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不能放外面,这年头贼也狠啊。去年交粮谷的时候,老六家赶早把谷子挑到大队晒谷坪,结果转背的功夫,就被人扛了两袋走了。都是那种大袋子,七扛扛两袋气得老六哭了。”马永兴说道。
这事雪峰寨大队几乎是人人知晓,长贵早已经没有印象,他重生在酒鬼爹身上,可没有继承酒鬼爹的记忆。
“可能偷稻谷的不止一个呢。”长贵说道。
“就一个人。有人看到了,一手抄一袋,两袋稻谷直接夹在腋窝里弄回去了。老六后来也知道了,可是找上门,人家耍无赖打死不承认。那装稻谷的袋子直接塞灶膛里烧成了灰。没有证据,老六也拿那贼没办法。”马永兴说道。
马永兴一说贼,长贵大概知道是谁。村子里最喜欢小偷小摸的人叫王水平。好吃懒做,四十多岁的人了,一直打着光棍。这种人很赖皮,一般人还真拿他没办法。
老六叫张方清,是个本分人。婆娘也很老实。像他们家这样的老实人,哪里奈何得了王水平这样的老无赖
“这贼也是,一身的力气,就是不肯干活。”长贵摇摇头。
“长贵,村里人都晓得你赚了钱,那贼肯定也会盯上你。你小心一点,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马永兴顺便提醒了一下。
长贵点点头:“我肯定会提防。不过他要是敢来我家偷,我非打断他的狗腿不可。”
“你家经常有肉吃,最好喂条狗。我婆娘娘家狗娘下了崽,回头我给你抱条狗来养着。他家的狗是赶山狗的种。经常叼着野兔回来。”马永兴给长贵出了一个主意。
“那挺好。家里喂条狗也好。”长贵喜欢养狗。农家养条狗才像样。
长贵前世看过一个电视片,片名叫篱笆女人和狗。农家要有篱笆,有女人,还有狗才像农家嘛。
长贵家里现在就有篱笆,女人和狗都没有。唉,家不像家。
这年头又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天一黑,就不晓得干嘛了,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眼睛盯着漏光的瓦片。长夜难熬啊
宗秋自然不知道篱笆女人与狗的典故,但是小孩子喜欢狗那是天性。
一听到狗,宗秋就蹦了起来:“爹,养狗好养狗好要不我们家也养两条吧。我们可以带到山里去捉野物。”
“养两条,我们家狗就跟人一样多了,那不成了半个狗窝我养你都养不活呢。还养两条狗”长贵可不想家里鸡飞狗跳的乱象。
马永兴笑个不停:“那狗都给别人定了。我能给你弄一条狗就不错了。你是要黄狗还是黑狗”
宗秋黄狗黑狗都想要,想了想,选择了黑狗。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