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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1 / 2)

关于小巷子里的事,秦菀没和任何人说过,与林婶他们一起吃了饭后,她心不在焉的收拾桌子,脑海里迟迟挥散不去那个人临死前的模样。

那人浑身是血,动不得,说不得,只能睁大眼,里面写满无尽的恐惧怨恨与不甘。

还有那个紫衣男人,说出的话冰冷的令人胆战心惊。

秦菀打了个寒颤,闭着眼逼着自己不再去想那骇人的场面。

只不过,那个紫衣男子究竟是谁她总觉得眼熟,就好像在哪见过一样。

紫衣紫衣。

明明脑海中有一个呼之欲出的名字,可每到关键时刻,她还是记不起来。

“秦姑娘,你怎么了怎么脸色那么苍白”阿长搬着板凳正要朝厨房走去,忽然瞧见她神不守舍的模样,一脸关心的问她。

秦菀回过神来,愣了一下才笑了笑道“没事,可能就是有点累吧。”

阿长听了,连忙放下凳子,关切道“那你坐这休息会,我帮你收拾。”

秦菀摇摇头,语调忽然变得疏离,“不用,我就刚刚有些不舒服,现在已经好了。”

其实秦菀已经隐隐感受到阿长对自己的态度有些暧昧,为了不让对方多想,她只好对他再生疏些。

阿长虽然敦厚,但也不傻,怎么听不出秦菀话语里的疏离不禁一时有些心伤。

这还未开始呢,就已经被人婉转拒绝了。

也或许是因为自己的这份心思被人轻易看透,阿长也颇有些不好意思,只好搬着板凳进了厨房。

待收拾完,这天也快黑了,林婶从厨房里走出来,一边擦手一边对着秦菀道“秦姑娘,这后厨都收拾好了,那我和阿长先着家去了。”

阿长跟在林婶身后,面上有些不自然,虽然不敢明目张胆的看向心仪的姑娘,但眼神还会时不时瞟过去。

天虽快落了黑,可微弱的光映在她身上,竟显的她的肌肤白如雪细如瓷,更加惹人眼。明明布衣素面,却比上京城里的那些贵人小姐更惹眼出众。

阿长的眼神不由得看直了。

秦菀显然没注意到阿长,只是笑着与林婶道“今儿真是劳烦你们了。”

“不劳烦,你做饭我们收拾,天经地义。”林婶笑呵呵的道“再者,秦姑娘做得饭好吃,就算是让我多干几次活,我也都乐意。”

林婶为人十分痛快直爽,说这话的时候,一点都让人感觉不到谄媚。

她又接着夸赞道“我原以为秦姑娘只会做些简单的,没想到这炒起大菜来也是一绝,都可以开个饭馆了。”

秦菀顾着他们的饮食口味,菜色一律做得都是不辣的,她一想到那红烧鲫鱼,汁浓味美,上面还挂着姜丝和青白分明的葱段,再次想想,那口水依旧直冒,还有那些什么土豆炖排骨、红焖茄条等,滋味醇厚得让人恨不得多来几口,尤其还有道酸甜口的西红柿炖牛肉这还是她第一次尝到这样的吃法,委实新鲜不已。

这秦姑娘的手艺,着实厉害。

“不过都是些简单的菜肴罢了。”秦菀没有谦虚,这些菜要是放现代,的确算不上什么大菜,不过是因为古代没有,所以才显得厉害。

“哪儿简单了,要是叫我做,我可是一道都做不出来,别说我了,外面的饭馆也都不一定能做得出。”林婶笑笑,说到最后,忽然灵光一闪,“秦姑娘,你这手艺这般妙,有没有考虑开个饭馆”

这话刚出口,林婶就觉得对方肯定不愿,这卖抄手生意那么火红,她让她多做些拿来卖,秦姑娘都不太愿意,更别说是开饭馆了。

刚要改口说什么,秦菀先一步道“最近几日,我的确想过要开个饭馆什么的。”

林婶的眼睛一下亮了。

而才从茅房里出来的秦昌愣了。

他刚听见什么阿姊要开饭馆

秦菀抿嘴一笑,“人总有个志向吧,不过,我现在银钱不够,饭馆可能近期是开不起来了,不过我好像听说,承包一些贵人的席面,来钱是不是会快些”

“快,当然快了”林婶道“那贵人的席面多重要呀,有钱人往往最讲究脸面的,虽做不到满汉全席,可那也不能差了,光是普通的席面最低的价都要十两,这十两银子,卖抄手卖一个月都不定能挣那么多。”

秦菀愕然,显然没想到会有那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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