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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室友(2 / 2)

甚至刘洪昌还暗自猜测,如果不是他先拿出了牡丹香烟,震慑住那两个大汉的话,恐怕他也会被对方瞧不起。

这就跟后世那些大城市里,本地的土著会歧视外来者一样。

由于相互之间并不熟悉,所以刘洪昌在房间里坐了一会儿后,就独自离开了。

反正今天是他们报道的日子,根本没有安排学习,所以他倒也不用担心自己外出会耽搁。

离开房间后,刘洪昌从前台那里,打听到了省城年轻人喜欢聚集的地方。

跟宁州一样,也是在一处广场那里。

对此,刘洪昌内心大胆猜测,后世那些跳广场舞的大叔大妈们,说不准就是现在这些天天跳舞的人。

接着,他便离开了招待所,然后乘坐一辆公交车,来到了省城的一处广场。

下了车,他并未直接到广场去,而是先找了个隐蔽的地方,三下五除二就给自己戴上了一个硅胶头套。

反正现在还没有那么多的摄像头,只要自己没被人看到,那就不用担心会出什么问题。

等刘洪昌再次现身后,他的相貌已经与之前完全不同。

可以说,比他原来的相貌要帅很多。

随后,他便来到了广场边缘,并戴上了自己早已准备好的墨镜。

他这一亮相,很快就被人注意到了。

不过,眼下这年代的人脸皮都比较薄,人们虽然惊奇,但都是相互间窃窃私语,而没有一股脑的围拢上前。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人的脸皮都那么薄,有几个穿着时髦的年轻人,犹豫了一会儿后,最终还是凑了过来。

其中一人走上前来,笑了笑,直接问道:“诶,同志你好,请问你这大麦克镜从哪儿买的啊”

所谓的麦克镜,就是蛤蟆镜。

因为被大西洋底来的人当中的男主麦克哈里斯佩戴过,所以也被人称作是麦克镜。

刘洪昌淡淡的瞥了对方一眼,说道:“这是我一个朋友,从米国给我邮寄回来的。”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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