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二年阳春三月,一岁半的元寿被送到了林羡余的福攸堂。
元寿今日被钮祜禄氏打扮得红彤彤的,一身大红缂丝团福袄配同款开裆裤,小脑袋前半边光亮一片,后脑上独独留了一撮毛,扎成了一个小辫辫,小辫辫上还系着黄丝带。
就像是一只大大的红包。
三格格能丹宜尔哈对这个新来的弟弟十分喜欢,她笑着蹲下身子,捏了捏元寿的胖脸,“元寿乖,我是你三姐姐。”
“三姐姐”元寿声音奶甜。
能丹宜尔哈笑出一对酒窝。
钮祜禄氏郑重地磕了个头,强忍着不舍道“以后,元寿阿哥就全赖福晋照料了”
林羡余叹了口气,“你毕竟是元寿的亲生额娘,以后也可以时常来看望他。”
“多谢福晋”钮祜禄氏感激涕零,连忙再三磕头。
在古代,给人当小妾就是这么悲催,孩子说抱走就抱走,大妇允许你时常来看望孩子都特么是恩典了。
“起来吧”林羡余抬手道。
玉椿见状,连忙上前将钮祜禄氏扶了起来。
钮祜禄氏连忙拉着元寿的小手上前,她柔声道“元寿乖,快给嫡福晋磕头。”
元寿虽还懵懂,却已经懂得什么是磕头了,只不过他腿太短,只能跪坐下,把自己团成一个团。
林羡余忍俊不禁,“起来吧。”不管这孩子将来有多狗,现在是真滴萌。
林羡余忍不住唏嘘,“想当年,大阿哥来本宫膝下的时候,比元寿也大不了多少,一晃眼如今都娶了福晋了。”
钮祜禄氏听得鼻子发酸,“是啊,小孩子长得可快了。”为了元寿的前途,养在福晋膝下才是最好的选择。大阿哥比别的阿哥得四爷看重,还不是因为他是福晋养大的
林羡余摘了护甲,轻轻戳了戳元寿的小脸蛋,软软弹弹,像豆腐,手感很不错。
元寿乌溜溜的眼睛却瞅着林羡余食指上红宝石戒指,这枚戒指是她三十岁生日的时候四爷送的,金累丝云纹戒指上镶嵌着一颗硕大圆润的鸽血红宝石虽然这个时代的切割技术一般,但这宝石成色实在太好了,色如鸡血,潋滟鲜红,当真是极品。
林羡余很喜欢。
看到元寿眼珠子都直了,她心中暗啐果然是个财迷啊。
只不过如今年纪小,哪怕小财迷的样子也很可爱。
林羡余刚要收回手,元寿那软软的小手突然一把握住了林羡余的食指,攥得紧紧的。
林羡余不由黑线了,要不是养两年就可以丢进宫里,她还真不想养这个败家子。
钮祜禄氏笑着说“看样子元寿跟福晋跟有缘分呢。”
林羡余内心吐槽这小崽子是跟我的红宝石戒指有缘
只不过这枚戒指还真不能送给元寿,一则这是四爷送她的生日礼物,二则元寿这小嫩爪子也戴不了啊
林羡余只得吩咐孔嬷嬷“去把那个嵌红宝石的双龙戏珠项圈取来,赐给元寿。”
钮祜禄氏连忙再度跪下来,“多谢福晋赏赐。”
那双龙戏珠红宝石项圈也是金累丝的,嵌的红宝石虽不如她手指上这颗大,但成色也是极好,鲜红欲滴。
孔嬷嬷笑着将项圈挂在了元寿阿哥脖子上,元寿这才松了握着林羡余手的嫩爪子,低头专心致志把玩着这只项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