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拉德脑海中正计划着今天的安排, 他从卧室出来,走下楼梯,意外看到一位预料外的客人。
他眯了眯眼, 语气听不出来好坏, 不过说话内容倒是能显出他的心情“伯恩斯,我以为你早就过了会跟着妈妈哭、走哪都要跟着她的年纪了。”
在客厅椅子上坐着的两位客人听见他的声音, 全都转头看向他。
“是妈妈非要来不是我跟着她,”说话的是一位年轻人, 十三四岁的年纪, 他是戈登伯爵的大儿子伯恩斯, 正是叛逆的时候,听到叔叔的玩笑, 年轻稚嫩的脸庞上泛上淡淡的红,“是我说我来找你,她硬要跟着我。”
他一旁的贵妇人穿着件青绿色的无袖绸缎裙,正姿态优雅地端着茶杯, 和她大方合体的礼仪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她那双大眼睛翻了个大白眼。也不知是翻给她的傻儿子,还是鄙视狡诈的小叔子。
“我说, ”蒂娜漂亮的绿眼睛里显出主人性格中的朝气蓬勃与活泼开朗,她无视威拉德挑衅的话, 直接单刀直入,“你这是要去见那位小姐吗”
威拉德正下楼的脚步微微一滞,尽管他立即神色如常地继续先前下楼的动作, 想要遮盖过去这瞬间的失神,但他知道,紧紧盯着他的蒂娜肯定已经注意到了。
他试图换个话题“你怎么来了”
蒂娜“噢我来看看你,谁想到正巧遇见你要去见她。”
威拉德扬起假笑“我很想为你的言论发笑,但值得笑的地方太多了,一时不知该从哪里开始比较好。”
蒂娜笑眯眯地看着他和他哥哥年轻时如出一辙的死鸭子嘴硬,静静地等他说完了,才微笑打脸“你这件灰色双排扣的切丝特菲尔德大衣非常好看,我好像记得你穿过两次,上次见你穿的时候是去温莎城堡拜见大人。里面穿的也许是那件蓝色的夫罗克”
威拉德毫无心理压力的把锅甩给贴身男仆“维尔,去和德罗说,以后不要给我挑这两件衣服。”
蒂娜高兴极了“所以我没猜错,你就是要去见是那位玫瑰小姐。”
威拉德走下楼梯,漫步至客厅,语气平静“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蒂娜提醒他“就是你书桌上摆的那朵玫瑰,特雷西看到的、你那天小心翼翼地举回来,让维”
“蒂娜,我以为那是我的书房。”威拉德出声打断。
他不再笑了,眼神中透露出的情绪任谁都能看出现在他很不高兴。
威拉德的长相冷峻,脸部线条刚毅,他神色不佳时看起来很吓人,若是旁人,估计早就禁声不语了。
可惜他面前的是蒂娜,她从他还是个一米高的小孩子时就从没搭理过这个了。
“噢我没进去,我就站门口看了一眼,谁让你把玫瑰放的位置太显眼了呢”
威拉德之前把那朵从隆伯恩带回来的玫瑰花交给了管家,让他找到吉普赛人,用独特的方法把花做成了可以永久保存的花朵。
维尔是前天把花拿来给他的。维尔做了一个精致的玻璃罩,将花罩了起来,下面配了水晶底座,他把它放在托盘上,底下垫着柔软的天鹅绒。
看着维尔如此小心翼翼又费了很多心思,威拉德忍不住笑了。
他本来没有想怎么样,只是下意识地不想让那朵花凋谢。但当他看到管家如此隆重而精心地对待,又不免觉得有趣。
威拉德拿过已经变得沉甸甸的花,凝视片刻。
威拉德看着里面的花朵,发现她虽然猛一看还是很亮丽,但多端详几眼,便能看出花瓣已经干瘪,有了细细的纹路,整朵花毫无生机,失去了它最夺目的部分。
只是看了几眼,威拉德对它就不再感兴趣了,随手把它放在书桌的一侧。
“我说我随手放的,你一定不信。”威拉德道。
“我为什么不信,”蒂娜扬起一个笑,“你随手一放,就放在个你随时能看见的位置,这不恰恰说明你对她的重视”
威拉德听到蒂娜将“它”描述为“她”,挑挑眉“你奇怪又荒谬的推论让我越来越佩服,如果不是我还有事,我一定愿意花上一天的时间像听故事一样随时鼓掌,感叹上天赐予我们无穷的想象。”
“你的事是要去见那位小姐吗”
“我要带着你可爱的儿子去马场。我以为你是担忧他,毕竟他看起来虽然个子很高,但可能还没断奶,所以才跟过来的。”
“喂叔叔,关我什么事”待在一旁一直安静如雕塑的少年出声嚷嚷道。
和大多数贵族一样,威拉德很喜欢猎狐,他感兴趣的事情不多,能做得更少,所以在难得喜欢的事物上非常舍得花钱他养了十几匹能让他猎狐时快速冲至队伍最前列的马,每一匹的售价都高达七百至八百英镑,后续在照顾马匹上的花费更是每年上千英镑。
威拉德把它们都精心圈养在郊区的马场,离猎苑不过几英里的距离。前几天,他斥资一千二白英镑买的一匹纯血马刚被运到马场,伯恩斯听说后一直闹着要去看。
他本来就很喜欢叔叔的骏马,认为这些马比他父亲养的马帅气多了,经常会去马场玩一会。
“你们去马场吗,那我也去。”蒂娜道。
威拉德看着他的嫂子,蒂娜毫不示弱地看回来,两人对视一会,威拉德才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无奈地道“我是要去见她。这个答案让你满意了吗,蒂娜。”
“非常。”贵妇人喜笑颜开,“你要不要给玫瑰小姐带一些礼物罗杰夫人刚给我送来最新一季”
“蒂娜,我不知道特雷西怎么和你说的,但我和她只是,”威拉德斟酌了一下,找出个合适的词汇,“只是生意伙伴。”
“我明白的,生意伙伴嘛,生意伙伴为生意伙伴欢呼,”蒂娜说,“所以她喜欢锦织吗现在大家都喜欢薄的,也不知道她会不会欣赏这种有些老气的布料,但我一直”
直到骑上马出了门,威拉德都在思考,当年他记忆中那个一直贴心保护和照顾自己的嫂子是不是他一时精神错乱,记错了人。
“issrose,”伯恩斯偷笑,“这名字真好听。”
威拉德瞥都懒得瞥他一眼,双眼看着前方,慢慢地道“伯恩斯,如果我是你,我现在一定笑不出来。蒂娜为了我能找十二位小姐,到你这里,一定会有三十六位。到时,你说你的朋友们会怎么笑话你呢”
如果只听前半句,那伯恩斯还会怀着几分少年慕爱的心情,觉得家里不时出现漂亮的年轻小姐们没有什么不好,但有了后半句,他的脸就拉下来了。
真那样的话,他一定会被嘲笑的。
“妈妈真可怕。”伯恩斯忧愁地叹气。
“你幼稚的大脑第一次驱使你说了一句正确的话。”
“嗨,叔叔,你不能把在妈妈那受到的气都撒我身上。”
“你想多了,”威拉德从口袋中拿出一支有些老旧但又不失精致的高级怀表,扫了一眼指针,“我们走吧。”
他中午时还要赶回伦敦呢。
今天威拉德和凯瑟琳约定见面的地方,不是报社,而是位于东伦敦的一间工厂门前。
考虑到当地的治安及风俗,凯瑟琳用轻盈的网眼纱作为面纱,在舅舅、男仆还有马夫的陪伴包围下,下了马车。
威拉德已走上前,同时不动声色地打量了几眼陌生的先生和马车。
“好久不见,贝内特小姐。”
“你好戈登先生,容我向您介绍,这是我的舅舅加德纳先生,”凯瑟琳为双方引荐,“舅舅,这是我和您提到过的那位戈登先生,我的出版商。”
两位先生互相打了招呼,随后都带着几分探究的心思,攀谈起来。
加德纳舅舅和贝内特先生完全不同,比起后者,他十分健谈,言辞得体,语气不会过于冷淡又或者谄媚,总是保持在一个恰当的态度中。
他做生意常年奔走在外,见识过许多人,他对威拉德的印象很不错,认为对方肯定是一位出身良好的青年,又毫无大人物的架子,十分谦逊有礼。
而威拉德很快就猜出了他想要的信息,从马车的种类和这位先生的言行中,威拉德判断对方是位商人,和他的外甥女关系很不错。
“抱歉今天让你来这个地方,这里是我的印刷厂,环境比较差。其实我也想过拿一本印好的书到报社等着你,但我想,”威拉德笑望着凯瑟琳,“你一定想亲眼见到它们有多少,码在一起是多么的漂亮。”
“谢谢你的贴心,”凯瑟琳发现这个安排让她满心期待,比起在萦绕茶香的办公室拿着一本成品侃侃而谈,她确实更想亲眼看看它们一本本摞在一起的壮观。她按耐着心中的雀跃,尽量平静地道“我猜有一千五百册”
凯瑟琳提出的数字是现在出版数量的中间值,新作者很少有这样的待遇,多是六百至七百本,有的还需要作者自己垫付出版费用。如果销量好,出版社才会加印。
凯瑟琳认为血还肯定已经跳过新人这个时期了。但她依旧不敢想太多,毕竟书在报纸上已经连载了百分之八十,有多少人愿意为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付钱,实在不好说。
“我们进去看看吧,到时你就知道了。”威拉德亲手为她推开大门。
门随着威拉德的动作缓缓打开,凯瑟琳站在门口,感觉她进入了另一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