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一个异常古怪的组合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了大街上,一个青年,蓬头垢面,着装怪异,手里拧着一根棍子,满脸傻气,而脖子上却骑着一个粉嘟嘟,灵秀绝伦的小妮子。
这样的组合自然是非常惹人注意的,走在大街上的回头率简直是百分之百,一些年轻人不由的拿起手机拍起照来,随手传到了网上。
像纪无锋这样古怪的人不多见,想小承欢这样可爱的小精灵更是夺人眼球!一路上都是备受关注,小承欢得意洋洋的说道:“看见没有,本小姐可没瞎说,天底下谁还能做到跟本小姐一样人见人爱?”
“嗯嗯!”
纪无锋傻不愣登的点着头,脸上满满的笑意。
就像他所说的那样,他的确不记得自己是谁了,之前的时间里他一直处在浑浑噩噩之中,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该干些什么,只有一个声音不断在心里呼唤他,有一个对他非常重要的人需要他。
于是他就出现在了小承欢的面前,他连自己都不记得了,更不可能知道小承欢是谁,不过见到小承欢的一眼起,他就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感。
他觉得这个素未谋面的小妮子就是他的世界,只要在她身边,他就很满足,很幸福,为了小承欢,他什么都可以付出!小承欢虽然与寻常的孩子不同,可毕竟也是第一次离开伽罗神殿,身处完全陌生的环境之中,不管是谁都会战战兢兢,不知所措!但纪无锋站在她身边,她就有一种顶着一片天的感觉,只要纪无锋她,她就什么都不必害怕!终于找到了一家饭店,好像档次还很高的样子,门口的保安看见纪无锋蓬头垢面,穿着怪异,还拧着一个跟打狗棒似得棍子,下意识的想轰他走,像他这种人哪儿有钱来这种高级饭店吃饭?
不过他们还是忍住了,高级饭店的保安都是很有素质的,到时候真吃不起再赶他们走也一样。
一走进门,这一大一小奇怪的组合就是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几乎每个人的目光都投注在他们身上。
两人随便找了一张桌子坐下之后,服务生走了过来,问道:“欢迎光临,请问想要吃些什么?”
小承欢直接道:“千年老人参炖小野鸡儿,万年血灵芝番茄鸡蛋汤,清蒸金龙鱼要快哦,本小姐的肚肚快要饿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