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物资既能变现成钱,还能成为军用物资。
乌骨鸡炖人参,那可是上等的滋补药,卖给有钱人,利润何止十倍。
史斌亲自给他敬酒,对他说:“你好好训练象兵,待我用你之时,你就带着象兵回蜀中与我汇合。打完仗你再回来。”
“主人你就瞧好吧”孟获自信满满。
史斌塞给他五百两银票,道:“有空自己去大离朝兑换成银子。大离的银票在大理国不能通用,但银子却是全世界通用。有了钱,给自己娶媳妇,娶妾,爱娶几个,随你高兴。”
“主人,你待我真好”
“应该的,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大象吃的东西太多,大离百姓的粮食都不够吃,真没精力帮守夜人养大象。
骑大象那群健壮的虎狼兵,吃的也多,这些用度也由大理国出。
大象兵再厉害,也只能在特定战场发挥作用。
比如,战场不能太宽。
否则对方是韩信、诸葛亮那样的高手,就坏了。
他可以利用骑兵的高机动,打你侧翼,或是干脆弄个能喷火的车吓唬大象。
打水仗,同样也用不到大象,小心把自家的破船踩漏。
路面特别差,地形巨烂的地方,也不适合用大象,摆不开。
一个大笨象如果跌了个大跟头,会把其它人砸趴。
所以这象兵,如果用好了,威力是真大。
如果用不好,白花钱养他。
十多天后,史斌全安置好了,准备从大理撤军,回大离。
突然接到边关急报
军情万急,驿马竟然直接累死了,报信人报完信后,也口吐白沫死了:
“报交趾国起兵两万,皆是骑兵,来攻大理国主李冲御驾亲征”
当时段誉正骑马亲自送史斌出境,听到急报,竟然吓的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打工皇帝丢脸丢的最大的一次。
众人急忙在地上画策,商量应对之机。
从他们的商议声中,史斌择出了以下重要信息:
交趾国,和大理国是邻国。
双方都被重山峻岭包围。
从交趾来攻大理,有一条破山道,怎一个崎岖了得。
那山道太长了。
暮云浓雾,乱草丛生,怪石嶙峋,人迹全无。
那破地方,蛇蟒最喜,乌鸦声似鬼叫。
交趾国李氏为君,这李冲野心可真够大的
交趾也不是什么大国。
国力有限,全国兵力往死里征,也就这么多。
这厮完全是孤注一掷的打法。
这么多人,你得带多少粮食啊
此战必须得胜
否则不用等着别人灭,自己先完蛋
全国的粮食都让李冲给征光了,搬空了。
幸好交趾国邻海,饿疯了可以捕鱼为生,要不老百姓真让李冲给折腾死了。
但他既然敢打,也不是没有胜算。
毕竟大理国的国力还是比他弱些。
史斌问了花木兰一个问题:“这场战争,你怎么看”
没有任何人讨论要不要襄助大理国守卫战。
因为那是废话。
自己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地方,然后拱手送给李氏
他算个什么东西
凭什么
但是不送,这场硬仗可极其难打。
据探马报说,敌军两万人可全是骑兵。
人数胜过守夜军一倍。
当然,守夜人还有象兵这支特殊部队。
花木兰沉吟很久才给出答复:
“难打。交趾国虚国远征,志在必胜,国王为得大理,必许以重利。粮食不能持久,将士们退无可退,必然拼命作战。”
史斌道:“那么,到底有多难”
花木兰说:“再想战损率特别低,是不可能了。两万匹马,必是那国主和海外商队以本国特产所换。拼命到这个地步,想轻松赢他,难。”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