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小矮子就走到刚刚拉尔斯坐的台阶上躺了下来,解下脖子上的迷彩大汗巾咬在嘴里。
嘟嘟囔囔的声音说道“吉姆,动手吧,相信我一定可以的,这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机会,失败了不过是在轮椅上做一辈子,但成功了,我就能一飞冲天,反正咱们现在拥有的财富富可敌国,足够下半辈子花了。”
吉姆仍然站在原地,他抬起头一动不动的看着躺在台阶上的小矮子。
良久,吉姆长叹一声,转身在武器架子上拿下来一柄大锤,大锤是十八般武器中的一种,冷兵器中使用锤的非常有名的莫过于唐朝四皇子李元霸,还有岳飞的儿子岳云,使用的都是大锤这种武器。
擂鼓瓮金锤
武器架子上的锤年头也不短了,让人不由的去想,这锤会不会是李元霸和岳云的武器,毕竟小矮子说这个武器库的兵器都是拉尔斯继承童赞的。
大锤的直径达到了三十公分,可以说非常大了,这么重的锤按理说一般人拿不动的,可在吉姆手中却显得非常轻,一只手就把拎起来了。
就这样,吉姆从架子上把金锤取了下来,拎着走向小矮子。
“小锋,你可想好了,这一锤下去,要么成就你一米八的大长腿,要么你下半辈子在轮椅上度过,你真得想好了吗”
小矮子正是冷锋,点了点头,随即他闭上了眼睛。
吉姆没怀疑冷锋能不能经受的住骨头碎掉的疼痛,他从来都相信冷锋,只要冷锋说,他就相信,此时此刻,他仍旧相信冷锋。
“嘭”
“啊”
“嘭”
“啊”
一声闷响跟着一声嘶吼,大殿中的声音此起彼伏,片刻,大殿中只剩下闷响,没有了嘶吼,再看冷锋已经晕了过去,而拎着大锤的吉姆仍然没有停手。
这一看,当真是残忍无比。
腰部以下,双腿变得血肉模糊,但就是这般,吉姆仍然没有停手,直到完全将两条腿的腿骨完全敲碎,吉姆才扔掉大锤。
只听“嘭”的一声闷响,地上多出了一个大坑,这是擂鼓瓮金锤砸出的的大坑,仅仅是大锤掉在地上就砸出了个大坑,可想而知刚刚吉姆那一锤一锤砸下去的会骨头那有不碎掉的道理。
吉姆满含着眼泪,泪珠滑落脸庞落在地上,颤抖的双手抱起冷锋将整个人扔进旁边的水池中。
骨头是碎掉了,可当吉姆抱起冷锋扔进水池的时候,血肉还连在一起的双腿拖在地上,脱出长长的血迹。
“扑通”
冷锋落入了水池中,吉姆失神的看着水池,良久,他才在水池旁边坐下。
他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真得可以,凭的仅仅是对朋友,对兄弟的信任,此时此刻,吉姆在心中万分祈祷,期望管用。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刚开始吉姆还为冷锋伤心,可随着时间推移,吉姆再也坐不住,起身不断在水池边踱步。
等片刻就爬在水池边看,可让人很失望,碧绿色的水池中什么也看不见。
多少次,吉姆都想要跳进水池把冷锋捞上来,每一次他都忍住了,想到冷锋说的,如果不是尸体或者身体受到极大损伤跳进水池,水池里的水将不再是水,而是硫酸,是硝酸,短时间就会把一个人腐蚀干净。
水下是什么东西,吉姆很好奇,可好奇心和兄弟说的话,吉姆更相信兄弟说的。
夜晚下的古堡显得格外阴森,古堡中的刺客早已经被两人给解决干净了,坐在窗户边上等待,月光从窗户洒在房间中。
或许是因为周围没有工厂的缘故,也或许是因为这里是是喜马拉雅山脉,夜晚清晰可见的月亮,古堡也显得格外阴冷。
就算是白天普通人也不敢在这里待下去,更被说晚上了,能在这样寂静,阴冷的地方呆一晚上,大概或许也只有特种兵,佣兵能做到到了,尤其是刚刚经历了一场屠杀。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就已经到了第二天,和吐蕃类似,这里的昼夜文温差很大,能感受到太阳的温暖,同时也能感受到风中的寒冷。
一夜未睡,早上八点的时候,非常准时的生物钟,吉姆在大厅中训练起来,这是他和冷锋共同的生物钟。
两人是兄弟,不,应该说是生死兄弟。
多少兄弟只是表面兄弟,不经历生死,不经历贫富,哪知道什么是兄弟,什么是表面兄弟。
在巨大的财富面前,才知道能不能有福同享,在生死存亡面前才知道能不能有难同当,兄弟不仅仅是一句话的事情,它是做出来的,所谓苟富贵,勿相忘,大概说的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