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Ctrl+D )

第436章(1 / 2)

每到村级选举,同姓家族内部竞争与异姓家族彼此竞争叠加,弄得村里鸡飞狗跳。

至于选举结果,要么是“一家独大”,要么是部分家族“联合上台”,形成以家族为核心的权力及利益垄断组织。

在高桥乡的安吉村,村中两大家族长期掌控村支书和村主任职位,把持河砂盗采利润。至于自上而下输入的公共资源,以及村中其它致富机会,村干部在分配时会“优亲厚友”。

而且,村干部家族被逐一编入利益网,普通村民心生怨念,这种不合理的乡村秩序让村庄治理失去了公共性和公平性。

一些村庄历史悠久,社会结构发育完整,宗族对内团结,对外具有攻击性与扩张性。一旦公共政策与宗族利益不符,相关势力便会采取行动,抗衡基层管理。

例如,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许多些宗族有强烈的“生男”偏好,常组织村民在宗族势力高压下,一些村干部只好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向村民进行妥协。

前几年,江东县相关部门在郊区征地,准备修建高速公路及排水渠。由于好几个村庄的家族或宗族介入谈判,修建工程一拖再拖,补偿价也一而再、再而三地推高,严重耽误重要交通工程的推进。

家族血缘关系是乡村最基础的社会关系。

在熟人社会中,血缘对村民的政治行为有着重要影响。同一家族的同姓村民与村干部之间,是血缘“强关系”,也就是“自家人”。

宗族内部有完整的组织结构,比如各房都有“话事人”,每个小房支要服从更大的宗族结构。

对一些村干部来说,管理家族宗族内部事务是头等大事。红白喜事、祭祖迎神、调解矛盾纠纷,样样怠慢不得。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