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郑小楼跟随李素以来,似乎没做过一件光明正大的事,偷鸡摸狗,装神弄鬼,这一次居然要去偷人。
郑小楼有点不高兴,他觉得自己的才能被阴暗化了,或许连心态都阴暗了。
而李素也是命不好,别家权贵命令属下办点什么事,通常冷冷一句命令,属下沉默寡言一声不吭就把事给办好了,办不好也会非常壮烈地拿刀抹脖子,绝不给主家的仇人留下任何活口或把柄,这样的属下才叫省心省事,主家和属下都是各种高冷各种潇洒,哪怕是坏人,都坏得令人忍不住心生仰慕。
而郑小楼这种属下他不高兴了李素还得反过来和颜悦色给他做思想工作。
“你看啊,你和我相比,谁大谁小”李素采用迂回方式谆谆善诱。
“我今年二十四岁,我比你大。”
“我说的是地位,权势。”
郑小楼的神情忽然变得很深沉:“佛说,众生平等”
“说地位呢,别扯佛,你这人荤素不忌,杀人放火样样都来,这会子倒想起佛了,当心佛爷生气,一道雷或九道雷把你轰成渣。”
“你大。”郑小楼不甘不愿地道。
终于得到想要的答案,李素满意地点点头:“所以,我是大人物,对吧”
郑小楼没答话,扔过一记熟悉的鄙夷眼神。
李素决定原谅他,接着道:“所以,人类光明美好的一面,通常是让大人物来表现的,对不对史书上的大人物,个个都是伟大正派,从不偷鸡摸狗,但是人世间那么多偷鸡摸狗的事情,谁做的”
郑小楼这回终于聪明了,反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当然是像我这种小人物做的。”
李素的眼神充满了欣慰:“你终于悟了。离羽化飞升不远了,幸甚。”
事实证明,郑小楼是个多面小能手,不但能杀人放火。装神弄鬼,还会偷人,偷得很利索,像个深谙此道的老司机。
第二天早晨,王桩和郑小楼出了营。一直等到晚上,二人才姗姗归来。
出去时两个人,回来时已是三个人,王桩和郑小楼一前一后扛着一个大布袋,布袋里一道人影不停蠕动挣扎。
李素一直坐在帅帐里等着,见二人抬着布袋进来,李素喜道:“事办妥了”
王桩擦了把汗,笑道:“妥了,袋里的人便是钱夫子”
说着王桩忽然抬脚朝布袋狠狠一踹,怒道:“狗杂碎。一路上动个不停,偏不肯老实,害老子多费了不少劲。”
李素挥挥手:“先把他放出来,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读书人,咱们对读书人一定要”
话没说完,郑小楼拽着袋子非常粗鲁地一扯,将里面的人放了出来。
李素语声顿止,吃惊地盯着地上躺着的人。
这人被绑住了手脚,嘴里倒没有狗血地堵上一团破布,而是很讲究地横塞着一根比筷子稍粗一点的短棍。短棍两头用绳子固定在脑后,再配合这家伙被反绑着的双手,一股浓郁的抖之气扑面而来,非常的重口味。
嘴里塞着的短棍是有讲究的。古时行军作战,若是偷袭战的话,通常会让战马的马蹄裹上厚布,人的嘴里塞上这么一根小短棍,大队行军时便不会发出任何声音,达到掩藏行迹的目的。常言说的“马裹蹄,人衔枚”,便是这个意思,眼前这家伙嘴里横塞的短棍,就叫“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