄儿,你要吃吗真的很好吃。”
这一瞬间,陆霄只觉得耳边“嗡”地一声,脑海里忽然一片空白,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低下头去,几乎是蹂躏一般,狠狠吻着那两片魂牵梦绕的柔软嘴唇,仿佛沙漠里干渴濒死的旅人,终于找到了一汪甘甜的泉水。
这些天以来,每一晚,每一晚他都想这么做,他一直拼命克制着自己难以言说的难堪欲望,可是心底有个声音告诉他,这人本来就是属于自己的,自己应该紧紧搂着他,狠狠吻遍他每一寸肌肤,肆无忌惮地做尽一切想做的事情而这个人一定会温柔地包容他,努力地承受他,就算羞得无地自容,就算疼得眼睛都湿了,也不会拒绝他,就像梦里一样。
不管这人到底是谁,不管他从哪里来,不管他想做什么,不管他是虚荣浅薄还是天真无知他只知道,从看到这个人的第一眼开始,自己的生命才忽然从黑白变成了彩色,才忽然有了全新的意义,才忽然感觉到什么叫做真正地活着。
作者有话要说快要恢复记忆啦
不过两人暂时回不去了,霄霄会在这个世界创业,然后当几十年霸道总裁,直到过完这一世人生,两人才会回去
这个番外大概还有几章吧,还会写一点十年之后,霄霄当了总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