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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个黑影转身离开床榻的时候,祁老锅睁开眼睛,屋里很黑暗,隐隐约约看见这个黑影的身躯被包在黑色的裹尸布里,来到狗娃躺的地方,把偷来的银元塞进狗娃的衣服,然后回到屋子角落里躺下来,把手缩回裹尸布里去。

屋子里鸦雀无声,祁老锅再也睡不着了,睁着眼睛一直捱到天亮,等到狗娃醒了,把他拽到楼下,把昨晚的情形跟他说了一遍。

“师傅,其实昨天晚上我也没睡,我以为您会故伎重演,偷偷把银元塞到我口袋里,所以我装睡,您看到的我也看到了!”

师徒俩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只听说过活人偷死人的东西,从未听说死人偷活人的东西,这等怪事居然让他们碰上了!

师徒俩回到屋里,仔细看了一遍角落里的那具死尸,裹尸布包扎得好好的,一点没有松开的迹象,死尸的头露在外面,它双目紧闭,脸色发黑,看上去跟别的死尸没什么两样。

别看赶尸匠一身本领,那都是传说的,遭遇这种状况,师徒俩只有大眼瞪小眼,束手无策,干脆找到店主,照实说了,店主听罢,眼珠瞪得老大。

“它不是求财,一个死尸,给它金山银山也派不上用场,它搞的是离间计,想挑拨你们师徒反目!”

狗娃问:“可它干吗要这样做呢?”

店主耸耸肩:“我怎么知道?你只有问它了!”

死尸怎么会开口?别以为赶尸匠是钟馗,有“审尸”的本领。

“既然如此,何不将计就计……”店主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

店主的计划是,当着它的面,师徒俩故意吵翻,然后动起手来,其中一个杀了另一个,把“尸体”与死尸并排放在一起,到了晚上,再看看它会做什么。

祁老锅觉得此计甚妙,就点头了。

店主掏出一把匕首,它有一个不起眼的开关,按下开关,捅人的时候,刀身会缩进刀柄里去,从外表看,刀就象捅进身体一样。店主开的是客栈,三教九流,迎来送往,收藏有这类跑江湖的道具,也在情理之中。

店主又拿来一袋猪血,缝在祁老锅衣服里面,只要外面用力一挤,立刻血流如注,好象真的受了重伤。

一切准备就绪,师徒俩回到房间里,开始了假戏真做。

叮当两声,几枚银元掉在地上。

“贼小子,你又偷师傅的银元?”祁老锅咆哮如雷,抬手就是两巴掌,打得狗娃眼冒金星。

“我没偷!不知道谁把它塞进我衣服的!”狗娃跳得老高。

“兔崽子,还敢跟师傅嘴硬?”

“老东西,我看陷害我的人就是你!你自己心里清楚!”

“嘿嘿,反了你!敢骂师傅?我他妈揍死你……”

师徒俩扭作一团,狗娃偷偷瞄了一眼,那具死尸躺着一动不动,眼睛闭着,对师徒俩的表演无动于衷。

“别偷看了,快点捅刀子!”祁老锅低声提醒徒弟,狗娃掏出那把匕首,照准师傅的心窝子猛捅一刀。“啊!”祁老锅装得很象,嘴里发出惨叫,手捂住伤口,鲜血汩汩涌出来。

狗娃觉得很好玩,心想,“这是我第一次拿刀捅人,估计以后不会再有机会了,还是多捅两下吧……”他意犹未尽,对着师傅的肚子又捅了几刀。祁老锅连连后退,一屁股跌坐在死尸的身上,脸上显出极其痛苦的表情。

“别坐在它身上!”狗娃暗暗着急,又不能喊,只能朝师傅拼命递眼色,忽然,他觉得不大对头,祁老锅的嘴角也流出血来,那袋猪血怎么会跑到师傅的嘴里去?

祁老锅口齿不清地说着什么,狗娃只听清了一个字“刀……”,狗娃朝手里的匕首看了一眼,顿时吓傻了,这不是那把有开关的匕首,而是一把真正的匕首,异常锋利,鲜血顺着刀刃,滴滴答答流到地上。显然,匕首被人调包了。

狗娃把凶器扔在地上,哭喊着师傅,扑上去想救他。

“小王八蛋……”祁老锅最后吐出这几个字,气绝身亡,一头倒在死尸身上。

“师傅!对不起!”狗娃抱住祁老锅的尸体,哇哇大哭起来。

哭了半天,狗娃就觉得有人递给他一块手帕,他稀里糊涂地接过擦了擦眼泪,这才发现不是手帕,而是一截裹尸布。

狗娃吓得跳了起来,原来死尸的手已经从裹尸布里伸了出来,眼睛也睁开了,盯着他看哩!

“狗娃,你别怕……”死尸居然开口说话了!

狗娃惊出一身冷汗,眼泪一瞬间都蒸发了。

死尸费力地把祁老锅的尸体推开,然后坐了起来,姿势僵硬,不知是身体被裹尸布包着的缘故,还是它本来就是死尸的缘故。

“狗娃,别伤心了,你不是故意的,你师傅的死完全是天意。将来到了官府,我可以为你作证……”

死人居然安慰起活人来!狗娃擦了擦眼泪,发现自己的眼泪早就干了。

“你……你是鬼?”

死尸苦笑了一声:“实不相瞒,我叫陶谦成,阳岁三十四,阴岁才满月,还是个婴儿哩!”

对方实话实说,狗娃狂跳的心稍稍安定下来。

“我生前也是个赶尸匠,算是你的老前辈吧!可惜,我没有你们师徒俩这么勤快,背着一具沉重的尸体,穿州越省、走乡过村,日夜兼程赶路,也太累了!我就想出一个偷懒的办法,把尸体的头割下来,等到了下家的时候,随便找一处荒坟孤冢,刨一具死尸,把人头割下来,再把那颗头换上去,用线一缝,用衣领子一遮,保证看不出破绽。前来迎接遗体的亲人,只看脸来辨认,哭天喊地的,谁会注意身体的变化?所以我的小魔术从未被识破过!”

说到这儿,它哀叹一声,“可是,正应了那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我做孽太多,后来染上天花就死了。我死后,过鬼门关的时候,阎王爷殿前的判官对我说,那些被我割取头颅的冤魂都去告我的阴状,说我不讲职业道德,破坏行业规范,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

“在判官面前,我为自己辩解了几句,我请不起阴间的辩护律师,阎王爷也不会为我指定,只能靠我自己了。后来,判官似乎动了侧隐之心,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在冬至前背九九八十一具死尸,完成任务,孽债就一笔勾销,可以获得转世的机会,否则把我打入地狱的最底层,一辈子受煎熬。”

“你干吗要离间我们师徒?”狗娃战战兢兢问。

“只不过跟你们开个玩笑,套套近乎,可没想到……”这位叫陶谦成的“老前辈”望了祁老锅的尸体一眼,颇有些遗憾。

“你师傅已经死了,你不用难过,也不必自责,比起我做的孽不过是芝麻绿豆。这样吧,你师傅的尸体就由我来背,从今天起我要背九九八十一具,他是我的第一个!以后的事情我就要靠你们了。”

“你们?”狗娃没听明白。

“束老板!”叫陶谦成的死尸喊了一声,门吱呀一声开了,店主笑嘻嘻走了进来。

正是这个人,把匕首偷偷调了包。

望着目瞪口呆的狗娃,“陶老前辈”解释道:“在你们师徒投宿‘来来客栈’的第一晚,我就找到了束老板,刚开始,他也被我吓了一跳,好在束老板是见过世面的,我们很快有了沟通,签了一份特殊的‘阴阳协议’,他协助我完成指标,作为酬谢,我在县城钱庄里还有一些存款,全部归他。”

狗娃恍然大悟,为什么一路上死尸的份量越来越轻,是陶谦成的鬼魂正在飘离自己的躯壳。

“如果我不想帮你呢?”狗娃问。

“我就去报告乡警察所,说你偷师傅的钱,被他发现了,就杀人灭口。我、店里的伙计,我们都是目击证人!”束老板威胁道,“凶器上还有你的指纹,到时候看你怎么狡辩!”

狗娃顿时泄气了,师傅是被自己亲手杀死的,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罪证捏在人家手里呢!

“束老板,干吗这么凶?狗娃是个懂事的孩子,他做赶尸匠是生活所迫,想攒点钱盖房娶媳妇。放心吧狗娃,以后跟着我干,保证不让你吃亏!”

“陶老前辈”蛮会打圆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狗娃除了乖乖就范,别无选择。

“老前辈,以后我怎么称呼你?”狗娃问。

“随便啦,陶大哥、老前辈,都可以,哪怕叫我死鬼也行啊!”陶老前辈大度地说。

“狗娃,我们抓紧时间,你把裹尸布从我身上解下来,给你师傅包上,然后我们就上路吧。”

狗娃做赶尸匠,“陶老前辈”做背尸匠,背着祁老锅的尸体,朝着乡关大道走去。

来的时候是三个,走的时候还是三个,只不过祁老锅与陶谦成交换了位置。

祁老锅做了一辈子赶尸匠,没有女人肯嫁给他,一直光棍一条,狗娃只知道他的老家在二十里地外的祁家村一带,到了那里,跟村里的长者说一声,就说祁老锅遭遇强盗被杀害了,把尸体一埋,堆个坟头,狗娃跪在坟前哭两声,磕三个头,就可以了。

这以后,凡是投宿在“来来客栈”的赶尸匠,都会遭遇死尸失窃的怪事。他们在傍晚抵达,得到老板与伙计热情的招待,有热水擦洗,有热饭热菜,还烫了一壶酒。

这一觉睡下去,特别香甜,特别舒服,这也难怪,酒里下了蒙汗药。等到一觉睡醒,身上财物都在,躺在角落里的尸体却不翼而飞,于是找啊找,屋里翻箱倒柜,从店里找到店外,附近的草丛、沟渠都被翻了个遍,连粪坑都用竹竿搅过了,除了臭气熏天,一无所获。

当他们垂头丧气来到下家的时候,一路上想好的借口都没用上,死者的亲人告诉他们,赶尸匠已经把遗体送来了,亲人已经入土为安,酬金也付掉了,你们是来做售后服务的吧?

两名赶尸匠悻悻而回,一路上破口大骂,没见过这么抢生意的!!

他们哪里知道,“来来客栈”已经变成了打劫赶尸匠的“专门店”,主谋是陶老前辈,马仔是束老板和狗娃,两个世间的人与一个阴间的鬼坑瀣一气,专干半路劫尸的阴损勾当。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数字在累积,九九八十一具的指标完成在望了。

这天晚上,“来来客栈”又来了两个赶尸匠,束老板见惯了赶尸匠,马上觉得他们与众不同,首先听口音是外乡人,一双眼珠子不停转来转去,打量着周围,显得十分警惕。

伙计照例殷勤招待,将他们引进楼上的屋子,提来一桶热水给他们擦洗,端来热饭热菜,还有一壶热乎乎的烧酒。过了半个时辰,杯盘狼藉的食盘放在了屋子门口,饭菜都吃光了,但是那壶烧酒原封不动,留在了盘里。

滴酒不沾的赶尸匠,倒是头一次碰见。

不喝酒,蒙汗药就不起作用,怎么办?狗娃、束老板和“陶老前辈”连夜商量起来。商量的结果,束老板决定拿出他压箱底的宝贝——奇散迷魂香(都是江湖上用的玩意),在屋门口点燃,气体顺着木板的缝隙漏进去,很快就弥漫了小屋的空间。

狗娃用毛巾捂住口鼻,一个人摸黑进去,把死尸背了出来,两个赶尸匠躺着一动不动,毫无反应,这种香气可以麻痹人的神经系统,陷入昏睡状态,至少可以维持三到四个小时。

狗娃和“陶老前辈”准备上路了,就在背死尸的时候,心细的束老板忽然叫起来:“喂,你们看它的脖子!”

死尸的脖子上用黑色的线缝了一圈,是皮匠用的麻线,看来尸体的头被砍下来过,又匆匆缝了上去,缝得很粗糙。

陶老前辈说:“以前我把头缝上去,一定要选与肤色相近的线,米色或白色,决不会用黑线,很容易露破绽。”

难道这两位赶尸匠跟陶老前辈一样,属于“偷工减料”的主儿?

他们解开裹尸布,检查死尸的身上,有了更惊奇的发现,死尸的胸口、肚子、大腿、胳膊,都有子弹穿透的弹孔,数一数,竟有七个之多,就是说这个倒霉鬼先挨了七枪,又被斩首,什么人对他的仇恨如此之深?

撩开死尸的裤腿,他们又发现小腿和脚的肤色与众不同,呈现一种深褐色,好象长期浸泡在酱油里,非常奇怪。

“我知道他是谁了!”束老板第二次惊叫起来。

湘西一带也有土匪出没,各踞山头,扯起大旗,其中有一个绰号叫“铁脚李”的,他的势力并不是最大,却最具传奇色彩。此人姓李,没人知道他的名字,据说他长了一双铁脚,能够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堪比关公骑的赤兔马!

铁脚李原系驻四川某师机枪连的一名排长,属于第八战区司令官胡宗南的部下。自古有一种说法,叫兵匪一家,当兵的嫌军饷少,不干了,只有极少数跑回老家,大多数连人带枪一道失踪,藏入山林为寇,至少在中国,土匪大都是这样来的。

“铁脚李”枪法好,心狠手辣,很有感召力,很快聚集了一批亡命之徒,他们烧杀掠货奸淫,无恶不作,老百姓深受其害。

扶马县新来一位唐县长,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当众发誓要铲除匪患,还百姓一个清平世界。唐县长说到做到,亲自率领县里的保安团,朝铁脚李的匪巢进攻,一场战斗打得昏天暗地,铁脚李的手下虽然个个不怕死,武器却比不上保安团的精良,人员损失大半,铁脚李带着几名亲信从后山小道逃离。

唐县长凯旋归来,百姓夹道欢迎,地主乡绅在县城最大的酒楼里大摆庆功宴,轮番敬酒,歌功颂德,唐县长有点晕晕乎乎了,放松了县城的戒备。他并不了解铁脚李是个什么货色,你杀他一名手下,他起码要杀你十个人报仇雪恨。众人举杯欢宴之时,铁脚李带着几名手下,趁着夜色潜入唐县长家中,见人就杀,把所有财物洗劫一空,可怜唐县长的太太和女儿都惨遭毒手,而且是***,惨不忍睹。

唐太太曾拼命反抗,用碎镜子扎伤了铁脚李,使他逃离时行动迟缓,被闻讯赶来的保安团截住,一场枪战,铁脚李身中二弹,被俘,几名手下死的死,逃的逃。唐县长回到家里,见到妻女的惨状,顿足捶胸,哭得昏死过去。醒来以后,听到匪首铁脚李被俘获,咬牙切齿,闯入保安团的监牢,根本不用审问,拔出手枪,把五颗子弹全部倾泻在仇人的身上,铁脚李也不含糊,至死骂不绝口,扬言到了阴曹地府还要找他来算帐。

铁脚李的尸体被马拉着,游街示众,然后在县政府门前斩首,头颅悬挂在城墙上,尸身遗弃在城墙下,围观的百姓无不拍手称快,也为他们的父母官——唐县长的不幸遭遇扼腕叹息。扶马县的匪患,就这样以两败俱伤而告终。

眼前这具死尸,无疑就是被斩首的铁脚李,所谓的铁脚,其实是脚上的肤色着深,看死铁色而已!

那两名动作生疏,却又异常警惕的“赶尸匠”,肯定是铁脚李的手下,他们不忍看老大暴尸街头,决心要安葬他,于是趁着夜色,把城墙上悬挂的头颅取下来,拖走尸身,草草缝合起来。若要把铁脚李的尸体运出县城,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装扮成赶尸匠,阴锣一响,人们避之不及,谁会想到这是铁脚李的部下在偷运他的尸体?

终于离开了县城,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这间“来来客栈”里,有人对他们携带的尸体怀有特别浓厚的兴趣。

束老板忧心忡忡地说:“看来,那两个赶尸匠是杀人不眨眼的土匪,等他们醒过来发现铁脚李的尸体不翼而飞,怎会善罢甘休?必定找我的麻烦,你们两个溜之大吉,可我怎么办?客栈怎么办?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倒霉的还是我!”

狗娃还是头一次跟土匪打交道,吓得不轻,连声说:“束老板说得对,土匪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我们有家眷,还要在这里谋生,千万不能去惹他们。老前辈,我看这一次就算了吧,把尸体放回去,下次再等机会。”

陶老前辈没有马上回答,阴飕飕的眼睛里,射出一道阴飕飕的目光。

“你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农历十一月二十一,明天就是冬至,是我的最后期限!这段日子我们合作得非常愉快,从狗娃师傅开始,已经完成了八十具,这是九九八十一具的最后一具了,你们却要我放弃,你们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还是存心要我在地狱的最底层受煎熬,永世不得翻身?”

狗娃和束老板面面相觑,这段时间确实合作得非常愉快,每次背尸体的时候,老前辈还会说两段阴间里的笑话,逗得前面的狗娃忍俊不禁,时间一长,他们居然忘了这位“陶老前辈”的真实身份,现在,陶老前辈终于露出了狰狞的面容,令他们不寒而栗。

狗娃和束老板就象被投进老虎笼子的一对羔羊,面对懒洋洋的老虎,居然上前跟它打招呼,直到听见一声虎嗥,才瑟缩到笼子角落去了,哪里还敢提什么要求?

束老板的判断完全正确,那两名赶尸匠,正是铁脚李的贴身保镖,一个叫钱麻子,一个叫刘秃子。他们冒着被保安团抓住的风险,偷偷运出了铁脚李的尸体,促使他们这么做的原因很复杂,既有忠诚,也有别的原因。

一路上,他们小心谨慎,对伙计端来的热饭热菜,钱麻子先吃,等待片刻,看没什么异常反应(怕有人往饭菜里投毒),刘秃子再吃。对那壶酒,尽管他们很馋,喉咙口痒痒的,仍然克制住了,滴酒未沾。

束老板点的迷魂香,其实是江湖上常用的东西,梁上君子们爱用,明火执仗的土匪却不屑一顾,但并不代表他们毫无戒备,睡觉的时候,他们会在口鼻上盖一层特殊的纱布,起到类似口罩的保护作用。所以,尽管他们吸了一点迷魂香,但吸入的剂量有限,才半个小时左右,钱麻子就醒来了,嗅到空气中残留的异味,觉得不对头,爬起来检查,大吃一惊,忙把刘秃子推搡醒了。

这一方提前醒来,那一方却因为产生分歧,耽误了时间,就在狗娃和陶老前辈背着铁脚李的尸体,准备离开客栈的时候,两方遭遇了。

“抓强盗啊!抢死人啦!”钱麻子怪叫起来。

钱麻子和刘秃子都想不通,自己才是正宗的强盗土匪,居然被人打劫了,这叫什么世道?真是岂有此理!两个人拔出腰里的武器——驳壳枪,冲了上去。

束老板毕竟是江湖中人,事已至此,惟有一拼了,他大喊一声:“你们快跑,我来掩护!”从兜里抓起一把白色粉末状的东西,撒了过去,这是一种江湖暗器,能迷住人的眼睛,呛住人的口鼻,钱麻子和刘秃子猝不及防,一个眼睛睁不开,一个呛得直咳嗽。

小试牛刀,居然成了,束老板暗暗高兴,但他接下来做了一件蠢事——扑上来夺枪。刘秃子的手指本来就扣在扳击上,有人企图夺枪,他随手就扣了扳击,砰砰砰!子弹毫不留情地洞穿了束老板的胸膛,他后退数步,扑翻了一张桌子,桌上的煤油灯打翻在地,火苗很快引燃了木头地板,冒出缕缕青烟,散发出一股焦味。

狗娃跑在前头,听见枪响,吓得尿裤子,腿一软,乒乒乓乓从楼梯上滚了下去,半天爬不起来。陶老前辈背着铁脚李的尸体跟在后面,由于楼梯狭窄,狗娃又横在前面,挡住了去路,一时难以脱身,急得直叫狗娃的名字,催他快起来。

钱麻子拼命揉着被白粉迷住的眼睛,模模糊糊看见前面有个人影,估计是抢尸者,就猛扑上去,抓住一样东西不放他走,被抓住的恰恰是铁脚李的脑袋。陶老前辈感觉到被后面有一股力量牵制住了,他难以转身,就拼命挣脱。钱麻子根本不知道跟自己较劲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来自阴间的鬼。一人一鬼把铁脚李的尸体象拔河一样,你拼命往前面拉,我死命往后边拽,就听“嘶啦!”一声,脖子上缝的一圈麻线本来就不怎么牢,现在全部断裂,脑袋和身体彻底分了家。

由于惯性,陶老前辈一个前扑,被横躺的狗娃狠狠绊了一下,整个身体就象纸飞机一样,从楼上飞了下去,结结实实摔在地上。

毕竟是“老前辈”,不同于常人,索性来个就地十八滚,一直滚出了客栈的大门。整个过程,铁脚李的尸体趴在他背上,服服贴贴,居然纹丝不动。

钱麻子因为惯性一个后仰,摔个仰面朝天,脑袋也脱了手,顺着楼梯骨碌碌滚了下去,正好掉在狗娃怀里。狗娃捧起来一看,竟是一颗人头,吓得一声惊叫,夺路而逃。

客栈外面,一片黑沉沉,天黑,地黑,天地连成一团浓重的墨色。赶尸匠走惯了夜路,能够从天上的星星辨别方向。狗娃估计陶老前辈朝东面跑了,跟着往东的方向跑去,其实陶老前辈恰恰是往西边去的,双方背道而驰了。

从这以后,他们再也没有碰过头。

煤油灯燃起的火渐渐在客栈里蔓延开来,风助火势,来来客栈很快陷入一片火海,伙计们见束老板已经丧命,顾不得救火了,弃店逃命。就这样,束老板连同他的“劫尸专门店”一道葬身火海。

钱麻子和刘秃子也跑了出来,不辨方向,朝北边一头追了下去。

陶老前辈背着铁脚李的尸体,疾步如飞,如同武侠电影里的“草上飞”,遇到小沟、土丘什么的,嗖一下就跨了过去,要是现在跟跨栏冠军刘翔比赛一下,陶老前辈绝对能把刘翔远远甩在后面。

跑着跑着,忽然他发现往同一个方向有三个黑影也在快速移动,速度甚至超过自己。陶老前辈非常惊讶,意识到它们肯定不是人!

果然,三条黑影迅速包抄过来,将他拦截,为首的身穿一件黑色官袍,头戴官帽,面色似焦炭,左手持一册生死簿,右手握一支狼毫笔,他就是阴间的判官。旁边两个随从,青面獠牙,赤身**,只在腰间围了一条虎皮裙,光着脚丫,脚踝上挂着一串铃铛,手持一杆象鱼叉一样的兵器。陶老前辈知道,它们是夜叉,地狱的看门人。

“陶谦成!”判官厉声道,“时辰已到,你未能完成背九九八十一具尸体的任务,奉阎王爷之命,前来捉拿你!”

“判……判官大人!”陶谦成上气不接下气地道,“我已经完成指标了!”

“胡说八道!你只背了八十具死尸,还差一具!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尔休想瞒天过海!”

“第八十一具就在我身上!”陶谦成说着使劲一甩,把铁脚李的尸体摔在地上,扑通一声。可是出乎意料,判官连看都不看一眼,发出一阵冷笑,“陶谦成,你好好看看,这也算尸体吗?它的头哪儿去了?你还不如去背一头死猪!”

陶谦成低头一看,呆若木鸡。

判官大人哼了一声:“过去你做赶尸匠,就偷工减料,破坏行业规则,阎王爷收到很多关于你的投诉!今天网开一面,给你赎罪的机会,你依旧劣性不改,弄虚作假!来呀,将他给我拿下!”

两名夜叉大喝一声,扑上前来,不是用手抓,而是用叉挑,陶谦成来不及反抗,上身就被第一杆鱼叉戳了一个透心凉,第二杆鱼叉戳在他的大腿上,将两条腿扎透,可怜陶老前辈变成了一块港式叉烧,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将他打入地狱第十八层,永世不得翻身!”

“得令!”两名夜叉挑着这块大叉烧,飕飕飕,快如疾风,迅如闪电,瞬间消失在鬼门关前,留下陶老前辈的哀鸣还在空气里飘荡。

判官在生死簿上做了记录,不小心记错了地方,还好,他的狼毫笔带橡皮头,擦掉重写就是了。判官要回去向阎王爷交差了,临走前,朝地上的无头尸瞥了一眼,似乎不忍心看它被遗弃在这片荒郊野地,就撒了一道咒符,无头尸马上自燃起来,很快烧得只剩一把骨头了。

狗娃一路狂奔,虽然比不上刘翔,比比史冬鹏还是绰绰有余,但他怎么也追不上陶老前辈,就这样一直到跑不到为止,停下来喘息。

“这样也好,以后再也不用跟他打交道了……”

狗娃暗暗庆幸,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的右手一直紧紧揪着一撮头发,头发下面是一颗脑袋,正是匪首铁脚李的头。

狗娃忙把它扔了,那颗头骨碌碌在地上滚了两下,遇到一道小土坎,停下不动了,原来紧闭着的眼睛忽然一下子睁开了,直楞楞地盯着狗娃,狗娃吓坏了,因为那双眼睛实在特别,眼珠是白色的,晶莹透亮。

一阵恐惧过后,狗娃不禁对这一对奇特的眼珠产生了兴趣,毕竟是赶尸匠的徒弟,见过世面,他壮起胆子,把那颗头颅重新捧在手里,仔细研究那对眼珠,忽然心头一阵狂跳,二话没说,就把那对“眼珠”抠了出来,留在手掌心里的,是两颗质地上乘的珍珠。

这两颗珍珠是唐县长府上的财物,被铁脚李一伙洗劫了。

狗娃还发现,在铁脚李的两个鼻孔里,塞着两团大大的“鼻屎”,抠出来一看,不得了!一枚祖母绿宝石戒指,一枚蓝宝石戒指,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昂贵的“鼻屎”了。

不仅如此,铁脚李的口中还含着一根金条,为了撬开他紧闭的嘴巴,狗娃不得不把他的牙齿敲下来几颗,结果又有了意外收获——三颗金牙。

五分钟不到,囊空如洗的狗娃就变成财主了。

钱麻子和刘秃子之所以誓死保护铁脚李的尸体,是因为他们把老大的身体当成了藏宝箱,内脏挖空,填满劫来的金银珠宝,甚至连眼珠、鼻孔和嘴巴都不肯放过。这具尸体不敢说价值连城,起码也是腰缠万贯。

狗娃一家搬到了县城。狗娃的娘是北方人,包的饺子特别好吃,于是盘下一家饭馆,改成风味饺子铺,从开张第一天起就生意兴隆,成了远近闻名的饺子大王。狗娃是少老板,在厨房帮着擀饺子皮。如果食客们知道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的饺子是从一位赶尸匠的手里擀出来的饺子皮,估计十个有九个夺门而逃,剩下一个趴在桌子上呕吐……

这一年的冬天,湘西一带的农民经常可以看见两个异乡人,他们到处挖掘土地,不管农田还是荒地,几乎到了见土就挖的程度,这两个人一个脸上长麻子,一个头上光秃秃,挖的时候,通常是一个人挖,另一个在旁边望风,显得十分警惕,好象在挖什么宝贝。可是他们挖得很浅,顶多挖到三尺就放弃了,另找一处继续挖,没人知道他们在挖什么。到了来年春天,原本封冻的土地被他们挖得松松软软,春播的农民既省了时间又省了力气,在期待丰收的同时,憨厚的农民们都暗暗感激这两个异乡人,并默默地为他们祝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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