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一凡摇晃手里菱格纹玻璃杯里的冰块,喝尽最后一滴酒“心烦。”
金不焕借着酒吧里昏黄的灯光打量着陆一凡,看出来了,陆一凡最近真是饱受摧残,憔悴得没有人样。
“我听说了,唉,兄弟,你真难。”金不焕拍拍陆一凡的肩膀,同情道。
“要不,兄弟我舍命陪君子,我帮你娶了小秋,你去娶你心爱的人,怎么样”
金不焕很认真地思考这个建议的可行性。小秋家里富可敌国,人也相当可爱,对于他这种对爱情并不执着的人而言,是个不错的选择。
陆一凡摇摇头“我受不了良心的谴责。”
他明明不爱小秋,却无论如何必须得娶小秋。
他明明深爱母亲,却不得不与她断绝关系。
他明明深爱小外,却只能无视她的消息,只能把她藏在心底最深处。
“什么时候回国”
“下周。”陆一凡要回去和苏小外解除他们之前签订的那张契约。想到这里,他一阵翻山倒海的恶心感,那个女孩,总是不准他喝酒,又自己很馋红酒。
他应酬喝得有些醉,她在他家的大门怒气冲冲地等着他,质问他。他觉得她太可爱了,忍不住骗她他被人监视了,把她抱在怀里,听她在他耳边低语,空气都变得暧昧燥热。她叫他不要做总裁了,她养他。
他和她在高速遇险,他发誓此生绝不让她再陷入险境。那之后他苦练擒拿术,不再是花拳绣腿。
他喜欢听她又爱卖弄又常常记不清细节,被他拆穿恼羞成怒的样子。
他喜欢听她吟诵
那一世,我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轮回,只为途中与你相遇。
他亲自设计的对戒,还没交到她的手上,就已经过了有效期。
她在医院生死未卜,他不在她身边。她好不容易活过来了,他要离开她了。
他真是一个渣得不能再渣的男人,他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没有第一时间不管不顾地飞到她身边。他和她在一起,给不了她承诺,只用一纸契约强迫她协助自己。利用完她后,他始乱终弃,他要娶别的女人,只为巩固家族中自己的地位。
她一定会鄙视他的,从最开始一见面,她就嫌弃他的富二代身份。他如今,自己也对这身份嫌弃得不行。
嫌弃,却无能为力。
陆一凡出身在世家,他年纪轻轻管理偌大一家公司,他手里拥有百亿身家,他却还不如一个普通人掌控力强,他甚至选择不了自己的爱人。
他的人生路,一路被人安排。他从小,学很多知识,十岁就进入公司学习经营管理,十六岁就带领团队管项目。二十四岁博士毕业,二十六岁做总裁。
一直,活成了父母希望他成为的人。
他好想不做“别人”,只做自己。他好想不娶小秋,只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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