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雷曼想让“回购借钱”看起来更像“真实销售”回购市场超额抵押的公允价是2,一旦超过这个值,借钱方就会被认为对抵押资产的实际控制力基本丧失,从而更接近资产“出售”,而不再属于回购质押,会计准则允许雷曼将这些“被真实出售”的债券移出资产负债表。雷曼正是抓住了这个漏洞,宁愿承受更高的打折率,也要从法律字眼上规避欺诈的风险。
105的超额回购抵押从此名扬天下,“回购105”也将被载入世界金融史。
在上述例子中,为了简单起见,选用了10的打折率。假如放贷人不愿承担风险,对国债抵押品打9折放贷就非常安全了,即便对冲基金倒闭,放贷人也可以在市场中卖掉这100元国债,可以轻松拿回至少90元的贷款,甚至还要多一些。
对冲基金通过回购融来的90元,就相当于传统银行中客户a的现金存款,回购负债相当于储蓄负债,它同样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对冲基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略高的价格赎回抵押资产。换个角度看,就是持有回购协议的放贷人拥有一种索取权,在规定时间到来时,有权拿回自己的本金加利息。
如果仔细观察对冲基金的资产负债表,有一个问题已经冒了出来,那就是由于回购市场的存在,国债几乎可以当现金用
在传统银行业务中,货币创造就是通过发放贷款来进行储蓄负债的创造,其基础是准备金,即国家法定货币,从整个银行系统来看,货币创造就是对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进行放大。
在回购市场中,国债起到了基础货币的作用,它从本质上看,正是金融体系创造“影子货币”的“准备金”
银行的储蓄负债就是银行货币,它具有支付一切市场交易的功能。无论是人们从储蓄账户中提取现金,或者是支付银行支票,其实质都是在调动和转移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准备金。当储户开出一张银行支票时,这就是发出一项指令,将开户银行的准备金转移到另一家银行。
如果回购负债相当于银行的储蓄负债,它是否具有支付功能,是否能够调动和转移资产负债表上的国债呢答案是肯定的。
这就是回购市场中的“转抵押”rehypothen
从下面的图中,可以看到对冲基金原来所持有的国债资产,即影子货币的“准备金”,能够在回购市场中反复作为抵押品,被一个“抵押链条”上的所有回购负债重复使用。
国债从对冲基金的资产上被转移到抵押链条上重复使用1
100元的国债本来是对冲基金所持有的资产,当它被抵押给回购市场中的一级交易商高盛时,高盛可能提出一个“转抵押”的要求,即对冲基金的国债在抵押期间,高盛有权将其再次抵押给别人。对冲基金当然有权说不,那么高盛将收取更高的“回购利率”,从而增加对冲基金的融资成本。对冲基金的经理转念一想,高盛是谁啊那是金融市场的老大级人物,国债压在高盛那里肯定是绝对安全,只要高盛不倒,“转抵押”对自己也就没有太大风险,而且回购利息更低一些,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何乐而不为呢于是答应了高盛的要求。
高盛转手将国债又“支付”给了瑞信,用来清偿与瑞信的衍生品的交易仓位。注意,原来对冲基金资产负债表上的“回购负债”,此时已成为高盛的资产,这实质上相当于在传统银行业务中,对冲基金给高盛开设了一个“储蓄账户”,任由高盛出具银行支票。高盛“支付”给瑞信的“支票”,就相当于一个指令,将对冲基金的国债资产转移给瑞信,这与传统银行的支票转移了银行准备金是同样的道理。最后,瑞信又将同一笔国债再次“支付”给了一家货币基金,获得了现金,而货币基金决定暂时持有国债,以后再说。
在每一次转抵押的过程中,由于不断打折的损耗,货币创造的能量逐步递减。在这样一个回购抵押创造货币的链条上,国债相当于高能货币,转抵押的次数即抵押链条的长度,相当于货币乘数,抵押资产的打折率haircut就是准备金率。传统银行依靠的是“部分准备金”制度来创造货币,而影子银行用的则是“部分抵押资产”来创造影子货币。
回购负债到底是不是钱这要看你问谁,如果是大妈和大婶,她们肯定不能用回购负债去街上买菜;但如果是金融市场中的机构投资,那就完全没有问题,它们可以使用回购负债购买任何金融资产。回购负债的抵押资产是国债,而国债几乎就是现金,或者叫“类现金”,回购负债就是这种“类现金”的收据。
美国有句谚语:如果有一种动物,它看起来像鸭子,叫起来像鸭子,走起来也像鸭子,那么它就是一只鸭子。回购负债具有类似于银行储蓄负债的所有功能,它们之间唯一的差别就是,银行储蓄负债,即银行货币,可以用于经济的一切领域,支付商品和服务;而回购负债,即影子货币,则专用于金融市场,买卖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