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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判官之章(二)(1 / 2)

对于雷蒙德·福克斯来说,五月一日这天本来是再平凡不过的一个日子。

这天上午,他只花了二十分钟就在法庭上将一名初出茅庐的辩护律师怼得面无人色;不到一个小时,法官就结束了庭审,将对方的委托人丢进了大牢,而等待那家伙的无疑将会是最高限度的量刑。

也许那名辩护律师一辈子都会记得这件案子和这天的屈辱,但雷蒙德肯定不会。

作为史上最年轻的联邦司法部首席检察官,这种程度的胜利在他看来连开胃菜都算不上。

雷蒙德的优秀,是有目共睹、有口皆碑的。

今年四十岁的他,出生在一个平凡的中产阶级家庭,他的家族没有任何的官面背景,他是纯粹靠着自己的努力,从一个小律师一步步往上爬,并在三十六岁那年坐到今天这个位置上的;不出意外的话,五十岁之前,他就能顺势拿下史上最年轻的联邦司法部总检察长之纪录。

在司法之都海牙,雷蒙德的故事简直就是励志典范,许多法学院的讲师都把他当作正面典型,要求学生们跟这位前辈榜样好好学学;而他在工作岗位上打破的各项记录,尤其是那堪称惊人的定罪率,更是让同行们望尘莫及。

就是这样一个人,在经历了今天中午的最高法院袭击事件后,立刻萌生了一个念头。

而他也很快将这念头付诸了行动。

下午,一点二十分,海牙市某警局。

既然规矩你都懂,就别再为难我了,雷(ray,即raymond的简称)。一名中年探员正拦在雷蒙德的面前,双手叉腰、微微低头,用无奈的口气说道,我已经破例把这家伙的身份透露给你了,你也应该知道,这种‘通缉中的反抗组织成员’不是我们该去管的fcps那边刚才已经跟我们打过招呼,他们的人这会儿已经在路上了、随时会到,等他们到了就直接把人提走,接下来就跟我们无关了。

听听你自己的话,柏瑞,你现在活像是个自己当初最讨厌的官僚。雷蒙德和这名探长显然挺熟的,双方都用名字而非姓氏来称呼彼此,而且他们说话时的语气毫不客气、却又带着几分难得的真诚。

是的,没准儿我现在就是个该死的官僚。柏瑞似乎也有点恼火,他从鼻孔里出了口气,抬手摸了摸自己那已经有点儿谢顶的头皮,略显不耐烦地应道,如果这样能让你放弃的话,我可以试试要是你觉得还不够,我还可以变得更官僚一些。

雷蒙德转过头去,顺着自己的鼻子和下巴抚了一把,稍稍顿了几秒,深呼吸一次,然后调整了一下语气,再道:好吧我道歉,柏瑞,是我说错话了;但你得明白,这件案子真的很重要,这也许是一个突破口说到这儿时,他又一次停下,看了看周围。

此刻,他俩正站在警局的一条过道儿里,身边往来的人很多,环境也很嘈杂;由于大家都很忙,也没什么人在关注他们。

饶是如此,雷蒙德在说出接下来的话之前,还是刻意压低了声音:听着,我们都知道如今的联邦政府是怎么一回事儿他说着,用一个看起来很有力的动作指了指地板,那些‘大人物们’总是在搞这一套——他们直接把那些‘发出不同声音的人’带走、来个‘人间蒸发’;他们不走司法程序、不管民众的质疑,永远用‘权限规定了你们无权知晓、我们也无权透露’来当理由

说到这儿,他又朝前走了半步,声音又低了几分,几乎就是在用说悄悄话的音量对柏瑞说:就是因为他们总用这些狗屁来搪塞所有人,联邦政府才会越来越没有公信力,司法的权威也一再受到质疑就是因为这样,现在的老百姓可以轻易就相信网上的谣言,却无法相信我们的工作成果

你到底想说什么?柏瑞皱眉问道。

我想说的就是这是一次机会。雷蒙德沉声应道,你也看到那个家伙了,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恐怖分子;手指上没有指纹、被捕前后也没有丝毫的惊慌和恐惧;他有能耐把火箭筒这种东西弄到城里来、甚至是带到最高法院的门口,却没有用来袭击人群,而是在光天化日下炸毁了正义女神像他缓了口气,接着道,用你那资深警探的脑子稍微想想吧,柏瑞这家伙一定是从一开始就想好了自己会被捕,他这么高调地行事肯定是有某种目的的,而有目的的人就有与之谈判的余地

与其让fcps的人把他带去某个鬼才知道的地方严刑逼供最后弄死,不如交给我来处理;我可以把这件事件变成一次‘公开审理’,向民众和媒体证明我们,让他们重拾对司法的信心

他越说越激动,不知不觉嗓门儿又升了起来。

柏瑞还没听完,就打断了他:好了好了,你说的这些我都懂,但就算我现在同意让你进去见他,你又能怎么样呢?

他这半句话出口时,或者说,当他说出就算这个词的时候,雷蒙德便知道自己已经成功说服了对方。

你也说了这货就是个恐怖分子,在短时间内想要取得这种人的信任难如登天,更别说让他跟你合作了。柏瑞又接着道,再退一步讲即使你真的和他达成了某种协议,等fcps的人一来,他们要提人,还有人能拦着不成?

这你就不用管了,我会想办法的,但首先你得让我进去见他。雷蒙德说着,还特意低头看了看表,尽管这动作实际上没什么意义,但的确从心理上给柏瑞施了压,只要赶在fcps的人来之前,让我跟他聊上一会儿,我就有办法促成这事儿。

柏瑞没有再说什么,他低下了头,陷入了犹豫

叱——叱——

羁押室的电子门开启,又关上了。

紧接着,西装革履、头发锃亮的雷蒙德,拿着一个看起来就超贵的公文包,走了进来。

此时,兰斯正戴着一副手铐,坐在一张桌前;这张桌子是固定在地面上的,桌子的一侧还有一个环形的金属扣,用来锁住手铐的链子。

雷蒙德进屋后,其视线立即就和兰斯对上了,但他没有立刻说话。

他先是用坚定的眼神与对方对视了几秒后,随后才开口道:你好,兰斯先生,初次见面,我是检察官雷蒙德·福克斯。

呵兰斯看着他,冷笑一声,你好,检察官先生,恕我不能起身跟你握手。

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叫我雷。雷蒙德用很随意的语气这么说着,并顺势在兰斯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了。

好的,雷,但你可别叫我詹姆斯。兰斯的语气也显得很轻松;他没有过问对方为什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因为那根本算不上是个问题。

那我还是称呼你兰斯先生吧。雷蒙德应道。

说罢,他又沉默了几秒,即使眼下的时间对他来说已经非常紧迫,他还是摆出了不紧不慢的姿态。

那么让我们来说正事儿吧。几秒后,雷蒙德再道,兰斯先生,你知道自己此刻的处境吗?

我知道啊。兰斯勾起一边嘴角笑着,但问题是雷,你又是否知道自己此刻的处境呢?

雷蒙德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他无视了对方的反问,接着说道:兰斯先生,我希望你明白,我是来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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