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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9章(2 / 2)

“大家要明白,正因为这是居住与商用混合而建,我们的投资将会比一般用地要大很多。我们要承建这个项目,设计标准是建立一个三十年不落后的居住区域和商用建筑群,投资规模大,建设成本高,在建成前期我们还会面临5年左右的亏损期,如果再加大补偿方案,我们公司实在是难以承受。而且我们给出的地价与你们当地的地价是相符的,你们怎么就一直不停的说它苛刻呢?”

三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作了补充说明。

规划部门也表示,“我们之所以批准这套方案,是因为这个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民生要求。从我们的角度来看,我们做任何决定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按照现在物价看,按照三江实业公司的补偿方案进行补偿,被拆迁户的生活基本不会受影响,是有保障的,这符合我们批准建设的初衷。至于三江实业与被拆迁户之间达成什么协议,要另外的执行更高的标准,这是企业与拆迁户之间协商。希望你们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尽快解决问题。”

民用承租人这时又说话了,“你们说自己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赔偿,才会有这么多用户搬走,那么你们为什么不上榜公布已经走人的被拆迁户补偿,按规定,这是必须的!然而我并不知道任何一个邻近住户的赔偿到底是多少?你说你是按照刚才说的标准赔偿,请问证据在哪?有公证吗?公证又可信吗?我所知道的现实就是,几乎每户被搬的人家都被要求保密补偿费,几乎自愿搬走的住户都会有所谓的奖金?那些所谓的奖金干嘛不跟标准一起公布呢?为什么你们要如此呢?还不就是为了不让被拆迁户互通信息,才开让其他人心中无底,无法参照,才可以进一步压低其余被拆迁户的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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